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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个人所得税扣减费用问题(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是什么意思)

“现行的个税政策只涉及3岁以上小孩的教育专项扣除,没有包括0-3岁婴幼儿的养育扣除。”今年3月1日,一个名叫“大兵”的网友给中国政府网提交了一条建议。他说,第二胎幸运生了一对双胞胎,现在家里有3个小孩,经济压力陡增。每月,两个3岁以下孩子的奶粉、尿不湿花费很大,却不能享受个税专项扣除政策。“大兵”建议,国家考虑0-3岁小孩的抚育支出压力,在个税专项扣除中加入这一项。



目前0-3岁婴幼儿抚养被排除在个税扣减范围外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七次修改。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至5000元(即民间所谓的起征点,实际上是免征额),同时此次修法也设立了专项附加扣除制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类费用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2018年12月,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其中,第二章专门规定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其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不过,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框定的范围是:学前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也就是说,在2018年建立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设计中,0-3岁孩子抚养费用被排除在个税扣减范围外。


一对年轻的父母如果生养了孩子,在孩子0-3岁期间,尽管有各种不小的抚育成本,但并不能享受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扣减。


“3岁以下婴幼儿主要由家庭抚养照护,少数在托育服务机构的全日托0-3岁婴幼儿,也主要以看护照顾服务为主,不属于’子女教育‘范畴,因此不宜纳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19年有关部门在答复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建议时这样解释。


多位专家建议将0-3岁婴幼儿抚养费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在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修法过程中,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以及人口问题的研究专家就曾建议,个税改革要考虑0-3岁婴幼儿抚养问题。


作为人口政策研究专家,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政协委员贺丹曾在全国两会上呼吁将0-3岁婴幼儿抚养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贺丹认为,0-3岁婴幼儿的抚育不是简单的新生婴儿的喂养,还包括子女教育的最基本、最基础的内容,比如说话、走路、培养安全感等,这应该是社会化的最重要的内容。“当前0-3岁的抚养成本在不断增加,成为影响生育的主要因素。”


在财税系统内,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施文泼也曾表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只将子女教育支出纳入了扣除范围,不包括子女养育支出(儿童基本生活成本、看护成本等支出),这并不能完全覆盖儿童的抚养费用,特别是0-3岁婴幼童的抚养成本,不利于鼓励生育。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一般都将子女养育支出和子女教育支出纳入费用扣除范围,二者标准不尽相同。”施文泼建议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中进一步增加子女养育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对纳税人未满18岁的子女基本养育费用给予定额扣除。


在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审议过程中,也有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过类似建议。在一审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家发改委原主任徐绍史曾建议,0到3岁婴幼儿的哺育费用也应该考虑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抚养一个0-3岁婴幼儿成本有多少?


养育一个0-3孩子的成本大概在多少呢?“看你怎么养了。”家住上海长宁区的陈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她的孩子目前一岁多,每个月的花销差不多在5000元,“这属于比较粗糙的养法。”她的孩子由祖辈照料,还没有送托育机构,也没有雇佣阿姨。


同样住在上海的周女士也给南都记者简单算了一笔账:婴幼儿尿不湿平均2元一片,一天需要八片,一个月需要480元左右。奶粉的价格一个月在1500元。其他固定开销还包括打疫苗,自费疫苗如果应接尽接,大概费用在8000元左右。此外,送早教班的钱大概在2万元一年。


对于未来三孩生育的主力军80后、90后,其不仅需照顾年迈的双方父母,还需照顾年龄尚小的第一孩、第二孩,倘若再育一孩,如何使家庭与工作之间达到平衡成为育龄家庭生育三孩的难题之一。“目前,大多数年轻人选择早教托管机构或聘请保姆辅助照顾家庭,这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育龄家庭的经济负担。”


如果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那么按照住家附近的市场定价,贵的托育机构要每月8000元,便宜的也要3500元。“孩子是奢侈品。”陈女士感叹。


在0-3岁阶段,儿童虽无须上幼儿园,但其所需的各种婴幼儿生活用品的开销并不少。如果按照更高的配置来养育一个孩子,父母的花销还包括:手推婴儿车、婴儿背带、床品、儿童安全座椅、衣物、婴幼儿洗浴卫生用品、玩具、可能需要的儿科看病医药费用等等。


三四线城市会不会好一些呢?老家在东北的陈女士认为,孩子吃穿用度的水平差别可能不大,主要的差距可能在托育机构的收费上。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靳永爱团队于2016-2017 年间进行的生育意愿调查结果显示,有1/3的被调查对象表示其不愿意生育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不允许”。


正常家庭的首胎孩子出生后,父辈家庭的成员尚且壮年,可帮助孩子的父母照顾幼儿,但是,等到二胎、三胎孩子出生以后,这些父辈的年龄一般较大,很难同时照看三个孩子。把孩子送到托育机构可能是不得不考虑的选择。


若家庭本身财力有限,无法雇佣他人来负责孩子的照料工作,就意味着夫妻二人中至少有一人要选择辞职来照顾子女。


“无论从时间成本还是从金钱成本角度考虑,在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中,父母均需花费更多的精力与金钱。对于生育政策实行过程中的主要障碍阶层—中等收入阶层,这一效应显得更为明显。”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吕春娟在一篇近期发表的文章《“三孩政策”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优化设计》中谈到。


应如何调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目前我国家庭典型模式为一个家庭夫妻两人赡养四个老人以及养育一个孩子,家庭经济压力较重,故普通家庭对是否生育第二个甚至第三个孩子表现得更为谨慎。”吕春娟在文章中称,“生”和“育”不仅是家庭的责任,更是国家的责任。


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有关部门对0-3岁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展政策研究。


一些学者也对如何调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出建议。吕春娟在文章中建议,在政策设计中可对不同的育儿情况予以区分,例如将婴幼儿送入托管机构或者聘请保姆进行照顾的,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托管费或雇佣保姆的费用予以扣除;倘若夫妻中有一方为了照顾幼小的子女而暂时牺牲工作,还应当考虑照顾婴幼儿可能带来的收入损失以及时间成本,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并予以扣除,以期从实质上缓解育龄夫妻在育儿初期的经济负担。


吕春娟还建议,3岁以后至高等教育之前子女的教育支出与生计费用扣除项目也应当予以细化。比如,应考虑到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结构、不同教育阶段教育开支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不尽相同,设置不同的扣除标准。比如对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做出不同的标准设定。


此外,“应对一孩家庭与多孩家庭采取差异化的扣除标准”,吕春娟认为,这方面可具体可参照日本等国在此方面的相关做法。对二孩、三孩的子女专项扣除额度进行计算时,并不是采取简单的数额叠加,而是采用累进式的扣除方式,对二孩、三孩家庭给予更高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额度。


也有学者提出可按照一孩每月1000 元、二孩每月2000 元、三孩每月3000 元的标准予以抵扣,进而缓解二孩、三孩家庭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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