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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工商局局金盾网(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

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旨在提高儿童化妆品辨识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沈阳市





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




3月7日,国家药监工商局局金盾发文称,一些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推销产品时,将“小金工商局局盾”标志与获得国家沈阳市审批、质量认证等宣传用语相挂钩,有意混淆“小金盾”标志的涵义。




就此,国家药监局提醒辽宁省广大消费者注意,“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这个产辽宁省品属于儿童化妆网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小金盾”不是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指出,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小金盾”是儿童化妆品区别于成人化妆品、消毒产品、玩具等其他易混淆产品的区别性金盾标志,非儿童化妆品网不得标注这个标志。




国家药监局表示,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对儿童化妆品实行严格监管,主要体现在对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设计、安全评估、生产条件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儿童化妆品上市前,除防晒类产品须经注册外,其他类别产品须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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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工商局局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通过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包装形式等暗示本化妆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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