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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投资与注册资本不一致(实际出资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股东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一致是《公司法》的默认规则。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约定,股东的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这在法律上有效吗?


法院认为,股东出资比例与持股比例不一致,属于股东自治范畴。判决承认其效力强调了一个非常核心条件,即“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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