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小芳与后来的丈夫离了婚,并且因重婚罪获刑 7 个月。
李某与小芳经人介绍相识,1995 年 1 月 11 日在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1995 年 4 月自诉人李某与小芳开始分居,双方再没有见面沟通。小芳于 1997 年 8 月 10 日与胡某登记结婚。
李某向河北省定兴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故依法追究小芳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并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 30 万元。
对于“重婚”一事,李某和小芳有不同的说法。
李某称,自分居后,他一直打听小芳的下落。李某多年对小芳不离不弃,一心等待与寻找,这给李某造成的精神打击无法言喻。
小芳则称,重婚是出于无奈。“李某离家后,我去天津找过他,不知其下落,我等了他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