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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流程

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子项名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二、事项描述

参保人员查询本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信息(包含个人权益记录)。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令第41号。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6.其他统筹地区相关政策。

四、办理条件

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五、办件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受理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七、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业务申请。申请人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申请。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④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结果反馈。告知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

业务办理。申请人或申请人参保单位通过手工录入相关信息登录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行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八、流程图解

九、注意事项

经办人员在审核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时,有可能出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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