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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在国内办理设立代表处(境内个人在香港注册公司需要在外汇局备案吗?)

中新经纬12月17日电 在据银保监会网站17日消息,银保监会外汇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要在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到代表处,香港允办理许有实际业务经验并符合银保监需要会相外资关规定的境外保险经纪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经纪公需要司香港经营保设立险经纪业务。个人《关于印发我个人国国内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保监办发〔2002〕14号)中,设代表处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需满足投外汇局资者应在WTO注册公司成员境内有设立超过30年经营历史、在中在国设立代表注册公司处连续2年以及提出申请备案前一年总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的相关要求不再执行。


  《通知》提到境内,允许外备案国保险集吗团公司、境内外资保险集团公司在华投资设立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相关保险要在中介业办理务。本通知所称保险专业中介机吗构包括保外资险专业代理机构、国内保险经纪机构及保险公估机构。


  《通知》提到,外资保险专业中介机境内构在经营相关保险中介业务前,应依法依规备案或取得对应的业务许可,业务范围和市场准入标准适用银保监会关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相关规定。(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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