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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司注册致电(淄博注册公司代理公司)


1.为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办理户籍、出入境、车驾管业务畅通“绿色通道”,提供一对一专享服务,优先快速办理。


办理地点:在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及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外国人业务仅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公司注册交警支队车管所及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设立专门窗口或明显标志。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山东惠才卡”或“淄博优秀企业家荣耀卡”或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


(2)户籍业务申请材料可通过“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掌上户籍室”平台查询,出入境业务申请材料可登录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http://60.208.61.151/index/sdcrj/shownewsfw.jsp)“办事指南”栏目查询,车驾管业务申请材料可通过“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业务指南”模块查询。


咨询电话:


(1)户籍业务(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2)出入境业务


外国人业务咨询电话:12367(24小时)或0533-218969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公民业务咨询电话:12367(24小时)或0533-2189278(24小时)。


(3)车驾管业务(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2.完善网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渠道,实现企业用工人员居住证办理“零跑腿”。对有集中申办居住证需求的企业,由企业协管人员统一代办,派出所集中制证、送证上门。


服务对象:全市有办理居住证需求的人员和企业。


办理渠道:


(1)山东公安居住管理平台(www.jzz.gov.cn)(企业);


(2)微信公众号“淄博户政”—“掌上户籍室”平台(个人)。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租房协议或学校入学通知书等)。


企业集中办理流程:


(1)企业协管人员统一代办,通过“山东公安居住管理平台”(www.jzz.gov.cn)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民警在线核验材料,凡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证办理登记的,均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3)审核通过后,公安派出所3个工作日内集中制证、送证上门。


个人申请办理流程:


(1)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博户政”—“掌上户籍室”平台“流动公司人口居住登记”模块,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通过“居住证申领”模块,填写信息、上传证件材料,选择邮政速递送证或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


(3)受理单位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


(4)受理单位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3.优化门楼牌编划审批流程,前置申报程序,审批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房屋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


受理部门: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所需材料:


(1)《门楼牌编号申请》;


(2)《建筑工程规划总平面图》;


(3)《建筑位置示意图》。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4.对企业因商务急需出国(境)的,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服务对象:因商务急需出国(境)的企业人员。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及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所需材料:


(1)具体申请材料可登录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http://60.208.61.151/index/sdcrj/shownewsfw代理.jsp)“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2)急需出国的证明(例如:境外公司出具的商务邀请淄博函、会议邀请函等)。


办理流程及时限:“绿色通道”窗口民警受理材料后在系统中进行加急登记,优先提交审核审批,全程关注证件办理流程进度,2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


5.企业外籍专家人才居留许可、签证3个工作日办结,企业家出国(境)证件办理当日完成审批并提交省公安厅制证。


服务对象:持有“山东惠才卡”、符合《淄博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情形的人才;持有“淄博优秀企业家荣耀卡”的企业家;全市公安机关联系服务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及各公安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外国人业务仅在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山东惠才卡”或“淄博优秀企业家荣耀卡”或高层次人才相关证明;


(2)具体申请材料可登录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http://60.208.61.151/index/sdcrj/shownewsfw.jsp)“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办理流程及时限:“绿色通道”窗口民警进行受理登记,优先提交审核,全程关注证件办理流程进度,企业外籍专家人才居留许可、签证3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家出国(境)证件办理当日完成审批并提交省公安厅制证。


6.在企业、工业园区较为密集区域,增设重点车辆业务办理服务点,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危化品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重点车辆业务。


服务对象:运输企业。


办理地点:


(1)湖田二手车市场:张店区东外环路与湖田309国道交叉口东北角;


(2)文昌湖车管所:文昌湖区胶王路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1号门院内;


(3)临淄凤凰交通管理服务站:临淄区张皇路与雪宫路(辛河路)交叉路口向西500米路南;


(4)桓台天齐交通管理服务站:桓台县柳泉北路天齐汽车博览园1877号。


服务内容:运输企业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化致电品运输车、校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补牌补证等机动车业务。


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


(1)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合格证(货物进口证明书)、发票、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2个工作日办结;


(2)转移登代理记所需材料:行驶证、登记证书、发票、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辖区内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辖区外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


(3)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行驶证、登记证书、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更换车身车架或发动机的,自安全性能检测合格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结;


(4)补牌、补证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1个工作日办结。


7.推行电子码禁区通行制度,多渠道为企业网上办理禁区通行证,实时申领、即时生效。


服务对象:有货物运输需求的企业。


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本市车辆和注册信息的单位用户可通过“淄博微警务”“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


(2)窗口办理流程


携带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各区县交警大队、交警中队业务窗口实时申领、即时生效。


咨询电话:0533 -12123(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8.扩大新能源货车和纯电动轻型货车在城区通行范围和通行时段。


具体措施:


(1)城市物流配送货车、轻型货车除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8时30分以外,允许驶入禁行区域;


(2)符合密闭运输要求的纯电动渣土车和纯电动混凝土运输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后,除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至19时30分以外,允许驶入禁行区域。


9.对新能源货车、纯电动轻型货车和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注册公司产品、冷藏保鲜产品及邮政快递等涉民生配送的大型货车存在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注册公司 具体措施:


新能源货车、纯电动轻型货车和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淄博、冷藏保鲜产品及邮政快递等涉民生配送的大型货车存在以下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1)在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10%的;


(2)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的;


(3)在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城区路段临时停靠装卸货物的。


10.在部分城区禁停路段探索实行城市配送车辆临时(30分钟内)停靠管理措施,为企业配送车辆提供便利。


服务对象:从事城市配送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


停靠路段:在禁停路段需临时停靠时,驾驶人应选择不影响交通的次干道或者支路进行停靠。


停靠时间:每日除6时—9时和16时—19时以外,车辆临时停靠不超过30分钟。


服务措施:车辆临时停靠前,需向辖区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电话报备后,即可临时停靠。


各交警大队报备咨询电话(24小时):



11.在滨莱高速淄博段开辟重点车辆运输“绿色通道”,对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采取护送、引导等措施,最大限度予以保障通行。


办理渠道:由运送应急物资的运输车辆所属企业通过“淄博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警民互动—运输申请提交”,按照提示内容向高速公路交警支队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企业提供申请资料后,高速公路交警支队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运送重要应急物资的车队提供护送、引导等必要保障。如遇紧急情况,可致电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备案,先通行后再由运输车辆所属企业补交材料。


◆ 公司注册备案咨询电话:0533-6060298(工作日8:30-11:30、13:30-17:00)、0533-6017122(24小时)


12.一类、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和当日办结,购买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报备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


服务对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单位)。


办理渠道:登录山东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www.ch公司inayzd.cn)办理相关许可(备案)证明。


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扫描件;


(2)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3)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扫描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5)合法使用说明扫描件。


办理流程及时限:


(1)首次办理企业(单位)需在工作日向当地公安禁毒部门现场提交《企事业单位入网审核登记表》,通过后获得系统登录账户;


(2)办理购买许可(备案)证明,需用所获得账户登录系统,提交购销合同、合法使用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扫致电描件;


(3)办理运输许可(备案)证明,需用所获得账户登录系统,提交购销合同、经办人身份证明、运输车辆信息、购买证扫描件;


(4)一类、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办理时限分别为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和当日办结,购买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报备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未通过审核的,列明原因后退回;通过审核的,企业登录系统自行打印相关证明。


各区县公安禁毒部门地址:


张店:张店区鲁泰大道南范路1号禁毒大队。


淄川:淄川区淄城东路552号禁毒大队。


博山:博山区西环路南首禁毒大队。


周村:周村区新建东路203号禁毒大队。


临淄:临淄区牛山路5号禁毒大队。


桓台:桓台县公安街512号禁毒大队。


高青:高青县黄河路85号禁毒大队。


沂源:沂源县振兴路89号禁毒大队。


高新区:高新区中润大道145号禁毒大队。


文昌湖:淄博鲁中驾考中心院内刑侦大队。


经开区:经开区北京路99号财富陶瓷城K25号楼侦察打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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