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工资怎么计算(新合伙人入股怎么算)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以及怎么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


提醒一:


个体合伙、个独负企业责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缴纳个税有两个税合伙人目:“经营所得”、“利息、股息、计算红企业利所得”,并没有“工资、薪金所得”这个税目计算。因此在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体、个独负责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能扣除。


提醒二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工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入股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合伙人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提醒三:


业主(或算者合伙人)每月领取的“工资”,实质是怎么经营所得,提前领取而已有限。


提醒四:


若是给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发放了工资算薪金,在计算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新负责人以及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合伙税所得额新时,应将投资人(或者合伙人)的工资调增个体户、有限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后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然后由自然人投资者按照经营所得计税办法计算个入股人所得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