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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基金缺点(家族信托有哪些)

一、最普遍的目的是财富传承。


二、财富隔离。


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多是一家或者多家企业的控制人,现实操作中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无法清晰界定。当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个人资产往往也成为债务追偿的对象。而信托资产是独立存在的,其名义所有权属于受托人,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其他财产隔离。因此委托人的任何变故都不影响信托资产的存在,受益人是通过享有信托受益权(而不是遗产本身)获得利益及信托文件指定的管理权限。这样一方面债权人无权对信托财产进行追索(除非信托财产为非法所得),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对家族财富可能产生的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委托人的家人将财富在短期内挥霍一空。最为重要的是通过家族信托、受益人以外的其他人无法通过法庭判决来争夺遗产,从而避免了相关法律纠纷。当然要实现这一点目的,需要提前规划,等到财产将要被追索或冻结前再设立信托就会来不及了。


三、节税。


遗产税是高悬在富豪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很大程度上,富豪设立信托的重要目的是节税,在美国,由此产生了不同的信托形式,包括:QTIP (Qualifed Terminable Interest Property,配偶继承时免税,委托人也可以改变受益人) , QDOTs ( Qualifed Domes哪些tic Trusts,允许非美国籍的配偶继承时免税) , OPRTs ( Qualified Personal基金 ResidenceT基金nuts,允许委托人赠与时对所赠与资产折价,以便享受税收优惠),GST信托(Generation Skipping Tax,可免除跨代传递税)等不同种类家族的信托。当然,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一个信托,综合利用各种税收减免政策。


四、信息保密。


当家族信托设立后信托资产的管理和运用均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除特殊情况外,委托人没有权利和义务对外界披露信托资产的运营情况。使用家族信托时,在委托人去世前,财产就已完成转移,避免了有遗产认证的过程。


五、企业传承。


委托人会为了好几代人的利益设立信托。巨大的家族财产、优秀的节税效果以及良好的投资收益,能够实现几辈人衣食无忧比如洛克菲勒家族等。另外,对于有家族企业的人士来说,更需要在有生家族之年实现高效、平稳的家族股权转移和管理,并尽量避免无谓的股权结构变动,防止股权传承导致不合格股东进入企业。在美国,很多家族企业都由家族信托经营管理或由其持有股权,可以保证家族成员对公司的控制权,实现股权结构的稳定、排除不合格股东;同时,引入对企业发展有巨大帮助的外部经理人管理企业事务,实现家族事业的基业长青。


事实上受益于家族信托,全球财富500强排行榜上至少有一半的公司,其最初创始人的信托后代仍拥有较大话语权。


目前,有很多中国的金融机构已经开始涉水家族信托业务。


中国的第一个家庭信托计划是平安信托推信托出的平安财富鸿承世家列单一完全资金信托。该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合同期为50年,招商银行也在近年来推出家族信托计划。家族信托管理范围以金融资产为主,包括部分股权,但不包括占国内高净值人群财产配置很大比重的房地产。


另外,因为境内外监管环境不同,在境外资产采取设立独立信托计划的方式,目前的家族信托管理范围主要以境内资产为主。


中国高净值人群已进入“财富传承”阶段。招商银行与贝恩咨询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 “财富保障”已成为中国净值人士管理财富的首要目标,“财富传承”需求进一步明显。贝恩咨询大中华区总裁Mihael Thomeman指出,目前有约三分之一的高净值人士在进行财富传承安排,寻求借助家族信托、税务筹划、保险规划等工具完成财富规划。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的发展还面临诸多瓶颈。信任是信托的根本,但目前中国高净值人群以白手起家居多,他们更愿意自己管理财富。


一方面,由于信托公司在集合信托等传统业务上的盈利空间还很大,开展财产类信托业务的积极性并不高。


相对哪些于内地,香港的家族信托已经十分成熟,富人们也习惯选择家族信托保障财富传承。在香港,家族信托可持有资产包括房地产、股份组合、家族企业、专栏和版权等。因为香港直接面对全球市场,所以信托管理上也没有地域限制,投资组合方式更多元化。家庭信托已经为香港高净值人群打破“富不过三代”魔咒的魔法棒。


信托并不会自动赚钱,比如,假如信托章程设计得有缺陷,或信托基金理事会成员不尽责,委托人投放到信托基金的钱就有可能变成“死钱”。


要想让家族信托在中国良好地运转起来,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法规和政策加以监管,也需要大量信托人才。以上两点,中国目前均欠缺,制约了家族信托的发展。


中国家族企业要想化解财富传承过程中的巨大风有险,可以选择并购、重组,也可以到职业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场上寻找解决方案。家族信托是诸多办法之一,在中国内地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但未来的发展态势值得各方去尝试。而国际上通过设立家族信托的方式来完成财富传承的案例比比皆是。


如2000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设立了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并陆续将其与妻子名下的资产转入该基金。该基金会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基金会,采缺点用商业化运作模式。基金会设有理事会、职业经理人,整个基金会由四个部门组成,分别是全球卫生项目组、全球发展项目组、美国项目组以及运作领导组。


世界某著名新闻大亨也设立了家族信托,通过GC缺点M公司运作。新闻集团发行两种不同的股票,其中A类是没有投票权的股票,B类是拥有投票权的股票。他的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B类股票,其中超过38.4%的B类股票由他的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他的六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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