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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的名义捐款可以抵税吗(以企业名义捐款是不是可以抵税)

16日至21日,郑州遭遇千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据不完全统计,16日以来,此轮强降雨造成全省89个县(市、区)560个乡镇1240737人受灾,因极值暴雨致25人死亡7人失联。全省已紧急转移安置16471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约75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54228万元


社会上的企业、明星、个人纷纷向郑州捐款、捐物,支援郑州人民,为恢复生产、生活共同努力。


我去郑州红十字会官网下载了捐款的公示文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捐赠达7680人次(包含企业、明星),通过二维码捐赠人达363660人次(公示为PDF格式,暂未统计具体金额)。






据北京日报报道,截止7月21日,郑州红十字会接收捐款1.76亿元,首批6660万已发放。






对于捐赠救助行为,国家是非常倡导和鼓励,不仅仅是在新闻报道,舆论宣传方面,在立法方面也是给予大力支持。下面,我从企业和个人两个方面阐述一下。


一、针对企业的捐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举两个例子说明一下。


1、甲公司2021年当年利润为100万元,为郑州抗洪抢险捐赠10万元,因为10万的额度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12万)。那么甲公司应纳所得额的基数就是90万。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25%计算,正常应该缴纳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现在只需缴纳2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2、乙公司2021年当年利润100万元,为郑州抗洪抢险捐赠40万元,捐赠金额已超过12万的额度。那么2022年、2023年每年12万,2024年4万,这样子40万元的捐赠能全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合计减少40*0.25=10万的企业所得税。


二、针对个人的捐款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同样举例说明:


张三2021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为40万元,减除费用为6万元,三险一金为3万元,专项附加扣除为5万元,无其他扣减项目。张三于2019年12月向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某基金会的某公益项目捐赠款项5万元。公益捐赠扣除限额 =(40-6-3-5)* 30% =7.8万元,张三实际捐赠金额为5万元,不超过限额,可以全额扣除。


因此,张三在2021年度:


应纳税所得额 - 公益捐赠支出 =(40-6-3-5)- 5 = 21万元,按照税率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21万 * 20% - 16920 = 25080元;


捐赠后税后所得 = 40万 - 5万 -25080 = 324920元


假设张三不捐赠的情况下: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26万 * 20% - 16920 = 35080元;


税后所得= 40万 - 35080 = 364920元(注:个人举例来源财会头条)


如果没看懂怎么算,那就不自己算了!打开你的个人所得税APP,在年度申报的时候,有一项准许扣除的捐赠额,按要求填写就可以了。


看到这,大家不免有些疑问,这国家支持的力度也太小了吧,最后不还是多花钱。那么请注意下面的内容:全额税前扣除


三、全额税前扣除


简单地说,应该交100万的税,捐给公益性社会组织100万,本年度就不用交税了。


具体规定: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文,对纳税人向中国红十字会、


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几十家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上述政策继续有效。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的规定,企业享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的政策,其他情况不享有。


综上所述,相比企业来说,个人捐赠抵税的力度更大。


这就是为什么明星不以自己工作室的名义捐款,而用自己的名字积极努力捐款,因为这种捐款的行为相当于花国家的钱为自己赚取好名声,何乐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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