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庐山市税务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打通了便民办税“最后一公里”。
“容缺受理”是指对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事宜,提供的相关资料不齐全但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经纳税人作出书面补正承诺后,可暂缓提交资料,按正常程序为其办理业务。
该局以行政服务中心办税大厅为平台,建立了较完善的“容缺受理”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于未按承诺时限报送资料的纳税人,将撤销其申请容缺办理的业务事项,并在失信年度内不再为其提供容缺服务,同时在评定其年度纳税信用级别时,按相关规定予以扣分。二是进一步明确办理事项。进一步明确容缺受理事项、不可容缺的主要材料及可容缺的次要材料,形成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主要资料齐但缺少次要资料时,可以按正常程序启动“容缺受理”,缺少主要资料时坚决不予办理。三是建立后续管理机制。科学设立后续管理环节和流程,加强“容缺受理”事项后期跟踪和监督,特别是受理人员及时敦促纳税人补齐相关资料,允许通过电子报送、邮寄寄送等方式补齐容缺材料。
今年以来,该局共办理“容缺受理”事项5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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