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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首先我们要知道有限合伙名称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普通限有限合伙人组成。由2个以上50个和以下合不同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企业除外。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和有企业、上市公司、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企业名成不同为普通普通合伙合伙人。但是,他们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那么,也就是说除了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之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可以成为合伙普通合伙人的。企业名


合伙企业这样独特的组有限织形式,对搭建企业融资平台,企业股权架构设计,家族企业设计等等都有很大参考价值和创新名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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