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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稽查案例解析:公司胜诉的背后

编者案】国家对个税稽查的重点和方向,是对高净值、高资产、高收入的“三高”人群,而不是对工薪阶层。“三高”群体的一笔股权转让,或者一笔转增股本产生的个税,可能抵过n个工薪阶层交的个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方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务很多,涉及到的问题千奇百怪、五花八门,是一个很实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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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败诉

广州盛方网络科技公司成立于2013年的3月,注册资本100万元。2016年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900万新增注册资本的来源:股东货币出资270万元,资本公积转增股本630万元。

按照目前个人所得税政策,股东货币出资不涉及税收,但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个人股东涉及个人所得税。例外情况是股票溢价发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需要缴纳个税。

盛方公司财务当时认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不用交个税的,并进行了相关账务处理。

2019年,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稽查后向盛方公司送达了税务阳光稽查告知书。告知书中明确,2015年12月盛方公司将未分配利润中的500万元调整为资本公积金,2016年5月盛方公司以资本公积金63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630万元来源中, 130万元是由债权转资本公积后再转增资本,500万元是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转资本公积金后再转增资本。不久,税务局对该公司做出补缴个税100万元的决定,并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该公司做最后拼搏,诉诸法律。最后法院支持了税务机关的决定。案件以盛方公司败诉终结。


【案例二】胜诉

2018年2月广东四通通信有限公司向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以未分配利润900万向股东转增股本形式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2019年的2月,当地税务机关向该公司发出了检查通知书,对该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束,税务局就该公司900万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一事,做出补缴个税180万的决定。

该公司一纸诉状将税务机关告上法庭。庭审中该公司提供了一个重要证据,2018年2月,四通通信有限公司委托中介公司,办理了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900万的虚假增资。注意有一个非常关键的信息:虚假增资。为什么要虚假增资?公司投标需要资质,其中对注册资本有要求。还有一个证据,是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假的验资证明,证明900万元验资是假的。

这两个证明为什么没有在税务局稽查时出示呢?因为是假的,不敢。当时公司也是做贼心虚。等税务处罚决定一出来,眼看木已成舟,要做最后一搏。

法院终审判决,税务稽查局认定的广东四通通信有限公司个人股东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应纳税个人所得依据不足,撤销了补缴个税及罚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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