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档案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恩施州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州档案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思想政治素质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档案馆办公室(恩施市东风大道593号州委大院内),联系人:向晶;联系电话:0718—8221737。
(三)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恩施州档案馆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应聘人员在湖北政务网上查询并打印)、1寸个人近期彩色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谈两种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六、录用
恩施州档案馆根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经馆务会集体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并在单位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七、管理方式
1.拟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1个月)合格后,恩施州档案馆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年限为三年。
2.按月发放工资,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若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如果自愿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提前1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恩施州档案馆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恩施州档案馆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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