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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保理融资的风险控制(万科保理)

新风险的京报讯 据10月31日控制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为规范商业保理企业经的营行企业为,加强监督管理,压实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商业保理行业健康保理发展,按照“问题导向、急用先行”原则,银保监企业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风险知》(下称《通知》)。


《通知》提出,商业保理企业应当遵守以下监管要求:受让同一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50%;受让以其关联企业为债务控制人的房地产应收账款,不得超过风险资产总额的40%;将逾期9万科0天未房地产收回或未实现的保理融资款纳入不良资保理产管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不得低于融资保理业务期末余额的1%万科;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


《通知》对集中度、关联交易、不良资产分类、拨备计提、杠杆比例等作出规范,主要是为了防范商业保理企业经营风险和外溢风险。首先,《通知》延续商务部风险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10倍的要求,对商业保理企业的负债水平予以适当限制。其次,作为从事金融业务的企业,合理控制客户集中度和关联交易规模比例,严格资产分类,提足拨备,审慎稳健经营是必要的。另外,考虑到实践融资中有大量企业集团融资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客户集中度和关联交易比例较大,《通知》以风险资产作为相关指标的计算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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