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考核的主管单位与考核对象
第三条 考核主管单位
物业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是税务工作质量考评的归档主管单位,制定评分标准,评定考核成绩,在考核期结束时通报考评情况。
第四条 考核对象
各区域物业公司财务部门是系统的主要考评对象,负责按照总部税和务制度要求和考评标准,组织的所属公司及下级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部上报各类税务报告,提供各类税务管理信息。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税务考核评分包括基础分和奖励分。基础整理分为 100 分整理,包括日常考
核指标和专项考核指标;基础分只扣分不加分。奖励分为最高 20 分,以优秀税务筹划方案及其他税务专项工作为评价对象。
导向 | 类别 | 指标 | 权重 |
日常考核指标 | 1、税金核算 | NC 系统的涉税账务准确性与 及时性 | 20 |
2、税金申报 | 税金申报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 30 | |
3、税务报表和材料上步骤报 | 税务报告、相关表格填列准 确性与申报的及时性 | 20工作 | |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准确性与及时性 | 20 | |
5、日常税务沟通及配清缴合 | 税务信息统计反馈效率及相年度 关要求落实情况 | 10 | |
专项考核 指标 | 6、税务检查(含稽查及内部 巡检) | 补缴税款、滞纳金 | 扣分项 |
罚款 | 一票否决 | ||
奖励指标 | 7、优秀税务筹划方案 | 加分项 | |
合计 | 100所得税 |
第四章 考核评分方式
第五条 日常税务工作
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NC 系统的涉税账务巡检要企业所得税点进行审的核。(一) 税金申报:考核各项税金申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各区域公企业所得税司所上交申报表中的销项税、进项税与NC所得税 系统进行核对,发现申报错误的,扣 3 分/次;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税金申报的,扣 5 分/次。最多扣至该项得零分。
(二) 税务报表和材料上报:按要求及时上报税金情况表及税费实缴台账、增值税及附加税综合税负分析测算表、专项税务报告等税务资料。
对税务报告、相关表格存在错误或延迟上报,且无合理原因的,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出错次数和延迟情况进行扣分,原则上出错一处扣 3
分。最多扣至该项得零分。
(三)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每年各和抽取各子公司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及底稿进行审核,对汇算清缴中收入确认、成本分摊等底稿计算的合理性、连续性、准确性进行检查。
(四) 日常税务沟通及配合:考核各区域公司对财务管理中心下发的日常税务相关通知及统计表格的执行情况,税务信息的反馈质量及反编制馈速度等。
第六条 专项考核指标管理(即税务检查,含稽查及内部巡检)
(一) 信息备案:税务机关对企业发出税务检查、稽查通知书或汇算稽查结论 1 个月内,区域公司应将相关资料上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未按要
求时间上报相关资料的,每一宗案件予以扣 5 分处理。
(二) 情况说明:各区域公司应对税局检查事项撰写情况说明上报物业总部财务管理中心。未按要求时间上报步骤相关资料的,每一宗案件予以扣 5 分处理。
(三) 检查结论:对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或滞纳金的清缴,每一宗案件予以扣 5 分处理,特别严重的予以 15 分处理。对集团内部巡检发现的税
务问题,属于内部管理不当造成的,每汇算一个问题予以扣 1 分处理,特别
严重的予以扣 5 分处理。对税务机关要求罚款的,实行一票否决。第七条 奖励指标管理(优秀税务筹划方案)
对在执行过程中成功落地税务方筹划案给公司节省税金的,在奖励
考核指标中予以加分。
区域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经财务管理中心评选为优秀税务筹划工作
方案的,财管中心从创新性、效益性、可执行性、合理性四个维度进行评判。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计算平台实际加底稿分项,最高加 20 分归档封顶。
第八条 计分方法(按年度税务考核综合计分)
年度税务考核综合得分=税务基础考核得分 编制专项考核得分 奖励年度指标得分。底稿以目标值完成情况计算得出各项指标的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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