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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江租房(开江个人急售二手房)

“自2011年10月拆迁至今近10年过去,过渡费也仅给了两年,作为拆迁户的我们目前只能被迫在外租房住。”


近日,来自四川省开江县普安镇东炮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多名被拆迁村民向尚法新闻反映称,2011年,达州市市政工程公司开江分公司法人陈通志与村民签订拆迁合同,约定2016年归还房屋,但直到今日并未向他们交付房屋。迫不得已,村民曾多次信访寻求帮助,但所建楼盘至今处于烂尾状态。


12月15日,开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开江县住建局租房”)副局长卢有富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回应称,针对拆迁户反映情况,县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已经制定出具体执行计划。按照计划,烂尾楼盘已于上月15日动工。


对此,多名拆迁户表示,自重新动工起截止12月15日,刚好一个月,但烂尾楼盘因未通电等原因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


房屋被拆10年未交房


据多名东炮台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户介绍,因地理位置、经济水平等原因,普安镇镇内主要街道两侧存在大量解放前的砖木结构房屋,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长、配套设施不完善。


2011年,陈通志找到村民,表示愿意对房屋进行整体拆迁。同年10月,双方签订拆迁合同,并约定2016年归还村民房屋。


谁曾想,截至目前,近10年过去,所建楼盘已经烂尾,村民在仅拿到两年过渡费补偿的情况下,只能自己掏腰包在外租房住。


村民刘某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被拆迁的大概有五十多户,村民目前只拿到了2011-2013两年的过渡租房费(每平米每年2元),根据现在市场情况,租房一年的费用3000元至5000元不等。


“年轻人还好租房,可是拆迁户中有一部分老年人,因为年纪大、身体不太好,很多房东都不愿意租给他们。由于没有过渡费,有些老人只能靠低保补贴租房住,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刘某表示,现在村民的诉求就是尽早住进新房。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了解到,从2011年东炮台棚户区居民房屋被拆至今,已经有近十位老人去世,这些去世的老人均未能在自家房中举办丧礼。不仅如此,出租房屋的房东如果遇到有租客去世,也会拒绝死者家属在自己的房子里办丧事。


颜某秀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父亲颜某吉曾是一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战士,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迟迟没有完工,老人生前希望看一眼自己家的愿望也没有实现。


图为颜某吉老人生前参加抗美援朝的军功章和社区开具的“参加抗美援朝情况属实”的证明


据其介绍,父亲的丧礼是在自己居住的小区露天搭起的简易棚中进行的,老人去世前拿着曾穿过的一件老军大衣不停地重复着“回家、回家......”最终那件大衣也烧给了老人。回忆起老人年轻时入朝作战、捍卫了国家的尊严,以及去世后无法“回家”的那一幕,家属充满了遗憾。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竟成违建开江


资料显示,2015年1月29日,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达州市住建局”)向达州市人民政府提交了一份《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


据《请示》附件——达州市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表显示,开江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总计523套,其中棚户区改造323套。


同年2月3日,达州市人民政府将开江县普安镇东炮台片区批准为改造危房棚户区。随后,开江县住建局将东炮台棚户区改造工程作为县重点建设项目纳入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承诺2017年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发现,自东炮台棚户区改造项目动工至烂尾,期间多次停工。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在2016年被开江县住建局认定为违法建设。


2016年4月5日,开江县住建局就村民信访事项作出答复,开住建函【2016】51号答复意见书显示,经调查,开江县普安镇东炮台拆迁及建设均属个人或公司行为,在拆迁和建设前未取得县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依据,属违法行为。关于过渡费未到位问题,可以按照《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等有关条款执行,追收应得费用。若公司或个人不执行支付,可以走诉讼司法程序。


工程停工方面,开江县住建局表示,在违法建设中,城乡规划建设监察大队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对其进行停工整改处理,并要求其补办建设手续,完善土地相关手续。


图为开江县住建局作出的答复意见书


“由于法律意识薄弱,陈通志找到我们的时候,并没有告诉我们相关手续不齐全,而且那个时候村民对建设方面了解的也不清楚。”多位拆迁户说,直到工程停工,他们向有关部门信访,才知道违建的事情。


开发商多次违约系工程停工原因


对于违建这一认定,作为施工方的四川省鹏达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达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告诉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根据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及时启动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请示(开普府【2011】26号)》文件,该公司参与了普安镇东炮台棚户区改造项目,并于2014年10月19日与开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江县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合同协议书》。


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为开江县普安镇“逸居苑”项目1#楼,项目资金总额预计为2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计划开工日期为2014年10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6年10月26日,开江县房地产公司应于2015年二手房1月31日、2015年5月15日、2015年7月7日、2015年11月25日按照进度支付工程款给鹏达公司等。


上述负责人介绍,合同签字后,鹏达公司按照约定内容执行,截止最后一次停工期,该公司已经垫资1530万元,但是作为开发商的开江县房地产公司却多次违约,不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至今也未支付一笔。


据了解,自开工至2016年期间,工程停工多达六次。每次停工后,开江县政府相关人员都会出面调解,但调解后,开江县房地产公司仍不按照合同履行。


2015年10月10日,鹏达公司和开江县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补充合同,约定建设项目所有房源交由鹏急售达公司监控,售房款存在专户进行监管等内容。但令人没想到的是,2018年1月29日,陈通志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期间将上述在建房屋进行了抵债。


至于上述工程没有手续一事,该负责人表示,陈通志曾多次向他们强调,自己认识开江县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先开工,手续方面后期都会补上。此外,开江县房地产公司多次违约之后,鹏达公司也就手续问题多次向开江县住建局申请,但被一直拖着未得解决。


天眼查显示,开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城普房地产开发有限二手房公司(以下简称“城普公司”),成立于1988年4月,系开江县城普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后者的股东则是开江县财政局(持股88.33%)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11.67%)。


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注意到,2020年6月16日,城普公司关于普安镇“逸居苑”项目主体作出情况说明:“开江县普安镇东炮台街片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系陈通志投资拆迁并修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当时命名为普安‘逸居苑’项目。2014年启动建设时,由于陈通志当时没有自己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是就准备挂靠在我公司名下进行开发建设。故在2014年10月与四川省鹏达建筑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时,发包方就用的‘开江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名称和公章。但后来陈通志自己组建了一个开发公司即四川蜀汉置业有限公司后,我公司就与陈通志解除了挂靠关系,挂靠期间原来以我公司名义签订的所有合同的权利义务均归属于四川蜀汉置业有限公司,即四川蜀汉置业有限公司承继了该项目原来以我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故从2015个人年9月8日蜀汉公司成立以后,在‘逸居苑’项目上,与我公司已没有任何合同关系。”


项目被认定违建疑点多多


2020年,鹏达公司向四川省开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城普公司支付已完成的项目工程款1150万元及逾期工程款利息。


经审理,开江法院认为,从原告鹏达公司提交的诉讼材料来看,案涉“逸居苑”项目1#楼在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4年动工建设,已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当有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因案涉的当事人管理、资金等综合因素,造成该项目停工,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协调无果,目前无法复工。原告现起诉要求对已完的工程项目进行工程结算,案涉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该争议应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11月3急售日,开江法院作出裁定,驳回鹏达公司起诉。


对此裁定,鹏达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表示,如果该项目被认为违法,那么在一开始动工的时候,相关职能部门为什么不进行阻止。


此外,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调查发现,针对上述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楼成烂尾楼一事,开江县住建局就村民信访事项曾在2018年4月4日、11月14日两次作出处理意见书,里面均提到东炮台建设项目于2011年10月开始拆迁及建设,被拆迁户64户,建筑面积11900㎡,实行产权交换,现已建成主体建筑面积17500㎡,已投资2300万元,由于开江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测算不精,管理不善,加之资金出现短缺,导致该项目施工进程缓慢,未能按期完工交付投入使用。


令人不禁怀疑,既然是违建项目,为何还会对其投资高达2300万元?且据鹏达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表示,他们从未收到过2300万元的投资。


值得关注的是,据多名拆迁户表示,今年10月底,他们曾再次向开江县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其中一位副县长告诉他们,政府已经制定出台了相关红头文件,将于11月15日动工,并承诺2021年2月底交房。


目前,由城普公司联系的新施工队已经进入工地。令村民担忧的是,上述棚户区改造项目手续方面是否齐全仍是个迷,会不会再次因为违建而停工。此外,截止12月15日,刚好一个月过去,但工地却因未通电等原因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至于明年2月底交房这一承诺,拆迁户心存疑虑。


12月15日,就上述项目最新进展等情况,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联系采访了开江县住建局副局长卢有富,据其介绍,针对拆迁户反映情况,县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已经制定出具体执行计划。按照计划,烂尾楼盘已于上月15日动工。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方面,卢有富并未正面回答。


开江县宣传部副部长黄伦高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回应称,关于拆迁户担心的手续一事,他将了解核实后再做回复。但截至发稿,中国商报法治周刊未收到任何回复。


对于此事的进展,中国商报法个人治周刊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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