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后(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后第二年如何申报纳税)


众所周知,部分企业业务活动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是存在着差异的,正因为有差异企业才需要每年通过汇算清缴来进行纳税调整。这其中由固定资产引起的税会差异最为普遍,大大小小的企业都会涉及到。今天咱们就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一下固定资产形成的税会差异究竟怎样进行纳税调整。


解析:假设甲公司2018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账面余额为0,且以后年度不存在其他调整事项。


在2018年12月31日时:


该项电子设备在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为:30000-30000/3*1/2=25000元


该项电子设备的计税基础为:30000-30000=0元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018年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5000-0=25000元


2018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25000×25%=6250元


2018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6250-0=6250元


因此,甲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减25000元,并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6250元。


账务处理可参考:


借:所得税费用625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6250


2018年汇算清缴报表填写如下:





在2019年12月31日时:


该项电子设备在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为:30000-30000/3*3/2=15000元


该项电子设备的计税基础为:30000-30000=0元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仍然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019年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5000-0=15000元


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15000×25%=3750元


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3750-6250=-2500元


因此,甲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增10000元,并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元。


账务处理可参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


贷:所得税费用2500


2019年度汇算清缴报表填写如下:





在2020年12月31日时:


该项电子设备在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为:30000-30000/3*5/2=5000元


该项电子设备的计税基础为:30000-30000=0元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仍然是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020年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5000-0=5000元


2020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5000×25%=1250元


2020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1250-3750=-2500元


因此,甲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增10000元,并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元。




在2021年12月31日时:


该项电子设备在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为:30000-30000=0元


该项电子设备的计税基础为:30000-30000=0元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至此完全消除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021年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0-0=0元


2020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0×25%=0元


2020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发生额=0-1250=-1250元


因此,甲企业需要进行纳税调增5000元,并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1250元。


截止到2021年末,通过2018年-2021年的纳税调整,因这项电子设备引起的税会差异已经完全消除了(2020年与2021年账务处理及汇算清缴报表填写请参考2019年)。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在税务及会计上处理方式的不同,会带来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不同,企业需要在该固定资产的存续期内确认相应的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影响。


「理个税」提供最专业个税资讯及筹划与综合管理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