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代理退保”一词频频出现在热搜栏,这一以牟取不正的当公司利益为目的,怂恿、诱导甚至唆使保险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的行为,大连不仅对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更是严重损害了保险消在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力(化名)经从事保险工作的朋友介绍给自己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后来张力认识了所谓“代理退大连保”的“专家”,不断灌输保险无用论,存在交钱多且占用创业资金等问题,并告保险知张力只需要支付的少量手续费,即可享受全额退代理保等各种“优厚”待遇。结果张力将保单及个人信息等资料交给“专家”进行了退保处理。万公司注册万没有想到,有一天,张力突感身体不适,就医后确诊为白血病,而白血病正是自己退保的人身保险的保障范围。张力立即致电保险公司,申请恢复原保单并进行理赔,但为时已晚,张力追悔莫及。
这正是发生在大连一家保险公司的“代理退保”事件,也因为消费者的不理性,而失去了正常保险保障。不法代理通过挑唆、怂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终止正常的注册地保险合同注册地,使消费者丧失保险保障。当消费者发生风险需要保险提保险供风险保障时会发现为时已晚。还有些保险消费者退保后,想要再次投保,但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面临重新计在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此外,通常退保业务在办理时,北京保单的现金价值往往低于所交保费,不法代理方在诱惑消费退保公司时会引诱消费者签订北京“代理退保协议”或预缴高额定金代理。无论退保结果如何,均不退还定金;消费者要求终止“代理退保协议”时,不法代理方以前期获得的消费者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骚扰、威胁消费者。还有的不法团公司注册体利用截留信息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甚至诱导消费者参与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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