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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24小时汽车救援公司(石家庄汽车救援24小时)

任丘市消防救援大队2020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部门在防灭火和抢险救援中的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5人。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工作性质


招聘专职消防员45人。根据消防队伍性质、任务的要


求,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工


作模式。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男性,年龄在18至25周岁,B本司机、退伍军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


(四)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单侧裸眼视力4.5以上,身高1.65米以上,体形指数(BMI)18.5≤BMI<24.0。


(七)具有任丘市户籍或任丘市生源地(含原任丘市七间房乡、鄚州镇和苟各庄镇),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任丘市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凡曾在任丘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离职的人员不予招聘。


9、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 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3、报名地点:任丘市消防救援大队


4、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个人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明细版)、毕业证、相关证书、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4张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避免不能及时接收有关通知事项,造成不必要损失。


(二)笔试、体能测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22 日上午8:30-12:00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体能测试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体能测试通知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测试。


2、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笔试、体能测试通知。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防灭火知识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项目。(科目标准见附表)


5、凡有写作、篮球、马拉松、摄影、演讲、乐器、绘画、舞蹈(街舞)、武术等特长者,凭专业证书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


(三)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试成绩70%。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救援《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情况。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任丘人事人才网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由招聘领导小组汇总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上报市政府,签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体检、资格复审公示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据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二)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3000跑成绩任丘(高者优先)、俯卧撑成绩(高者优先)、仰卧起坐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录取。


(三)待遇:救援凡符合此次招聘条件并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三年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试用期期间发放基本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发放消防高危补贴和绩效工资等(工资合计不低于4250元/月),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新招聘人员实行三个月(含培训)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任丘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履行消防员工作职能,担负灭火、抢险救援等执勤任务。每月轮休10天,其余时间在单位值班备勤,实行封闭式军事化管理。


(六)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违反《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本公告由任丘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373379119


孟村回族自24小时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的公告


为提高我县防灭火能力,充实执勤、执法力量,经县政府同意,孟村县消防救汽车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24小时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施阳光操作,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录用, 消防救援大队委托第三方实施具体招聘事宜。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灭火救援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名、消防文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专职消防队员: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2002年10月9日至1992年10月10日之间出生),持有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10日);


消防文员:女性,年龄为18周岁至25周岁(2002年10月9日至1995年10月10日之间出生),具有会计、办公自动化软件操作特长优先。


1、具有孟村回族自治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招聘对象需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身心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遗传、慢性、传染类、精神类或遗传性疾病,无纹身瘢痕,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9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测量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待考生进入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等环节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审查。


(一)发布公告


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西楼二楼西侧报名室。


3、报名日期:2020年10月9日(周五)---2020年10月15日(周四)。报名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3张。


5、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认提交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资格初审不公司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报名登记表》(附表1),涂改无效。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基础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6、准考证及后期考试各环节通知均通过报名微信推送至考生,请保持关注报名公众号。


(三)考试考核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3000米跑、200米负重折返跑、60米肩梯跑三项内容,考核成绩参照《消防员体能达标标准》,由高到低依次排名。


根据招聘计划和体能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比例内末位体能成绩并列的都进入笔试环节。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考核时须考生独立完成,不得借助任何工具、器械。


2、成绩计算。


体能成绩=3000米跑成绩*40% 200米负重折返跑成绩*30% 60米肩梯跑*30%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


笔试内容: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基础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体能测试与笔试考核,消防文员仅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分值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专职消防队员占总成绩的10%,消防文员占总成绩的50%。


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成绩*80% 笔试成绩*10% 面试成绩*10%


消防文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消防烈士的配偶子女、消防员从业经历、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工作经历长的人员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末位入围人员。在此后的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均按此办法确定。


注意事项:1、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严格进行体温石家庄检测,有发热症状(体温≥37.3℃)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及时到定点医院诊治。


(五)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公司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体能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六)政审、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统一时间在消防救援大队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政治审查表》(附表2)。对其档案及相关资格证件进行收集复核,凡出现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补录


体检、政审、资格复审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补录。


(八)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1、岗前培训。经初审、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统一由孟村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安排集中培训,培训时间由大队确定。


2、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录用经培训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有关待遇。统一办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4、工资薪金。工资执行目前的孟村消防救援大队队员工资标准[每月工资 各类津贴合计3500元(2100元(基本工资) 400元(绩效工资) 300元(训练津贴) 200元(执勤加班补贴) 500元(高危津贴)],试用期一年,实用期满后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增加岗位等级工资和工龄工资。


5、日常管理。人员管理按照《孟村回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员量化管理规定》实施。在试用、用工期间如发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工作的,消防救援大队有权随时解除聘用合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倒班轮休制度、消防文员实行国家法定工作时间,进行准军事化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317--5636900


2020年邢台市南和区特巡警队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应急处突能力,强化社会巡逻防控,加强特巡警队伍建设,经区委编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辅警)5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特巡警队员(辅警)50名,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士官),退役士兵(士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岗位安排和调配。


3、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4、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 (1989年10月9日以后出生至 2002年10月8日之前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放宽至35周岁。


5、身高17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达到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资待遇


特巡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基本工资执行我区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河北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含个人社保部分)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按月拨付。


五、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特巡警(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工资自试用期之月开始发放。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经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公安局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以下3种情况的,予以退出。


1、试用期间,不适应工作任务的,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2、签订正式合同后,不服从工作分配的,予以解聘;


3、违反《邢台市公安局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邢政办字[2018]6号)第39条规定和《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第19条规定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或退回派遣单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25日—9月29日通过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hxzf.gov.cn/web/index、南和区公安局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2日(共4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3、报名地点:邢台市信都区创业服务中心18层1804办公室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由工作人员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证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现场缴纳考务费100元(现金)并发放《准考证》。


考生需填写《2020年邢台市南和区特巡警队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6张。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5,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相应调整开考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如减少招聘计划数,剩余计划数适时再次组织招聘。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按照相应比例换算为分数,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 体能测试成绩石家庄30% 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体能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优先录用退役士兵(士官)。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占总成绩的5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1: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员。


2、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18日上午8:00(具体时间、地点以派遣单位公众号公告为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测试项目为1000米(40分)、100米跑(40分)、立定跳远(20分)。评分标准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


3、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8:00开始(具体时间、地点以派遣公司公众号公告为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2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政审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政审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南和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岗前培训


由劳务派遣公司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交公安局进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5518398


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的考生入场前要提前做好健康码备查并进行体温检测。


2、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工作。


3、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雄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公安机关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交通警务辅助人员 50 名,治安警务辅助人员 55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县外应聘人员不承诺户籍迁 入);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四)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0 年 9 月 28 日 上午 9:00—10 月15 日 下午 17:00。


(二)报名网址:http://47.97.159.232:9797/


(三)本汽车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小二寸证件照,JPG 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 1MB)。上传附件内容要求:毕业证书、学信网证明、身份证、退伍证。(证件需合并为一张 PDF 格式扫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 5MB)


(四)资格初审合格,缴纳报名考务费 100 元。缴费截止时间


为 2020年10月16日下午 5:00。(缴费设置为网银支付,支付时备注好报名人身份证号。)


(五)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


三、招聘程序


鉴于疫情防控形势,体能测试、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 等时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QQ群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 ①纵跳摸高② 10 米 4 往返跑③男子 1000 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如下:



其中10 米4 往返跑与1000 米跑按用时长短由低到高排名,设置单项总成绩1000米跑为45分、10 米4 往返跑40分,按名次高低依次递减0.1分,如1000 米跑第一名45分,第二名44.9分。纵跳摸高成绩分为6个标准,如大于等于265厘米记为15分、小于265厘米大于等于255厘米记为12分、以此类推,低于215厘米记为0分(不包含215厘米)


体能测试三项综合成绩排名,按进入笔试人数与报考人数的1:1.5进入笔试环节,并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考试时限 12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笔试成绩排名按通过人数与笔试人数的1:1.5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内容: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结合体测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为:①面试成绩高的;②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进行。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对体检、政治考察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四年,雄县公安局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合同期满,经雄县公安局考核合格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续签聘用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五年。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岗位津贴、值班加班补贴、绩效等根据工作实际考核情况发放,最高 1000 元每月。


统一发放帽类、服装类、鞋类等四季辅警服装及标识,单位可提供食宿。


本公告由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燕都融媒体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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