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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开户银行指什么(大学生银行卡开户行是指什么)


一、大学生参保须知


1、入学后,学校统一为学生办理《太原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2、参保大学生因病休学,可入院治疗或回家休养,期间享受当年医保待遇。入院治疗应在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凭医院正规票据,按医保规定报销。


3、参保大学生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学籍退学者,可继续享受完当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4、大学生参保以学籍为资格依据,原则上必须在学校参保登记,特殊情况需要在生源地、实习工作单位参保的学生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院系同意备案。


5、参保学生发生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1)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假期回原籍期间、外地实习期间、急诊除外);


(2)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3)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医疗费用;


(4)未按规定期限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


(5)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药品费用;


(6)在国外或港、澳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7)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8)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二、缴费详情


1、2020年度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人,按年度缴费,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医保。缴费时间为5天。每年度医保费通过山西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平台自助缴纳,不收取现金。所有参保学生应按时操作缴费,逾期为自动放弃。不参保的学生须填写《不参保申请》由班主任老师留存。医保须知及报销事项详看《大学生参保须知》。


★省内学生只能在一个地方参保,如在家已参加当地医保无法参加太原市大学生医保,在哪参保,在哪报销。


2、根据文件要求,重度残疾和低保对象可免缴医保费,但需要提供如下证明:


(1)重度残疾(一、二级),需提供残联认定的残疾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低保对象,学生本人是县、市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需开具2019年第四季度享受低保证明原件。


(3)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在此次缴费范围,需在生源地申请参保。免缴证明提交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三、山西大学参保学生就医指南


1、参保学生在校医院、医院南门诊部、大东关门诊部就医:


(1)门诊就医及费用报销:参保学生就医时必须携带《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到校医院、医院南门诊部、大东关门诊部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20%,其余80%费用从统筹账户支付。


门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支付全部,保留发票,每年5月底、11月底在校园网通知具体报销时间。报销时以班为单位,在《原始单据分类粘贴纸》上粘贴《门诊医药费统一收据》,填写一式两份《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表》进行明细汇总,并交校医院财务室审核后报销费用的80%。如金额不符,以校医院审核金额为准。(《原始单据分类粘贴纸》、《大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登记表》两表格请在校园网报销通知中下载)。


(2)住院治疗:参保学生在校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学生个人负担20%,出院时即结算。


2、参保学生在外院就医:


(1)由于校医院医疗条件所限,参保学生需外院诊治时,必须通过校医院经治医生开具《学生外诊报销凭证》,外出诊疗项目应和《学生外诊报销凭证》内容一致,并符合医疗保险诊疗目录,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由校医院报销60%。除此之外费用一律自理。


(2)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可持《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直接到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费用即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结算。


四、假期在生源地住院就医费用的报销


参保学生假期在生源地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携带《太原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首页复印件、住院结算发票、住院病历复印件、出院证、诊断建议书、费用总明细、身份证复印件、放假就医证明、医院等级证明、开户名为学生本人的晋商银行卡复印件到医保科办理报销手续。


五、报销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六、结算程序


1、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


2、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七、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视具体情况准备报销材料:


1、医院原始收费收据(收原件及复印件);


2、医院费用分类汇总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3、疾病诊断证明书(收原件);


4、门诊病历(验原件,收复印件);


5、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包括入院记录、长期及临时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单;


6、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7、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大学生医保报销流程


1、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再凭《市城镇居民大学生医疗保卡》、身份证、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有效票据(发票原件)、医嘱、病案首页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转院还需提供转院证明、外伤治疗的还需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审核报销。在不同医院就医,要提供不同医院的(同上)材料;在同一医院按住院的不同时间(在未核销费用前,如出院后又进同一医院治疗的),也要提供不同时期住院的(同上)材料;


2、(转外就医)开通刷卡结算功能方式:学生本人或学生的监护人、委托人住院三天内,持学生本人身份证、省社会保障卡、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学院开具的证明到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医务科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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