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婚、再婚的未成年子女;
(2)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3)姓名或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4)名字中含有冷僻字;
(5)户口登记机关认定可以变更的其他情形。
新都区公安分局对杨女士的申请也进行了更清晰的回复,据了解,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对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的情况,还有一些更为细化的规定,出现这些情况,也可以改名字:
(1)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2)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3)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