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纳税筹划的原因归结以下几点
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
特定的纳税人要缴个人所得税纳特定的税, 如果某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能够说明自己不属于该税的纳税人,并且理由合理充分,则不用缴纳该种税。例:小规模企业
课税对象金额的可调整性
税额计算的关键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课税对象金额;二是适用税率。纳税人在既定税率前提下,由课税对象金额派生的计税依据愈小,税额就愈少,纳税人税负就愈轻。例:混合销售
税率上的差别性
税制中不同税种有不同税率,同一税种中不同税目也可能有不同税率,这种差别性为企业和个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例:报酬形式上的选择
全额累进临界点的突变性
全额累进税率变化幅度较大,特别是在累进级距的临界点左右变化更大。这种突变性诱使纳税人采用各种手段使课税金额停在临界点低税率一方。例:个人所得税
各种减免税是纳税筹划的温床
税收中一般都有例外的减免照顾,以便扶持特殊的纳税人。正是这些规定诱使众多纳税人争相取得这种优惠,千方百计使自己也符合减免条件,来享受这种优惠。例:霍尔果斯
起征点的诱惑力
起征点是课税对象金额最低征税额,低于起征点可以免征,而当超过时,应全额征收,因此纳税人总想使自己的应纳税所得额控制在起征点以下。例:工资
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法有哪些?
举例说明
案例一:易先生准备承包一个企业,承包期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期间,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上缴租赁费50000元,预计实现会计利润530斯市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费),易先生自己不领取工资。已知该地区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在营业执照上,易先生目前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继续使用原有企业的营业执照佛山市,要么将其变更为个体工商户执照。哪种方式税后利润更高呢?
▍方案一:变更为个体工商户 果
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3000-80010=45000元
换算成全年的所得额=450001012=54000元
年应纳税额=5400035%-6750佛山市=12150元
实际应纳税额=121501210=10125元
易先生实际取得的税后利润=53000-10125=42875元
▍方案二:仍使用原企业的营业执照
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3000-5000 50000=98000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9800027%=26460元
易先生实际取得承包、承租收入=53000-5000-26460=48000-26460=2154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21540-80010)-1250=1458元
易先生实际取得的税后利润=21540-1458=20082元
案例二:王某和两位朋友打算合开一家花店,预计年盈利180000元,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花店面临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形式的选择。那么,从减少税收的角度来看,哪种方式更佳呢?
▍合伙制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每人应税所得=[(180000 1600123)3人斯市- 160012]=60000
每人应纳税额=6000035%-6750=14250
3位合伙人共应纳税额=142503=42750
税收负担率=42750 180000=23.75%
▍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下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所得税税额=[(18000 (1600-800)12霍尔3)33%]=6890起征点4
税后净利润=180000-68904=111096
每位合伙人应纳个人所得税=111096320% =7406.4
3位合伙人共应纳个人所得税=7406.43=22219.2
共计所得税数额=68904 22219.2=91123.2
税收负担率=9霍尔1123.2180000=50.62%
案例三:某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150个税万元果,可抵扣购进金额为9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年应纳增值税额10.2万元。那么该企业做哪种纳税人税负会更轻?
▍税务筹划方案
企业的增值率为(150-90)150=40%。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35.29%,企业选择做小规模纳税人负担较轻。因此,企业可分设两个独立核算的企起征点业,使其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和8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分设后纳税额706% 806%=9万元,节税10.2-9=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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