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财政部9月1日发布通知,决定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电子缴款书试点。
根据通知,2021年8月各试点中央部门和单位筹备启动,2021年9月起组织实施,2021年12月起总结提升,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试点工作总结报送财政部,逐步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全面推广电子缴款书。
电子缴款书是指由财政部监管、执收单位依法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是以电子数据形式表现的财政票据,电子缴款书和纸质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开具的电子缴款书,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缴款书,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实现缴款书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方便缴款人保存使用,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和效率。(总台央视记者 田琪永)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