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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流通汇算清缴招待费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汇算清缴扣除标准)


2016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目前在各个企业已经展开,对于第一次做汇算清缴的小伙伴们来说,感觉有点懵懂,不知如何下手,金算珠今天给大家总结几个重要的限额扣除比例。知道这几个限额扣除比例,对于大家的汇算清缴工作应该会有些帮助。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60%,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里面的销售营业收入,主要包括企业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另外如果有视同销售的收入,也是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大家别忘了,不然,企业就吃亏了呢。


例: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600万元,实际列支的业务招待费假设是6万元。则企业可以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万元(600*5‰=3万,6*60%=3.6万,两个计算标准的较小者)。


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扣除比例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提醒:对于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可以按30%比例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个特殊的规定,在财税[2012]48号文中规定是执行到2015年度。对于2016年是否执行,金算珠目前没有搜索到最新的税局规定,属于这些特殊行业的小伙伴,就需要去税局询问是否有最新文件传达。


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14%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福利费要单独设置账册核算,并且是当年实际发生金额,计提的不行。


工会经费扣除比例2%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必须有符合税法规定的拨缴票据,自制票据不行。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2.5%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公益性捐赠当年扣除比例12%


最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操作可参看我昨天的文章(举例说明:如何理解2月24日《企业所得税法》的最新修改决定)


佣金及手续费5%


财税[2009]29号规定,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超出税法允许当期税前扣除金额的列支部分,予以纳税调增处理。


两个特殊行业规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扣除,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费等后余额的10%计算扣除。


小伙伴们如果知道了所有上面我提到的限额扣除比例,那么恭喜你,你是一个不错的财税人员了!对于每一个扣除比例规定,后面都会有一些相关的更细节性的规定,比如什么才是正常的福利费列支,什么样的餐费支出才可以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等等。希望大家更进一步的探索。那么你就是向财税达人的角色靠近了。相信随着能力的提升,会有更高薪水的公司欢迎你的加入。


特别说明,这些只是大部分企业通用的扣除限额比例提醒,对于特殊行业的其他扣除比例,金算珠难免会有疏漏,大家要多关心自己行业的相关最新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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