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多个省市出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县高速卡点、社区、学校、医疗机构等重点区域防控任务繁重,防疫物资需求量较大。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部署,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按照辽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辽阳县红十字会即日起开始接收社会捐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捐赠
1、医疗设备:负压救护车辆、疫情流调车辆、转运箱及诊断类、治疗类、辅助类的医疗器械。
2、防护用品: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
3、清洗消毒用品: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500mg/L二氧化氯、3%过氧化氢等。
4、药品:连花清瘟胶囊(颗粒)、金花清感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等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的通知》中推荐的药品。
5、帐篷、被服、空气净化器、纯水设备等物资。
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辽阳县红十字会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联系人:
孙嘉阔 18524799095
0419-7777499
畅美惠 13940149842
0419-7777499
二、接收社会捐款
1、账户捐款
户 名:辽阳县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县支行
账 号:
714000120111073375
(注:可到银行柜台办理或登录各手机银行app进行转账)
2、现场捐款
捐赠地址:
辽阳县红十字会办公室(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168号辽阳县人民政府115办公室)
捐款注意事项: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姓名或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2、请在备注中写明捐款意向:疫情防控。我们将对每一位捐赠者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本次接收的捐赠款物将用于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我们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及时公示捐赠信息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其它省市的捐款,请务必注明捐款意向,我们将及时转付到位。
广大爱心企业、团体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并肩,勠力同心,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
辽阳县红十字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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