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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加计抵减延期(进项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增值税实质性减税,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政策,但该政策在2021年12月31日就要停止执行,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该政策,并做好筹划,争取用好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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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是什么?


加计抵减目加计前有两个政策,一个加计抵减10%,一个加计抵减15%。


加计抵抵减减10%: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进项,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加计0%,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抵减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将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比例从10%提高到15%。




加计抵减10%与15%有什么不同呢?



而适用对象更需要注意:




加计抵减10%:



加计抵减15%: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享受加计抵减10%政策的纳税人,不见得不能享受加计抵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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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财政部 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延期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在2019年对此也做出详细的解答,具体如下:抵减



从这个答复可见,政策到期后不可再计提加计抵减额,尚未使用的加计抵减额也不可继续使用。


这个政策当期出台的出发点是因为2019年增值税税率下调,但是涉及6%延期的行业增值税没变化,国家为了支持生活服务业等服务业,给了这个阶段性优惠,从这点意义上,有延续的可能性




12月即将到来,我们拭目以待,看这个政策以及之前小规模减按1%政策是否会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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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政策即将到期的几点建议


除了祈祷优惠政策延续外,企业还需要做好充分应对,同时考虑政策不再延续的情况,保证优惠政策应享尽享。




●查看本企业在2019-2021年是否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如果符合政策政策但尚未申报优惠,抓紧申报该优惠政策。


●在年底前可以先不勾选认证进项发票,优先使用加计抵减结余额。


●有之前月份未勾选认证的进项发票、未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及时勾选享受。


●已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查看本年度的进项情形,看看能不能尽可能的在12月31日前取得进项进项税额。


●已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查看最近一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附列资料4”第二项“加计抵减情况”,可以看看还有多少加计抵减额没有使用,如果尚有大量加计抵减额未使用,合理提高销售、尽可能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提前来消化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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