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相应按揭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属管理部申请按揭,借款人填写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受理员工按照贷款政策进行材料初审,录入表中消息、复核合格后,系统输出合同范本及贷款借据。
2、放贷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以上贷款文本及银行代扣协议的指定地方签字。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到保险公司窗口申办保险(还贷保证险和财产损失险)与抵押程序。
3、待抵押手续经过公示期限申办完毕后,中心所属管理部复核回执及按揭资料后委托银行将贷款划入银行卡(折),借款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受托银行领取。借款人每月在银行代扣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将应还本息款存入银行(折)内或到开户银行窗口还贷,直至借款所有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