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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统一社会代码变吗(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营业执照的区别)


1月10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名称纠正及争议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印发实施(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是全省首个企业名称争议及纠正处理的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针对近年来名称争议申请增多但缺乏处理程序等问题,围绕适用范围、处理机关、纠正程序、争议申请、受理与补正、裁决程序、名称纠正与裁决执行、救济程序及归档流程等方面予以规范,有利于进一步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合法权益,持续推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程序规定》明确,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的,也可以请求企业登记机关予以纠正。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被认定或裁决后续变更名称的相关要求。企业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前,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逾期未变更名称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电子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替换为“企业名称已被登记机关认定应当停止使用”。


另外,医疗领域在港澳医师已实现来深短期执业的基础上,打破职称逐级晋升规则,试点开展首批港籍医生正高级职称认定,解决港籍医师手术资格问题,迈出大湾区融合医疗人才互评互认的第一步。海事领域在全国率先落地外国船员适任证书承认签证办理流程,签发全国首份承认签证,实现了持外国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任职的历史性突破。


责编 | 许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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