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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税务筹划培训认证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税务筹划)


申报时间


集中申报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至9月6日。申请人可通过南沙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qiye.gzns.gov.cn/)网上申报系统提出申请(系统申报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1日24时),系统预审通过后请于2021年9月6日前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逾期未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政策实施以来,申报单位获得上级院士工作站专项立项支持。


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采取后补助方式,分两期等额拨付。


受理地点和受理时间


受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67 号(中国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际人才港)二楼


受理窗口:南沙人才一站式政务服务大厅 3-8 号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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