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第32类雅芳商标(雅芳商标指定期限)



本文发自指定公主号(npcentury)诺品世纪知产快维雅芳







作为一个品牌商,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很多企业往往只注重了自己所经营的品类商标,或根本没有及时注册商标,乃至于在品牌名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时候被人钻了空子。




提起雅芳,相信大家也非常有印象,但雅芳自己本身却没有拥有“雅芳YAFANG”商标。




雅芳产品公司不服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纠纷,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复审商标是第3051xxx期限号“雅芳YAFANG”商标,商标专用权人为福建省安溪县南岩茶叶加工厂。




雅芳对此提出了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复第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关于“雅芳YAFANG”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对复审商标予以维持。




本案中,南岩茶叶厂提交的产品包装盒显示有复审商标和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且有部分包装盒能够识别出时间为2014年春、2013年6月等日期,均在指定期间内,该证据可以证明南岩茶叶厂在指定期间有将复审商标标识于产品包装上。







南岩茶叶厂出具的出库单上显示有复审商标,南岩茶叶厂与厦门天宏苑茶叶有限公司等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涉及32类的产品名称为复审商标品牌的茶叶,购销合同、出库单、收货单日期均在指定期间内,可以相互佐证,证明购销合同已实际履行。

期限



雅芳请求撤销原审判决,认为南岩茶叶厂在商标评审阶段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复审商32类标在指定期间内进行了持续、合法、有效的商业使用。




北京高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本案复审商标的核准注册第日期早于2014年,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案实体问题应适用2001年10月27日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程序问题应适用2013年商标法进行审理。




本案中商标,南岩茶叶厂提交的茉莉花茶、大红袍等产品包装上标有复审商标,标识的生产时间在指定期间内;出库通知单、产品购销合同上亦标有复审商标,部分产品购销合同的金额有增值指定税专用发票相对应,其形成时间均在指定期间内;于指定期间内形成的检验报告显示商标为“雅芳”,样品名称为“安溪铁观音”,在南岩茶叶厂名下涉”雅芳“商标仅有复审商标的情况下,检验报告所涉商标能够与复审商标相对应。

雅芳




南岩茶叶厂在本案中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南岩茶叶厂及其被许可人于指定期间在茶等商品上实际使用了复审商标,复审商商标标于指定期间内不存在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情形。




最终雅芳被驳回了上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