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1日,泰山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朱兴明无照经营生肉案。
案件名称为朱兴明无照经营生肉案,行政处罚决有定书文号为泰山市监罚字〔2020〕0109号,行政相对人名称朱兴明。
2020年2月15日,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邱家店镇阜城大街红路灯十字路口路南电脑的一生猪肉店进行现场检查卖,发现当事人朱兴明未办理《营业执照》正在经营鲜肉生猪肉。当事人无照经营生猪肉的卖行为电脑违反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有关规定。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行政处罚,依据哪些《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营业执照法》第十三条和《山鲜肉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经营范围六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哪些即停止经营生猪肉经营范围行为;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行政处罚的营业执照履行方式和期限是自动履行,2020有年4月9日结案,处罚机关是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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