Q&A
Q:请问龙宏英老师,为什么我们企业的信用信息在没有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就被公示出来了?
A: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里面找答案,该条例明确规定了从三个方面将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上传。
第二,除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外的职能部门,在履职的过程中对企业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表彰、行政处罚以及日常检查信息等,也必须在七天内上传公示到政府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比如说信用湖北、信用中国等。
第三,企业在每年元月1日至6月30日之前,必须将上一年度企业的经营信息主动上传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总结
从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不需要通过企业允许就已经形成企业全面、综合的信用信息,企业基本上是没有隐私。如果说企业有隐私的话,也是企业赚了多少钱,还欠了多少钱,也就是企业的财报信息。
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通过信息的公开透明,形成一个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从而达到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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