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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财税体制改革 更多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体制改革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去年以来,市委编办与市直相关部门一起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体制改革作为,积极适应开发区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开发国有区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全体起立,全员竞聘”的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推进薪酬制度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高素质干部队伍,加财税快推进开发区转型升级。


优化机构设置,创新编制管理。提出了按照党政合设和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结合开发区功能定位,科学设置开发区管理机构,构建高效率组织体系的机构设置方式。开发区要求按照大部门体制和扁平化管理,运用市场化机制,整合归并内设机构,精简综合事务部门,健全党建工作机构,突出经济发展部门。实行开发区内设机构限额管理,各开发区可根据发展需要在限额内自主设立或调企业改革整内设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党委机构编制部门备案。鼓励各开发区结合工作特点,统筹使用行政编、事业编,实现编制资源集约化利用,科学化管理,促进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下放管理权限,科学设置岗位层级。下放了管理层级和岗位设置权限,各开发区可根据工作职能和承担任务,设置内部管理层级和岗位,变身份管理为岗位更多管理、绩效管理、能力管理。管理机构内部可按层级设置若干主管、主办岗位,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支持赋予开发区在规划建设、招商引资、项目服务、财政融资等工作领域设置特设岗位的权利。


打破身份界限,推行全员聘任制度。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和职员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建立“公开聘用、人岗相适、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国有人员使用采取聘任制方式进行,各开发区根据岗位需开发区要和人员素质要求,更多实行岗位公开、择岗自愿、竞争上岗、公开招支持聘。被聘用人员“档案封存化”管理,继续按照国家统一政策调整企业改革职务、职级、岗位等级、技术等级、财税档案工资,进行年度考核,办理人员流动。


各开发区与拟聘任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届满或经考核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过解聘、辞聘等形式解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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