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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务局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受江苏省国税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税务局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及外围系统衔接运维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及外围系统衔接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JITC-1702AX2136


项目联系电话:025-831012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省国税局


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55号


联系方式:徐玉冰 025-831012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汪律 025-83240902


代理机构地址: 江江苏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5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附件


二、投网站标人的资格要求网站:


4.投国家税标人的资格要求:4.1国家税、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江苏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采购网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4)有依法缴国家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总局营活动中没有税务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4.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及服务。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意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江苏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税务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通过以上查询渠道,投标人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采购网行为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2.8 万元(人民币)


地点:江苏总局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5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六、开标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西康路7号1税务局6楼江苏省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9月国家30日~2017年10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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