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遇“雷”
合作十分顺利,很快,黄先生于2020年12月22日与荣盛智达签署了汽车租赁合同。他向澎湃新闻提供的“汽车租赁合同登记表”显示,他在荣盛智达租赁一台轩逸轿车,租金每月4600元,续租一月一付,另缴纳了保证金1万元。对于保证金,合同约定车辆交付时,出租方核准车辆没有违章,双方没有纠纷的正常情况下会于30-60个工作日后退还。
黄先生介绍,用车没几个月就出现了变动。荣盛智达的业务员王强(化名)告知黄先生,公司车辆要统一进行上线检测。2021年3月18日王强将车开走,“过了两天跟我说,原车主不把车租给他们了,我也就不能再租了。”黄先生告诉澎湃新闻,而几天前,他才刚缴纳了了4月份的租金。
3月21日,黄先生来到该公司,一名李姓经理向他保证将尽快为他办理退款,包括一万元押金和多付的租金。“然后就是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黄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他曾多次向王强和李姓经理催促退款事宜,王强曾承诺“老板说五一给你办了”。但五一仍未办理,李姓经理从5月11日开始再未回复信息。时至今日,黄先生仍未拿到钱款。
9月6日,澎湃新闻多次致电王强及李姓经理,二人手机均处于无法接通状态。另澎湃新闻拨打企业2020年企业报告中公示的电话发现,该号码已为空号。
企业拖欠押金涉诉多起
另裁判文书网显示,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十余起执行裁定书,内容均为申请人申请执行荣盛智达退还押金及租金,但申请人都没得到满意的结果。裁定书写明,经审查核实荣盛智达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提到,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荣盛智达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荣盛智达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李保雨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荣盛智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此外,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已多次对荣盛智达及其法定代表人田某发布限制消费令。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