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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连伟投资贸易公司(怎样开一个贸易公司)

我就是个烂人

一 成长这件小事


发小梅失恋了,穿过大半个金城来找我诉苦。我们相约在一家我们常去的酒吧见面。


梅是村里少有的美人,娇生惯养,她的父母对她应了:“女儿要富养”这句话。从小她一点苦都没吃过,在我们那个贫穷落后的山村里,没下过地的人全村只有梅一个。


从小到大,我和梅一直很要好,我也跟着她沾了不少光。


我们一起在镇上的中心小学读完了小学,小学的时候,就有同学给梅写情书。那是梅第一次收到情书,她紧张的如同捧着一颗定时炸弹。当梅小心翼翼的把这个定时炸弹拿给我的时候,我笑的差点背过气去,传说中的“情书”压根与书没关系。梅收到的只是一张手法拙劣的心型的废纸而已,可她表现的却像是受了惊的兔子。


和我梅的细腻相比,我大大咧咧的像个男孩子,在村子里,除了梅,我从不和女孩子玩。村子里男孩子会玩的我统统会玩,爬树、下水抓泥鳅、用弹弓射麻雀、偷地里还未成熟的西瓜等等,这些男孩子能干、敢干的事,我一样不落的全干过。每次我和村里的男孩子干这些坏事的时候,梅就给我们放哨,得来的东西,我们也分梅一部分。或许别人家的东西永远都是好的吧!啃着还未成熟的西瓜,冒着第二天拉肚子的风险,我们边吃边扔,边走边笑。我和梅的童年就是这样度过的,那时候,梅像是我的跟班,我在那她就在香港那,我干了坏事,她也要跟着挨骂。


梅收到的情书,是隔壁班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写的,梅告诉我,那个男生很凶,她怕。我才不信这邪,在这个学校,没有人比我凶,梅是我的人,他敢动她,那就是不给我面子。我决定找那个人高马大的男生谈谈。


我把人高马大的男生约到学校后面的山上,告诉他,别在纠缠梅,否则有他好看。他当然不把我这个弱女子放在眼里,在他看来,我一个女孩子,不会把他怎么样。可他这会真错了,或许在这个学校,除了他,没人不知道我的名字和我干过的那些坏事,学校的老师提起我,都是恨得牙根痒痒。父亲每次开家长会都坐在最后面,一言不发,生怕别人知道,他是我的父亲。


任何对我不敬的人都会吃到苦头的,这在学校无人不知,而这个人高马大的男生运气实在是太差了,撞到了我的枪口上。


那时候,香港黑社会片子很流行,镇上有一家碟片出租小店,只要有新片,我是第一个租来看的。每次,租金都是从梅的零花钱里扣出来的,梅的父亲和母亲都在城里工作,每星期来看梅一次,每次都会给梅一笔数目不菲的零花钱。这些零花钱除了正常的开支以外,都被我花在租碟片和租武侠小说上了。那时候没有游戏厅、没有电影院、也没有手机可以看电子书,我们把大把大把的时间花在了看碟片和武侠小说上了。


梅的家里有放映机,每次租了碟片,我们俩都偷偷的躲在她家里观看。梅崇拜英雄也许就是从哪时候开始的,而我,不崇拜英雄,是要做个英雄,那时候,黑社会在我们眼里,只有一个字――“酷”。


人的性格不是天生的,而与她成长的环境息息相关,环境会影响一个人的成长。这在我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见证,而梅,或许真的是天生的基因太强大,无论她怎么和我一起瞎混,她还是那个胆小谨慎的梅。


我学着碟片里十三妹的样子,仰着头,双手叉腰,用不屑的眼神瞪着那个人高马大的男生。他显然被我吓住了,或许他从没见过我这样的女生吧!我乘胜追击,对他拳打脚踢,他是被我一路追着下山的。梅看到这一幕,笑的差点岔过气去。在我的恐吓下,那个男生再没有给梅送过情书。


虽然和梅一起长大,但我有个问题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当时梅的父母不把梅接到城里去读书,而是把她寄养在乡下的爷爷奶奶家里。


我问过父亲,父亲说梅是个扫把星,父母都不喜欢她,因为她克死了自己的弟弟,所以梅的父母一点都不喜欢她。父亲常和我说,别和梅一起玩,她会克死你。


我不知道什么是扫把星,也不管父亲的忠告,从小到大,我都和梅在一起。


童年在稀里糊涂中就没了,我和梅也没有被时光忘记,我们都长成了大姑娘。当然,不出意料,梅成了十里八乡最漂亮的美人,也成了十里八乡最出名的学霸。那一年中考,梅理所当然的进了县上的重点中学,我理所当然的落榜了。对于我们的结局,好像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那是我和梅第一次分开,梅的父母用小汽车把梅从村子里接走了,我现在还记得梅离开村子时的样子,那是梅最后一次出现在村子里。那一天,村里很多人都来送梅,因为梅,这个村子有了第一个高中生,还是重点中学。


我也去送梅,只是躲在人群中,我看到梅追寻的眼神,我的泪就下来了,那是我第一次流泪。我知道,梅一走,或许就是一辈子,并不是因为距离的遥远,而是一次考试,把我和梅的人生都改变了,我们再也不是同一类人了。


在父亲的要求下,我上了中专。父亲说,人总要有生存下去的手段,我还年轻,不能再这么下去了。父亲那晚说了很多,可一句抱怨我的话都没有,全是在自责。那一夜,我也像变了一个人,第一次安静的听父亲说话。现在想想,那一夜真是改变我人生的一夜,如果没有父亲的坚持,没有父亲苦口婆心的劝说,现在的我或许连养活自己的本事都没有,会是个人人都唾弃的烂人。
上了中专,我发奋要学好本领,不能让人瞧不起。学校有各种社团,我加入了文学社,或许是那时候武侠小说看多了,我每次作文都会被老师当成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诵,这是唯一让我骄傲的事,也是我唯一能超过梅的一点。


再次见到梅,是在县上组织的辩论赛上,我不出意外的成了学校的代表,比赛设在梅所在的重点中学。在此之前,那个大门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我多少次经过那个大门,生怕遇到突然出现的梅。说实话,那个时候的我很自卑,和之前那个混世魔王一般的我判若两人。


经过几轮角逐,最后只剩下了我和梅,我们都是各自学校的代表,一个代表着重点中学,一个代表着职业高中。看到梅的那一刹,我连正眼看她的勇气都没有,现在在她面前,我就像个小丑,我的出现就是为了陪衬她的优秀。不知不觉中,我们的位置发生了变化,童年里那个整天跟在我屁股后面的跟屁虫,现在成了我的对手,她将抢走我唯一可能赢她的机会。


开始梅的确很强势,她一直压着我一头,评委把票都投给了她。


我的指导老师或许发现了我的异常,他在下面给我做着手势,意思是让我放轻松,别有压力,发挥出最好的水平就可以。


看到老师的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父亲,想起了父亲对我说过的那些话。人不可能一辈子都输,总有一天你会赢的。


后面的比赛我稳定的发挥,找到自信的我似乎又回到了童年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我。梅太了解我了,她知道,只要我找到自信,只要我对一件事执着,就不会输。最后,我以微弱的优势赢了梅,这是我第一次赢梅,也是职业高中第一次赢重点中学。


和梅总有剪不断的情愫,我们之间好像有一根无形的线,一头在我手里,一头在她手里,无论相距多远,只要我们谁都不放手,总会联系在一起的。我赢梅的消息很快就在村子里传开了,父亲嘴上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他比谁都高兴。
梅不出意外的考上了金城最好的大学,我不出意外的开始了另一种生活。我们之间的距离,隔了一整个黄河。


我在老师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梅继续在象牙塔里深造。


梅会在周末来找我,我们一起挤在我租的阴暗的房子里。梅会给我说发生在大学里的事,每次我都只是默默的听梅说,一句话都不插。是的,现在的梅越来越像小时候的我了,而我越来越像小时候的梅了。
让我意外的是,梅的男朋友就是当年被我追着下山的那个男的。第一次看到他们手牵手出现在我的眼前的时候,我以为自己眼花了。


缘分就是这么奇怪的事,冥冥之中,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


我们三个人一起大笑,这是我在金城笑的最开心的一次,久别重逢终归是好事,那些往事倒成了我们最怀念的事了。


梅和他分手的原因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是不想让梅难过。


我们坐在酒吧最黑暗的角落,我一边喝酒,一边听梅倒苦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和我一起对抗整个世界的只有一杯酒和永不离弃的文字了。


几杯酒下肚,梅的心事都醉了,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而我,越喝越清醒,似乎这黑夜是专门为我存在的,夜越深,我就越像我自己。


我把梅拖到我的床上,我坐在天台上,看着越来越深的夜色,看着这个我生活的城市,一切都陌生的让我害怕,这夜色像极了我的未来。


我拖着疲惫的身子和一夜没来得及闭上的眼睛,坐上了最早的一班公交车,踩着还来不及躲避的支离破碎的街灯出发了。要在这个城市里生存下去,我不得不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上班。我过去的时候,中山桥还在黄河的催眠曲中酣睡,梅也在我简陋的出租屋里酣睡,酣睡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啊!



二 关于爱情


梅来我这儿的次数越来越多了,她只要心情不好,就会来我这儿诉苦,我彻底成了梅心情的垃圾桶。


梅说,在我这儿她睡得最踏实,就像睡在自己家里一样。梅说的没错,小的时候,梅时常在我家睡,有我的地方,对梅来说就是家。梅睡的安稳了、踏实了,我就睡不安稳了,每次她把一肚子的情绪倒给我,我都照单全收了,似乎坏心情也会转移一样,她没事了,我却心事重重。


时间会改变每一个人,这在我和梅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见证。梅越来越像她自己了,而我越来越不像我自己了,我变成另外一个人。


或许真的是知识改变了命运,现在的梅自信果断,而已经混迹于江湖的我却变的小心翼翼的。我们两个人处在不同的环境中,她在象牙塔里做着美梦,这美梦里有一个是爱情。我一直觉得,在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放弃所有的年代,拥有一份爱情,或者还有爱情伴随左右,是一件很奢侈,也很幸福的事。我不止一次的嫉妒过梅,她似连伟乎永远比我幸运,小时候如此,长大后依然如此。都说上帝是最公平的,至今我还未感受到一点来自上帝的慰藉。


过了中山桥,有一个很帅气的男生上了车,每天都是如此,我们两个人是这路公交车上最早的旅客,是的,我们只是旅客。


好多次梅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说,我有你就够了。梅每次听到我这么说,都笑的很开心。


梅在我哪儿每次都可以睡到自然醒,桌子上有我留给梅买早餐的钱。我知道,梅不需要这些钱,但梅每次来,我都会给她,在我看来,梅来我这儿,我就要尽地主之谊。其实,她也和我一样,都是这个城市匆匆的过客,我想让梅在我这儿能找到家的感觉。


梅每次都不要,但拗不过我的坚持,我的脾气梅是知道的,她会把钱收起来,这些钱最终还是会花在我身上。梅下次来的时候,肯定会带好多东西,我给梅的钱远远不够。


其实,在这个城市,梅需要我的安慰,我也需要梅的安慰,从某种意义上说,我想让梅一直这样陪着我,别谈恋爱,将来也别结婚生子。人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爱的越深,你的自私性就体现的越淋漓尽致。


梅好长时间没有来我这儿了,我有点想她,但我不能给她打电话,我怕打扰她上课。


梅给过我一张她的课程表,让我在空闲的时候打电话给她。那张表现在不知道哪里去了,我上班的时候,接触最多的就是各种表了。我对印在纸上的白的耀眼的表格一直很反感,一个人的一生,被几个表格概括了,这是件很悲哀的事,更悲哀的是,我每天都在概括别人的生活。


九月的一天,我加班了,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加班是常有的事。我回去的时候,梅和一个书生气很浓的男孩在一起。梅有我宿舍的钥匙,她可以打开门进去,就像打开了自己的家一样。我很高兴再次见到梅,梅脸上又有了笑容,这笑容和童年时一模一样,通过她的笑容,我知道,梅遇到了对的人。


梅介绍说他叫伟,是兰州大学的研究生。


伟身材高高的,戴着厚厚的黑框眼睛,怯生生的,有点害羞。看我的时候不敢看我的眼睛,他话很少,我和梅说话的时候他不插一句话,只有梅问他的时候,他才很沉稳的说几句。他的每句话似乎都很沉重,是酝酿了好久才说出来的。


梅说想吃我做的饭,她说只有在我这儿才能找到家的味道,她厌倦了学校食堂里寡味的饭菜。我当然乐意为梅做一顿家乡的饭菜,何况今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客人。


我拉着梅一起出去买菜,我还有些话要问她,这些话不能当着伟的面说。


梅说他们是在图书馆认识的,因为一个座位。


梅马上就要毕业了,她想考研,所以图书馆成了她常去的地方,而占座的事,梅却一点都不想做,为此事梅说她很讨厌自己,她就是太懒,不想早起一刻钟。梅每天努力说服自己早起一刻钟,可那一刻钟伤害梅太多。


直到伟出现,她说有一天,她去晚了,伟把他的位子让给了她,她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伟就消失了,像一阵风,她连伟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在此之前,她不知道有伟的存在,在这个高校里,和伟一样的男孩太多,伟没有任何一点能让她记住他的地方。她以为那次伟给她让座只是巧合,没想到以后的每一天,伟都给她占座,还替她买好了早餐,放在桌子上,等她来了,伟就一句话也不说的走了,似乎他做这一切都是应该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梅说伟就这样不声不响的走进了她的心里,梅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泛起了好久不见的笑容。我一边替梅高兴,一边暗暗的嫉妒梅的好运气。


听梅说她的故事,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每天陪我一起坐车的男孩,他是否也和伟一样,只是单纯的陪我一起走一段路。


我从未真正看清楚那个男孩的脸,每次我都坐在最后一排,而他总喜欢坐在最前一排,我们之间隔着一整个车厢。


我们回去的时候,伟把我那又脏又乱的宿舍收拾的一尘不染,我很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我真应该留下来看看他是怎么收拾的。


伟这样做让我有些不好意思,我这个人很随意,衣服鞋子袜子随便扔。我的宿舍除了梅很少有人来,所以我很少收拾宿舍,在我看来,宿舍就该这样,这样才有生活的气味。


梅倒一点都不意外,她说,这才像是伟,如果他不收拾就不是他了。


突然,我又想到了那个每天早上陪我一起坐车的男孩,此刻他在做什么?


梅今晚没有在我这儿留宿,我送他们出去的时候,伟看了我一眼,这是他到我这儿第一次正眼看我。而我,突然害怕看到这样真诚的眼神,似乎多看一眼都是对梅的不忠。我承认,这个大男孩让我开始憧憬爱情了,而我想象中的第一个恋爱对象就是那个每天陪我坐车的人。


那一夜我失眠了,眼前一直是伟的影子,我诅咒自己不该这样,但梅领来的这个叫伟的大男孩唤醒了我的爱情。


我说过,在这个城市,白天是不属于我们这样的人的,只有黑夜最公平,即便你失眠了,它也会一如既往的陪着你,听你诉说心事。



三 无关爱之痛



因为伟的出现,我开始憧憬爱情,开始仔细看从身边经过的每一个男孩,我试图从茫茫人海中找到那个属于我的你。


有那么多一段时间,哪个每天陪我一起坐车的大男孩看不到了,我早已习惯了有他的陪伴。每天到他上车的那个站点,我心情都无比激动,我希望能看到他,可很长很长时间,我都失望了。我像一只迷失了方向的鸽子,找不到回家的路。
我很少向梅说过心事,或许在梅的眼里,我是很坚强的,没有什么能难倒我,就如同小时候一样,任何麻烦在我眼里都是小事。可她不知道,我再也不是那个混世魔王了,我和她一样,是一个需要人呵护的弱女子。是不是坚强的太久了,就会忘了怎么去脆弱?


因为这莫名的情绪,我请了几天假,我要调整一下心态,好好生活。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自己,原来,坚强如我一般的,也会难过,也会寂寞,也会希望有人陪伴。


我在中山桥下找了个位子坐下来,看昏黄的河水滚滚向前。我们何尝不像这河水一般,不知为什么,只知道一直向前冲,总以为前面才有我们想要的生活,可前面永远是没有尽头的,我们只会像河中的一滴水一样,在半路上被拍到岸上。


一个人喝酒总容易醉,音乐广场重播着同一首歌,我一个人和着音乐,干了一打黄河啤酒。有几个人不怀好意的看着我,对这个我一点都不怕,我就是个烂人,我还怕坏人?


喝醉了的我,一个人走在金城的街上,看霓虹灯把那些男男女女照的原形毕露,原来喝醉了,心却如此清晰,眼睛也比平时看的透彻了。


梅给我打电话,问我在哪。我说我也不知道。


梅说我是不是有心事,我说管你什么事。


就像小时候捉迷藏一样,无论我藏在那,梅总是第一个找到我的,在这个城市也是一样,梅还是第一时间找到了我,那个叫伟的男孩也来了。


看到梅,我的坚强就像决了堤的水,喷涌而出,我抱着梅,放声痛哭。我哭的时候,伟像个犯了错的孩子,站在梅的身后不知所措。


梅以为发生了多大的事,她问我为什么痛哭时,我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我总不能说因为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男孩吧!


我不说,梅也就不问了,她是了解我的,我不想说的,谁都别问出个子丑寅卯来。


这么一闹,酒就醒了。我看到伟如释重负般的吸了口气,似乎我的痛苦是他造成的一样。


我开始羡慕梅,能有这样一个一直陪在身边的男朋友。我和伟开玩笑说,让他给我介绍个男朋友,伟一脸窘迫的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梅似乎是被我提醒了,她说我必须找个男朋友了,不然就成了老姑娘了。我问什么是老姑娘,梅和伟都大笑了起来。


梅问我想要什么样的男朋友,我回答说,像伟这样的。


梅说,如果我喜欢,就把伟送给我。我说,这样最好了。


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或许这样的玩笑他是第一次听到吧!而对于我和梅来说,这不算什么,或许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唯一不能一起分享的就剩下爱情了,除了爱情,我愿意把所有的一切和梅分享,我想梅也是一样的。


夜不知不觉就深了,属于我们的东西总是跑的比较快。金城的街上,人越来越少了,只有街灯不知疲倦,照耀着晚归的人。我和梅在空旷的大街上唱起了山歌,这些山歌都是小时候从大人口中听来的,是酸酸的情歌,小时候唱,是不知道它什么意思,现在唱是因为喝醉了,喝醉了,我们就回到了最纯粹的自己。


我们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天快亮了,我像一摊泥一样,是伟把我背回来的。在伟背上的时候,我特别幸福,我这个人一感动泪腺就特别敏感,我在伟的背上默默的哭了。伟没有告诉梅我在他背上哭了,我知道,梅要是知道,她会生气的,对于爱情,她不会慷慨的分给别人一部分。


听说世界上有那么一部分人是不会做梦的,不会做梦,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而我就是那个在此之前不会做梦的人。


我第一次睡到自然醒,梅和伟早就回去了,我看到留在桌子上的包子和豆浆,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孤单。


是啊!这些年为了生活,我都忘了自己是个有感情的人。我突然特别想离开这座城市,去一个我从未去过的地方,见一些我从未见过的人,然后把我的故事写成书。


我要在离开之前见一见我想见的人,我知道有些人一错过就是一辈子。


我开始大街小巷的寻找记忆中的那个人,这原本电影中才出现的情景,却让我活生生在生活中演绎了一回。


我辞掉了原来的工作,但我还是像每天都去上班一样,希望能在熟悉的车站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这一次,我要坐在他的身旁。



四 过客


命运或许就是这么奇怪的东西,在我准备放弃你的时候,你却冷不丁闯进了我的生活。


有几个人知道金城黎明时的样子,我是那个愿意一大早坐着由东开往西的列车,横穿整个金城的人。或许我不是唯一一个有这嗜好的人,在这个城市,很多和我一样的人,为了生存下去,不得不把自己在黎明时就唤醒。谁都知道,黎明时还能安睡是何等的幸福,显然,我没这样的福气和运气。我一直再想,到底是命运存心捉弄我,还是我早就用完了自己所有的幸运。


我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守候在车站旁,等待第一辆公交车,我是这趟公交车上的常客,换班的师傅都知道在这个车站,有个女孩要坐车,有时候我晚一点,都不用担心坐不到第一班车,他们也愿意花几分钟等等我。他们说,一大早能看到人,也是幸福的事,他们时时刻刻都和形形色色的人接触,但他们是孤独的。


我决定要去辞职了,我没和任何人说这件事,在我看来,谁都无法决定我的未来,天知道我还有没有未来,未来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我就像是这个城市的浮萍,随波逐流。


今天,或许是要离开了,我选择坐在第一排,那个男孩时常做的位子上,我双目凝视窗外。夜一如既往,霓虹灯不知疲倦,似乎一个长生不死的蛇精。路上除了环卫工人,就没有其他人了,我突然特别同情这些环卫工人,他们离开家的时候,他们的孩子也在做着美梦,这梦里容不下一个肮脏的父亲,或许有一个游子从他梦中一闪而过。


那个男孩消失了好久之后出现了,可今天他不是一个人出现的,在他身后,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子,在他上车之后,目送他离开。


看到他的那一瞬,我把那些天大街小巷找他的勇气都拿了出来,看到那个女孩的时候,我把全部的勇气都变成了泪水。是贸易公司的,最熟悉的陌生人,我真正失去你了,虽然我从来都不曾拥有过,但我还是难过,你曾经真正的住在了我的心里。


男孩坐在我的后面,戴着耳机,双目紧闭。我想在离开这座城市之前,认认真真的看他一眼,我要记住他的容颜,这样在陌生的城市里,我才不会活的像个孤魂野鬼,至少还有牵挂的人。我一转眼,就看到了他眉心的痣,据说那是美人痣,很少有男孩子眉心有痣的,我很幸运,我遇到了眉心有痣的你。


突然就释怀了,我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一会儿欢喜,一会儿悲伤。谢谢你,在我最美的年华里,带给我的那些悲伤。


我还是第一个到公司的,像往日一样,我把所有的办公桌都擦了一遍,然后,给自己冲杯茶,斜靠在椅子上,懒洋洋的看同事一个个从门口走进来。


这样的次数多了,我都能通过足音辨人了。王大姐身体微胖,足音沉稳。小李是个急性子,每天都是擦边来公司的,她进门都是跑进来的,她的足音像一串音符,答答答。老板是个心事重重的中年人,不苟言笑,但心底善良,走路不紧不慢,他的足音最容易分辨,听到他的足音,我使个眼色,全公司都忙碌了起来。


我一个人安静的坐着,心里乱糟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老板说,我可以鼓起勇气放弃你,却无法鼓起勇气跟最善良的老板说:“我不干了。”


老板是个善良的人,对我有知遇之恩,我应当肝脑涂地的报答他,可我今天来是辞职的。


我坐在办公桌后面,一时不知所措,我看到我写在便签上,贴在办公桌上的字被风化了,字迹模糊不清了,原来时光也是有影子的。


莉又来找我抱怨了,这个名牌大学里毕业的高材生,满腹牢骚,我一直是她的垃圾桶。


在公司,我和莉很要好,但我和莉却不同于我和梅,我和莉只谈与工作相关的,我和梅却无话不谈。


我和莉说我要走了,离开这座城市。


莉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不敢相信我的话,在她看来,我一个中专生能混到现在的位子,我该感谢上帝,然后把余生都留在这里。我不止一次听到,公司里的人议论我,说我什么的都有,有人说我是老板的亲戚,有人说我是老板的情人,总之,我不该在这个位子上。


我对办公室这些流言蜚语充耳不闻,也不去过问。她们或许嫉妒开现在的我,因为没有学历的我工作并不比她们任何一个差。或许她们看到了我的成就,却没有一个人看到我的努力,这就是现实人心。


我拍拍莉的肩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是的,对我来说,一无所有早就是生活常态了,我不怕再次一无所有。


莉说舍不得我走,她是真诚的,我走了,谁听她的满腹牢骚,谁安慰她那颗脆弱的心。


莉的不舍让我下定决心离开了,我觉得一个人要选择在她还有价值的时候离开,这样人们才会怀念你,如同海子。我不想有一天让人像扔垃圾一样赶出去。


老板极力挽留我,我却铁了心要走。老板说,想回来就回来,我满口答应了,但我知道,能想回就回的只有自己的家,其他的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去了。


我一无所有的来,又一无所有的离开了,对于我,这是最好的结局。


莉把我送到门口,我和她拥抱告别。我没有告诉其他人我要走了,我害怕看到别人泪眼婆娑的送我,更害怕看到门口空洞洞的,没有一个人出来送你。人一辈子有一个人朋友就够了,能不畏风雨的在车站接你,能微笑着看你离开。


我去了趟梅的学校,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大学的校门,看到大学的生活。这曾经是我的梦想,现在只能是梦了。


走进大学,心里莫名的恐慌,似乎每个人都知道我不属于这里,我像被人剥光了扔在了街上,每一个眼神都在嘲笑我。


在等梅的十几分钟时间里,我度过了人生中最漫长的时刻。我突然意识到,有些气场我永远都学不会了,也没有机会了。我也突然能理解莉她们在背后说我的原因了,或许并不是她们嘴碎,而是我身上缺少像梅一样的气质,有些气质是装不出来的,而我压根就不会装。


梅和伟隆重的接待了我,我非常感谢梅和伟没有用阶级的眼光看我,而把我当作他们的客人,当作知心朋友。


我在梅的学校里溜达了一天,去过图书馆,看到了梅和伟相识的地方,在学校食堂里吃了晚饭,我拒绝了梅和伟在外面请我吃大餐的要求,我坚持在他们食堂吃一次不一样的饭菜,我承认这是我吃过最可口的饭菜。


在图书馆,我被像山一样的书籍震撼了,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也知道,我错过了太多美好的时光,我和梅的差距不至表面上看到的,还有无法丈量的。有时候你真不能怪世人的世俗,只能怪自己还不够闪亮。


我和梅挤在她的床上,说了很多话,从小时候一起偷邻居家的西瓜到那次高中我们争锋相对的辩论赛,再到我们都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城市。


那一夜,我做个了梦,梦见我和梅在故乡的山岗上跑,我们身后开满了花。我们放肆的笑着,笑声传的很远很远,远方牧羊的老人听到了,我们远去的童年也听到了。


梅和伟把我送到车站,火车把我带到了远方。离开一个陌生的城市,又要去另一个陌生的城市,原来这么多年来,我从未属于过这个城市,我只是这个城市匆匆过客中的一员。



五 遇见


有些地方,一旦离开,就再也回不去了。对于我这样的烂人而言,从离开家的那一刻起,家也是回不去的地方了。在故乡,有太多的人想看我的笑话,我不能给他们这样的机会。


我在车站和梅拥别,梅哭的像个泪人,她说我是个没有家的人,下一次会在那个城市再见到我。当我说我要离开金城去别的地方的时候,梅很震惊,也很难过。她说因为有我,这个城市才让她眷恋,我走了,她的心也就跟着我走了。我强忍着不让泪水掉下来,我推开梅,头也不回的走了,我不敢回头,我怕我一回头,看到梅,看到我早已熟悉了的城市,我会失去离开的勇气。


我在昨天夜里,把伟叫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我告诉他,梅是我最好的朋友,你要是辜负了她,我就废了你。伟说,他一定会用命对梅好。我相信伟,从一开始就相信,伟和很多的男生不一样,他沉默寡言,但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安全感,那是很多男生不曾拥有的。


我上去拥抱了伟,他有我渴望的宽阔的胸膛,我想,躲在这样的胸膛里,是不是什么都不会害怕。


既然回不了故乡,回不了家,我就去流浪,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听说旅游是从你厌倦了的地方到别人厌倦了的地方,人就是这么奇怪的动物,总认为别人拥有的就是好的,并乐此不疲。


我买好了露营需要的全部家当,我开始了我人生第一次旅行,权且当成是旅行吧!更确切的说算是流浪。


我以为全世界很少有像我这样的人,遇到林之前,我是这么想的。


火车把我扔在了一个陌生的车站,这几天我从这个车站上去,又从下一个车站下去,在一个城市逗留一天就匆匆离开。我不敢我也不想在一个城市过多的停留,我害怕我会爱上某个城市,从而停止流浪。在一个城市只逗留一天,是不会爱上这座城市的,除非这座城市里有你非见不可的人。我知道,我的生命里没有这样的人了。


我在一家不大不小的超市里购物的时候遇见了林。林说我一进门他就注意我了,我崭新干净的背囊让他知道,我只是个因意气离家出走的孩子。


我和林聊的很投机,我本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只是这几年工作压抑,我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了投资。


林说一看我就是个新手,问我要不要和他们一起走,他们是专业的“流浪者”,“流浪者”这个词他是偷我的,我刚才给他介绍我的时候,我说我是个“流浪者”。


我犹豫了一会,但还是拒绝了林的好意,一是因为我和他刚刚认识,如果跟他走,他会觉得我是个很随便的女孩,当然,后面的经历告诉我,我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二是,我不想和一群人一起流浪,在我看来,流浪是孤单的,我要独享我的这份孤单。


我对林说,要是我们还能遇到,我就和你们一起走。


林把他的队友逐一介绍给我认识,我第一次看到那么多人背着行囊,精神饱满的去一个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林说,除了他,所有的人都是他在路上认识的,他们中从事各行各业的人都有。有因为工作不顺心,出来走走的,有失恋了,出来散散心的,还有单纯的只想看看外面世界的。我一下子认识了这么多人,听了他们每个人的故事,原来,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一个角落,别人走不进去,自己走不出来。


他们都说让我留下,路上也有个照应。


我已经拒绝了林的邀请,我是不会留下来的,我对他们说,如果我们真有缘分,如果我们还能再遇见,我就和他们一起走,这也是我和林说的。


我在他们哪儿吃了他们自己做的饭,我很佩服林,他只出去了一会儿,米就有了,菜就有了。林的队伍里有厨子,林说他们分工明确,有做饭的,有找水的,有拍照的,有写文的,他们一路上,用图片和文字记录了他们的足迹。林说,有出版社会把这些文字和图片做成书,在市场上发行,等他们分别的时候,他们每个人都会拥有一本这样的书,这是他们年轻时最大的财富。


他们的饭菜不怎么样,但我吃的津津有味,这是我吃过最特殊的一顿饭,终生难忘。


林陪我走了很长一段路,直到我搭上了车,我才从后视镜里看到他原路返回了。


回到宾馆,我怎么也睡不着,我脑海里一直是林,还有他的队员。或许潜意识里,我已经后悔拒绝他们了,我应该和他们一路同行,但倔强的我即便是后悔了,也不会承认。因为我这样的性格,梅说我生错了时代,梅说我要是生在三国,定是个指点江山,运筹帷幄的大人物,因为曹操就是这样的性格。


提起梅,就会想念金城,就会想起那个车站和不曾牵手的男孩。是的,一切都成了过往,回忆那么伤,那么凄美。


我给梅发了短信,告诉她我在什么地方,给她分享这些天我在路上看到的、听到的。我说,我应该早点出来看看,我已经错过了很多美好的事物。
梅说她决定和伟同居了,他一毕业他们就结婚。


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我从来都没有拥有过,我更不知道什么是婚姻,那对我来说,太遥远了。我默默地祝福梅,也祝福伟,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祝愿他们能白头偕老。


似乎成了一种习惯,梅遇到大事小事都要问问我的意见,梅说在她眼里,我就是打不死的小强,任何困难到我哪儿都可以解决。是啊,在梅眼里,我一直都没变,还是小时候那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混世魔王,只有我自己知道,只有千千万万个黑夜知道,我有多脆弱。


我一夜没睡,前半夜我在这个城市的大街闲逛。后半夜,我坐在宾馆的窗前,看这个城市的人一个个睡去,再迎来这个城市的第一缕阳光。


太阳出来了,这个世界就不再属于我了,我背起行囊,揉揉干涩的眼睛,继续上路,去下一个城市。



六 在路上我才真正长大



我不知道自己能这样走多久,其实我是希望一直这样走下去的,但我没有像林那样的勇气,我只能出来散散心,完了还要回到那个让我厌恶的生活当中去。


我背起行囊,不回头去看这个城市,拒绝经过的每一个城市的哪怕一丝的温暖。我害怕我会因为这一丝的温暖留下来,那不是我的初衷,我做不了像林一样洒脱,但我先可以学着做我自己。


我以为我会很坚强,这么多年在金城,都是一个人过的,遇到任何困难我都能解决。可这次在路上,一个人行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走在乡村阡陌,我还是会心慌,会害怕。住在廉价的小旅馆里,我不敢脱衣服,我生怕半夜有人进来,把我掳走,卖到一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地方去。有时候我会被自己的想法逗乐了,有时候,我会被自己的想法弄得流泪。


在乡下也是一样,有一次走在路上,看不到一户人家,看不到一丝亮光,黑夜像死囚盯着刽子手一般看着孤独行走在路上的我。我听见山里传来有似狼嗥的声音,我突然特别害怕,害怕我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成了野狼的夜宵。我一害怕双腿就发抖,本来想走的快一点,没想到自己的前脚绊住了后脚,我在陌生漆黑的山路上摔倒了,我和我的行囊一起滚到了一个山沟里,后来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走在路上的人都知道,夜间是不能赶路的,容易迷失方向,我们的直觉有时候会骗了我们,我们感觉一直向前走了,最终只是在原地打转。我就是被自己的直觉带到了沟里,差点葬生此地了。


我是被早起牧羊的老人发现的,老人说发现我的时候,我一个人躺着沟里,生死未卜,我的手机一直在响。老人不会使用现在的智能手机,而且我的手机还设置了只有我的指纹才能接通的密码。老人发现我还活着,把我背回了自己的家,为我叫来了村里的医生,直到医生说我只是晕过去了,没多大事时,老人才离开了我。后来,听老人上小学的孙子说,因为背我,爷爷的腰直不起来了,我听后很惭愧,也很内疚。


给我打电话的是梅还有林,梅后来说,那晚她做了一个梦,她隐隐约约觉得我出事了,就使劲打我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她就一直打。林也给我打了不少电话,他想问问我到了什么地方,结果我一直不接电话,他说凭他的经验,我肯定遇到麻烦了,不是手机被人偷了,就是我自己遇到了坏人。


我醒来看到手机上那么多未接电话,一个是我从小就要好的发小,虽然有一段时间我们针锋相对,但我们的情意一直未曾减过丝毫。一个是我刚认识不久的林,我以为在路上认识的人都不会真心待我,林却让我温暖的哭了一鼻子。我发誓,如果还能再遇见林,我就跟他走,去任何脚能到达的地方。


在老人家里住了半个月,直到确定自己没事后,我才离开的。我把我这一路的经历都告诉了老人,老人埋怨我太任性了,我本来可以不受这份罪的。老人一边埋怨我,一边安慰我一切都会好的,他说人这一辈子总要经历一些不顺心,只要咬咬牙顶过去就好了。


老人的孙子听我说这一路上的经历,他眼睛挣得大大的,听得很入神,还说,他长大了也要走出这里,去看外面的世界。我把小男孩抱在怀里,他让我觉得我的选择没有错,我带给了一个孩子对外面世界的渴望,或许对我来说只是简单的几句话,但对他来说,却是追求,是信仰。


我说,等你长大了,我带你去看外面的世界,在过大城市的生活。小男孩眼里闪过一丝光,那是我见过最纯粹的眼神,我感谢老天让我遇到这一家人,他们不仅救了我的命,还让我学会了珍惜生命,珍惜生活,感恩戴德。


老人说,儿子和儿媳妇都去南方打工了,家里只有他和小孙子了,老婆子前几年去世了,他现在除了照顾好孙子外,就去放养。儿子和儿媳妇会隔一段时间打钱过来,他要去离家很远的镇上去取。一般儿子儿媳妇不会打电话来,电话费太贵了。山里信号不好,要爬到屋顶才能接通。


我用我的电话拨通了男孩父亲的电话,我让老人和男孩好好和他的儿子和父亲说说话,还骗他们说,我的电话打电话不要钱的,让他们别担心。


老人和孩子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和那个远在天边的我未曾谋面的人说了好长时间的话,我看到老人抹着眼泪说家里一切都好时,我的眼泪就下来了。我听到男孩说他会照顾好爷爷时,我为自己的任性惭愧,有时候,我连一个孩子都不如。生活不会因为你是老人和小孩就会对你怜悯,反而,它会压榨完你身上的最后一滴血。


通完电话,老人对我千恩万谢,我说这都是应该的,和我的命相比,这不算什么,况且老人为了救我累坏了腰,这份情我还没有还了。


我完全康复了之后,提议带老人去城里医院看看,老人说什么也不去,我只能趁着星期六带着小男孩去了城里。我带小男孩去了欢乐谷,去了少年宫,吃了肯德基,喝了可乐。小男孩玩了一天累的再回去的路上睡了一路,上山的时候我背着他,算是还了老人背我回去的情。


我用身上不多的钱给老人买了个老式手机,让他想儿子的时候就打个电话。老人捧着手机像捧着传家宝一样,一句话都不说。我知道憨厚老实的老人在心里感谢我了。我从未像今天这么充实过,我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却获得了从未有过的满足,现在我都分不清到底是我帮了老人还是老人帮了我。


第二天林也到了老人所在这座小县城,我说过,如果下次遇见,我就跟他走,我不能食言。


第二天一早,我起了个大早,我要在小男孩醒来之前离开,我怕小男孩不让我走,这些天和小男孩相处的很好,他把我当家人一样对待,而我也舍不得离开他。


我把我背包里军用手电筒放在小男孩枕头旁,把我用来记录一路上点点滴滴趣事的本子和笔也留给了小男孩,还有我在其他城市买的一些小玩意,都留给了他,除了这些,我不知道留什么给他。我不敢想象,他一睁开眼睛,看不到我时有多失望。


我摸摸小男孩的头,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那一刻,我像极了一个母亲,在和自己的孩子告别,远方的路没有尽头,可心却有归宿的地方。我想他的母亲离开时的心情会和我现在一样,她一定舍不得这个一无所有的家,舍不得离开自己的孩子。


没有任何一个地方能和家相比,我突然想起一部美国的电影,一个男人为了回家,历经了千辛万苦,却在家门口被流弹打死了。此时他的妻子正在屋里拍着还未满周岁的婴儿睡觉,唱着催眠曲,时不时望望窗外,她是在等她的丈夫回来吗?


老人我送到村口,他的羊对我咩咩的叫,我上前和老人拥抱告别。


我告诉老人,想我了就给我打电话,老人拉着我的手,布满皱纹的脸上老泪横流。


我告诉老人,我会来看他们的,老人这才擦干了眼泪。


我心事重重的离开了那个村子,离开了把我从死神怀里背回来的老人,离开了那个人小鬼大的小男孩,也离开了那个曾经傲娇的自己。离开这个村子,我就正在长大了,或许人不曾真正长大,只是像枝头的果子一般,一天比一天成熟了,我现在就是那个艳丽的果子。


林像检查一件包裹一般,把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确定我没事后,才把眼光从我身上移开。


林的队员看到我,他们一个劲的鼓掌,似乎我早就是他们中的一员了,我被他们的真诚感动。


我的电话在我们准备离开那座县城时响起来了,在那个黄昏,这铃声特别清脆。


还没来得及看是谁打来的,我的心就流泪了,我能猜到肯定是小男孩打来的。此刻他一定坐在屋顶四处寻找信号,好把电话拨出去。


我强忍着没有让眼泪掉下来,我没有接通电话,在电话挂断了之后,我给小男孩发了个短信,告诉他要好好学习,照顾好爷爷,要像个男子汉。我看着手机上那个圈转了好久才发出去,也不知道小男孩收到了没有,但愿他不会因为我的不辞而别责怪我。


我和林并肩走在路上,我们要在下一个村子安息。我不知道我这样会走多久,也许会一直这样走下去,也许明天我就停下来了。



七 一步之遥


把自己扔在路上,如同一块石头,被人踢一脚,我就滚一段,不踢了,我就静静的躺着。


林像亲人一样一路上对我照顾有加,我都能感觉到其他队员对我有意见了。人就是这样,无论什么时候,都觉得别人拥有的比自己多,别人拥有的也比自己拥有的好。


我不怪他们,林对我的确比其他人要好,我不知道林怎么想的,但我想是因为我是个新手,林才对我额外照顾。在路上这件事,我的确是个新手,如果没有林,或许我一个人走下去,我还会遇到上次那样掉沟里的危险。


在路上,我有意和林保持距离,我不想让任何觉得我是个心机婊,我深知在这个世界上,做个诚实坦荡的人远比做个虚伪的人容易的多,一个谎言要用千千万万个谎言来弥补。谎言就像是掉进铁盆里的酸,会一点一点腐蚀掉整个盆子,我不想做不了好婊子,也立不了好牌坊。


在林的团队里,有一个叫岚的女孩,天生丽质,我感觉到她对我的敌意,尤其是当林靠近我的时候。


女人有一种科学都解释不了的直觉,超乎意外的准,我感觉到每次林多靠近我一步,岚的眼光就跟进一步,如果眼光能杀人,我已经死了千百次了。同样作为女人,我知道岚喜欢林,就像我曾经对一个一句话都不曾说的男孩子一样。那个男孩子只是每天早上和我坐同一班车而已。我不知道这究竟算不上是爱情,但我的确为此默默的幸福着。当看到有一天他身后多了一个优秀的女孩,我有那么一瞬间痛恨那个女孩,也痛恨我。


是的,年轻的我们可以为了一些莫须有的理由傻乐呵,也可以痛哭一场,这才是年轻该有的样子。


岚不喜欢和我交流,而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愿意和陌生人说一句话,我的贸易公司心事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如今,我更喜欢用文字表达我的心思,在文字里,我可以肆无忌惮,真正活的像我自己。


我必须找个机会和岚说清楚,当然,最重要的是给她勇气。缘分是等来的,但爱情还是要主动出击,哪怕是撞了南墙,也要义无反顾。


我们一行人像没有信仰的行僧,漫无目的的走在路上,一路走,一路歌,好不自在。我也被他们感染了,一时间竟忘了自己恢宏的梦想,我的梦想绝不是现在这样的。忘掉梦想是件幸福的事,尤其是像我这样长年累月像驴拉磨似的围着一件事转的人。


我原以为这个世界很小,城市是一个模样,现在走在路上,当城市从我脚下路过,我才知道,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就像两个面目很相似的人,甚至孪生兄弟,他们也是有差别的。离开金城,我失去了一份工作,走在路上,我获得了很多。


很多人都羡慕那份自由,但这个世界无论多么廉价的自由,要想得到都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一场大雨差点要了我的命,雨来的悄无声息,连林都措手不及。那一夜我们在一块高地安营扎寨,在这块地方可以看到整个小城。


林是个谨小慎微的人,这在路上至关重要,这一路,如果没有林,我们几个肯定走不下去,远方远比我们想象的遥远,尤其是要用脚去一步一步走,除了毅力,更重要的是信念。


睡觉之前,林像个巫婆一般仰望星空,他说今晚会有个好天气。我和林开玩笑说,你夜观天象,可发现有什么异常,能否预测未来?


林说,夜观天象绝不是传说,是有科学依据的,林给了讲了一大堆天象学,我一句都听不懂,反而把我催眠了。我对林说,谢谢你能让我今晚睡个好觉,我还没说完就笑了,林一脸懵懂,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为什么大笑。幸福的人大致相同,能安安稳稳的吃一顿饭,能踏踏实实的睡一个觉。想想人一生在世,也就这两样最难双全了。


像林一样有经验也会出错的,风说来就来,雨也不甘落后,我们在山顶,风雨先光顾了我们,才去惊醒山下城里人的梦。


我的帐篷第一个被风吹走了,接着是岚的,这一路我们都是自己安营扎寨,我和岚力气小,没有固定好帐篷,在没风的时候,随便一搭就可以了,有风就只能随风而去了。


风雨把所有的人都叫醒了,帐篷没了,我瞬间就被淋透了,岚也一样。她双手环抱着胸,在风中瑟瑟发抖,我也冷的要命,没想到仲夏的夜,会这么冷。在我的故乡,即便是下雨,气温也不会下降的这么厉害。


林出来看到我和岚站在风雨中,我们身后的帐篷不知去向,他什么也没说,从背包里拿出了两件衣服,一件给了我,一件给了岚。


风雨没有小的迹象,像是谁把天空捅了个洞,水是灌下来的。


林抬头看了看天,他说,我们必须下山了。


我想问为什么,林一脸严肃的表情让我把到嘴边的话憋了回去,我知道,林现在让下山,一定有他的道理。


所有的人都被吓着了,一阵从未有过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了,那是山洪。林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现在知道,林为什么一脸严肃的选择现在下山。


我们紧紧地跟着林,我们的行囊都丢在我们宿营的地方,林说,如果我们能平安下山,等雨过天晴了再来拿回行囊,我们几个人不知所措,只有唯命是从。


岚开始哭了,她说她想家了,她听到山洪的声音浑身开始颤抖,那是比鬼魂召唤更让人害怕的声音。


林看着我,我向林点点头,我没问题。我的确没问题,我是山里长大的孩子,在山里行走习惯了,如果不是因为天黑路滑,在这样的路上,林都不是我的对手。


林搀扶着岚,岚经过林的安慰,情绪平静了好多,但一直抽抽答答的啜泣。是的,在死亡面前,没有几个人能心静如水,我也害怕死亡,但这个时候我必须坚强,帮不了林的忙,我也不能成为林的拖累。


林在下山的时候报了警,我刚开始并不怎么害怕,但看到山下闪烁的警灯,听到呼啸的警笛声,我才意识到,我们离死亡那么近,或许下一声山洪来临时,顺便就把我们几个都带走了。


岚一脚踩在了石头缝里,怎么都拔不出来了,只要一用力,岚就疼得大呼小叫。
林说,让我和其他几个人先走,朝着警灯亮着的方向前进,他留下来陪岚。


我突然特别后悔选择露营在山上,如果不是我提议在山顶安营扎寨,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窘境。我愧疚的看着林和岚,林说,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岚又开始哭了,这次是撕心裂肺的哭,我被岚的哭声弄得想一头撞死在路边的树上。


我和林拥别,安慰岚不要害怕,警察很快就到了。林用力的在我背上拍了拍,示意我要坚强。我强忍住泪水,对林点了点头。是的,还没来得及体验新的生活,我是不会轻易离开的。


我们几个人和上山搜救的警察碰上了,我提议带领他们上山,他们拒绝了,我和那几个一起下山的人,被警察搀扶着下了山,被塞进了救护车。


在我们的救护车开车去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山洪把一辆警车冲走了,我看到山洪如猛兽一般下来,心跳的不能抑制,呼吸粗重的像是被人用力掐住了脖子。我大叫了一声,救护车里的几个护士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似乎我就是个扫把星,如果不是我,她们这会应该在温暖的床上安睡,是我打搅了她们的美梦。


我担心林和岚有没有事,那一股山洪是否不偏不正正好带走了林和岚。


我双手合十,祈祷苍天,让林和岚平平安安,我把我能想到的神仙在心里默念了一遍,我相信他们中总有一个会听到我的呼唤,只要他们稍稍用点法力,就能帮林和岚脱离困境。


我躺在医院的床上,我什么时候崴了脚我都不知道,医生在帮我处理,我一点感觉都没有,恐惧早让我忘了疼痛。


那一夜是我生命里最长的一夜,我在自责愧疚和担心之中捱到天亮。曾经多少次我都是这样等到天亮的,在陌生的城市我总是不愿沉沉的睡去,我相信,每个城市白天都是一样的,繁忙、喧嚣、浮躁。而要认识一个真实的城市,就要在晚上,为此我花费了很多个夜晚,记录了每个城市的不同。


林和岚被救了,他们都没多大事,一个警察被洪水冲走了,至今生死不明。


我和林还有岚,我们三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是啊!感谢各路神仙,让我们重新团聚在一起。


那个警察,我们只能祈求老天保佑,让好人长命,如果可以,我愿意分一半我的生命给他。




八 家的意义


我的祈祷或许是被路过的神仙听到了,林和岚都完好的出现在我面前了,我是从那一刻开始,我开始相信命运,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人毕竟胜不了天。


那个被山洪冲走的警察找到的时候,像是刚从刑场上下来,而对他施刑的老天,采取了最残酷的吏刑――凌迟。


听说找到他的时候,他身上的肉基本没了,只剩下了倔强的骨骼。


我们一行人在牺牲警察的墓前郑重怎样的叩了头。我记得我曾经对自己发过誓,这辈子都不会向任何人低头,但为了我们,他丢掉了性命,我们欠他的一辈子都还不清,叩个头不算什么。


经过这次打击,我们一行人情绪都不高,连林都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做错了,他总觉得那个警察是因为他死的。林说,他这几天总是做噩梦,梦中那个警察向他索命。他还说他忘不了那个警察的家人痛彻心扉的样子,或许对我们来说,只是牺牲了一个人,而对于他的家人来说,半边天倒了。


林说,该做些什么了,否则这一生活的太窝囊。林说人生的价值不在于长度,而在于高度,我们应该活的像个英雄,而不是一生都碌碌无为,苟且偷生。


林说这些的时候特别帅,一个男人最帅的时候是有担当的时候。


林看着我,我是想让我支持他的提议,我当然同意林的提议,我也想做点什么,我也不想一生碌碌无连伟为,苟且偷生。


林逐个问每一个人,要不要继续走下去,我和岚都毫不犹豫的答应了,跟着林一路走下去。其他人经过山洪这件事,决定退出,他们说,他们的初衷只是出来散散心,他们不想死在外面,相对于旅行而言,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了他们去做。
是的,还有更重要的事,可我想不起有什么事非做不可,如果真有这么一件事的话,我应该对那个男孩说一声,可不可以爱你。


我们一群人吃了散伙饭,每个人都心事重重,只有一起经历了生死,才知道今生今世能够遇见有多难。或许这一别就是一辈子,下辈子不一定遇见。


我问林,什么是缘分?林说,缘分就是在千千万万人群中不早不晚的遇见了你,你容颜未衰,我还相信梦想。


我不知道什么是缘分,虽然每天都能听到别人说这两个字,总觉得缘分是件神秘的事,如同鬼神般真真假假。只有林能把缘分说的像诗一样浪漫。


林问我,最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说,我想成为佛,普渡众生。


林笑着说,我是个怪人。


我们一路到了一个山村,这个小山村和我的故乡太像了,有宽敞的碾麦场,有随风飘荡的蒲公英,还有小时候痒痒的狗尾巴草。


我和林坐在碾麦场上,看着浩瀚的星空。我问林,为什么那么多星星,林说因为思念太多,每一个星星上都住着一个愿望,我们每思念一次,星星就闪烁一下。每个人都有一颗属于自己的星星,等有一天我们走完了这一生,就回到那颗星星上去,继续另外一种生活。我像个小孩一样,竟然相信林说的话。我不知道属于我的那颗星叫什么名字,是否也会有人突然之间想起我,轻轻地念我的名字,然后那颗星星就闪烁一下。


林说他有时候很羡慕我,因为我总是傻傻的快乐着,一点惊喜都能让我欣喜若狂。
我原以为林是懂我的,至少他能明白,我哪些说不口的痛苦。现在看来,林不懂我,我只是懂得我的快乐,却不懂我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悲伤。


一度,我准备把那些小女生的情怀说给林听,可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我的世界没有谁能懂,有时候连我自己都不懂,我的快乐、我的悲伤从哪里来,又归于何处。


我和林坐到深夜才回去的,我们住在老乡家里,岚早已睡熟了。我似乎是为黑夜而生的,一到晚上,我就特别兴奋,像只狼一样四处寻觅可以觅食的对象。黑夜对我来说,是高贵的小姐,而我像极了她家里长工的长子。即便我和她一起长大,青梅竹马,我们之间始终隔着一堵墙,我过不去,她过不来,所幸我们可以彼此对望,可以相互思念。黑夜啊!黑夜,即便不能真正拥有你,睡在你的怀里,我也可以做一个美梦。


林打着哈欠回去了,我躺在老乡家的麦垛上,头枕着双手,看了一夜的星星,我始终找不到那颗属于我的星星,或许林只是随便说说。


我一夜没睡,天亮的时候我回到老乡家,林在收拾行囊,岚还懒在床上做着美梦。


林问我去了那里,一夜都不回来。我说,在麦垛上看星星,我一夜都没看到属于我的那颗星星。林背过身去,偷偷的笑了。我真是个怪人,总做些连我自己都觉得傻的事情。


林催我收拾行囊,我突然却不想离开了。我犹豫着说不出口,陪林走了一路,我还是没找到我想要的。我还是喜欢一个人走在路上,哪怕再次掉进沟里。


我说出了我的意愿,我希望一个人走在路上,没有目的,只是这样一路走,想走到哪就走到哪,想在哪停留就在哪停留。和林一起走在路上,固然不用考虑太多,也不怕出现什么意外,即便发生了山洪那么大的事,我也不后悔跟林走一路。但在这个村子过了一夜,我却决定留下来,在这里住一段时间,这个村子和我长大的那个地方太像了,我都忘了我有多少年没有回家了。


林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不走了,岚也问我为什么留下。我对岚说,如果我和他一路走下去,他就不属于你了。岚突然明白了,拉着林走了。


我告诉岚,好好和林走下去,我希望下次见面会在你们的婚礼上。岚说,到时候请我做伴娘。


我站在村口,看林和岚越来越小,像两个移动的点,我努力使自己平静,这里太像我的家了,我不是留恋这里,我只想在远方再体会家的温暖。


是的,我还是要离开,离开这个像极了家的地方。



九 再见时,已是昨天


林给我发了短信,问我还要不要跟他们走下去,他可以在下一个城市等我,就如同之前我们从未遇见一样。


我犹豫了好久,还是告诉林,别等我,我要停下来想想我今后的路怎么走,我不是你,我不可能一直走下去,我做不到像你一样洒脱。我是个平凡的人,和这个星球上很多人相比,我都是个弱者,虽然我不后悔放弃了努力了那么多年才换来的职位,但我不能放弃自己。


我告诉林,要好好珍惜能一直陪你走下去的人,因为她原可以不对你那么好,这一路,有多少欢乐就会有多少悲痛,人永远都是处在欢乐和悲痛之间的一种奇怪的物种。


林明白我的意思,他问我是不是因为岚,我才决定停下来。


我从小就不会骗人,我说那只是一部分,更多的是我想留下来,冷静的思考我要去哪里,我的未来在哪里?


我在哪个村庄停留了一个星期,正值农忙理解,我和我住的那家人一起下地劳动。拿上锄头,我有模有样,那家人夸我是个好女孩,这年头像我这个年纪的女孩都去了城市,会做农活的没几个了。对于朴实的庄稼人的夸奖,我一言不发,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女孩,至少不像他们说的那样。


其实,干农活对我来说,并不算什么,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干农活了,锄地割草我样样在行。那时候,我去地里干活,还没有锄头高,挥动着沉甸甸的锄头,埋头,一个上午,一大片野草就被我锄完了。


我每次去干活都会叫上梅,梅家里一个不用种地,她的父母都是双职工,在我们县城工作,也是我们村唯一在县城吃皇粮的人。梅不会锄地也不会割草,但可以陪我说话,只要有梅坐在地畔,我就能安心的干活,干活是我的任务,陪我说话是梅的任务。有时候我一边干活一边和梅说话,说着说着梅就没声了,她就那样倒在地畔睡着了,我干完活,叫醒她一起回家。


我的童年除了上树掏鸟窝,偷邻居家还未成熟的西瓜,剩下的满是生活的艰辛。或许我性格的突变,和生活有很大的关系,小时候不懂生活,不懂什么贫穷,只是傻傻的快乐着,现在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才知道,有些人生下来,命运就注定了。


我和梅尽管无话不谈,但我们的人生是截然不同的,她将过那种我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活,而我,却只能在最低层滚爬摸打。


那家的男主人用摩托车把我送到镇子上,我坐着破旧的客车一路颠簸着到了县城,我没有像往日一样,在这个陌生的县城里四处走走。


我有个习惯,喜欢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漫步,看不同面孔的人从我身边经过,我有时候会坐在小酒吧猜对面人的心情,猜他们的故事。是的,正如同林说的,我的确是个怪人。


我一到县城就坐上了去金城的列车,我有些迫不及待,我不知道自己突然怎么了,发了疯似的想家,想故乡的一切。


当我一脚踩到杨家坪的地界时,我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流下来了,杨家坪再也不是我记忆中的杨家坪了,我想大概杨家坪也不会认出我这个游子了。记忆中的房屋不见了,记忆中的村口的老槐树没了,我和梅从小最爱的桑椹树也没了。


梅问我怎么了,我说,故乡没了。故乡是小时候那个破破旧旧却无比温情的故乡,不是像现在这般高墙大院。小时候,我一用力,就可以爬上土墙,喊一声小伙伴的名字,他们就齐刷刷的回答我,然后我们在杨家坪的土巷子里跳房子,过家家,那是何等的幸福。而如今,在杨家坪的巷子里再也看不到跳房子的小孩了,也找不到那片瓦了。


梅当然无法理解我对杨家坪的感情,对梅来说,杨家坪只是过客,对我来说,那是永远的记忆。我这辈子都无法彻底和杨家坪断绝关系,无论我走多远,飞多高,杨家坪手中的那根线始终牵扯着我。


我突然后悔回家了,家不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了。原来一切都会变,连家都会变的陌生。


我到了金城告诉梅,我要回家,梅兴奋的要和我一起来,连伟都想来,说要看看我和梅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样子。


幸好没让伟一起跟着来,我怕伟看到我对家乡的态度,会以为我是个疯子。


其实这么多年来,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是家,家承载了太多,关于我的一切它都见证了。我也承载了太多家的一切,可我无法交给它一份满意的答卷,我还是那个他们眼中一无是处的人。世人都是一样,在荣誉和地位面前,亲情如同蝉翼,经不起一点风浪。这次回家对于梅来说,是荣归故里,对我这样的烂人来说,是除了家无处可去。我不怪家乡对我另眼相看,这样的家乡才是真正的家乡。


我和梅商量好了,关于我的事,在家乡人面前,只字不提。除了梅,没有人知道我在外面是如何度过的,我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


故乡变得太快,除了我家的老屋像倔强的甲虫横亘在村子中央,村里家家户户都盖起了新房。有结实的屋梁,有宽敞的院子,院子里有个小花坛,随便种点花花草草,都那么美丽。


故乡人都能认出梅来,那些坐在南边晒日头打发时光的没牙老人都记得梅,说着梅从小就表现出和别的孩子不一样的特征来。他们总是唠叨那些古经里的事,说着和命运息息相关的故事,我听着每一句经言都像是在告诉我,我命中注定就是个烂人。


那些半大的孩子早就不认识我了,他们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他们的父母告诉告诉他们,这是梅,这是我。说梅的时候,还特意加了一句,梅是高材生,要向梅学习,将来才有出息,说我的时候,问我现在在那里上班。


村里人都邀请梅去家里坐坐,梅推脱不了家乡人的热情,去了几家,更多的时候,梅都和我在一起。


父母看到我回来,泪眼汪汪的,母亲拉着我的手,把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确认回来的是我,他们的亲生女儿。父亲看到我回来,高兴双手有些颤抖,那个塞满烟叶的烟斗点了好几次才点着。以前我劝父亲戒烟,现在不劝了,烟对于父亲来说,就如同黑夜对于我一样重要。我特意给父亲带了几条好烟,也让他在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很骄傲的拿出来一盒散发给客人,并有意缀上一句,我女儿买给我的。


我一直不曾是家里的骄傲,我想以后也不会的。


第二天我把我存了好多年的定期存款全都取了出来,我全给了父母,告诉他们,我们家也该翻新房子了。这钱我本来是留给自己的嫁妆,我想把自己风风光光的嫁出去,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连娶我的人哪个人都未遇到。


梅很惊讶我有那么多存款,她用一种无法相信的眼神看着我。她说,终于明白我为什么那么拼命了,住在破旧的出租屋里,不舍得穿一件好衣服。


听梅说这些话,我就哭了,终于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父母,还有一个人那么懂我。
我和梅在故乡只呆了一个星期,我们在县城的车站分手了,梅去了金城,我去哪里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梅不止一次的问我要去哪里?我说,我还有一段未走完的路,走完了这段路,我就留下来,好好生活。


梅把我抱得紧紧地,她说她总有一种错觉,觉得有一天我会永远消失了,至少她不会找到我。


我说,如果可以,我会选择在最美的年华里死去,那样我就永远美丽的活在了别人的记忆里。


梅哭着对我说:“你就是个烂人”。



十 类似爱情


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一块地方是真正属于我的,我一直在寻找这样一块地方,可我一直未曾遇到。以前,我以为我还有家可以回,我傻傻的以为家会像书上说的那样,包容你的一无所有,可现在我才知道,家即便能包容你的一无所有,一旦长大了,家其实已经不属于你了。家只属于那些真正爱它的人,对我这样的游子来说,家和其他地方一样,只是人生路途中一闪而过的驿站。


我离开家,不知道自己还能去什么地方,天下之大,竟然没有一处愿意接纳我的地方。


于是,我就像行尸走肉般坐上一辆车,到了终点再换一辆车,每一次我都是最后一个还在车上,靠着窗,看外面似曾相识的风景从眼前一闪而过,一会悲伤,一会欢快。


在路上久了,就忘了自己从什么地方来,要到什么地方去。很多时候,漫无目的的一路走下去,就是最好的归宿。


中国人常说天命,认为人的命运是天注定的,后天的努力无法改变天命。我还在杨家坪的时候,就听到老人们这么说,一个人的命是定的,人终究是胜不了天的。而现代的成功学,却更注重个人努力,认为只要努力就可以改变一切的不可能,就会人定胜天。


一直以来,我不信命,也不信成功学,把很多责任都推给了天,天是什么,命又是什么,有几个人能知道这其中的奥秘。那些天天推销成功学的人也一样,他们大都是不成功的,这个世界上流行什么,就说明缺什么。我们一直强调爱仁信等,说明缺的正好是这几样东西。


我去了一个边陲小镇,那里比杨家坪还落后,还麻木,但我却对这个地方疼爱有加。


村子里的人像接待外宾一样接待了我,村长用我听不懂的方言发表了一番欢迎词,我一句都没听懂,只是观众的掌声让我明白,在这个地方,我是受欢迎的。
我来之前,这个村子里没有一个支教老师,他们说这里太穷,没有几个人愿意留下来。或许我也会离开,但孩子们能多上一天学终归是好的,我被村民们感动了,而我一直有做个教员的梦想。我之所以认为教员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职业,不是因为它本身有多显赫,而是因为它传递的是思想,思想的影响远比物质更长久、更深远。我总想着,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继承了我的思想,这是很酷的一件事。


学校就我一个外地来的老师,是的,现在我有了新的称谓,叫“老师”,这是个很让我不安的称谓,可大家都这么叫,我只能勉强接受了。除了我,还有本村的一个大叔,他在这个地方教孩子们读书认字好多年了。


我很感谢这些年在社会上的经历,我原以为那些是苦难,现在我才明白,这是我人生真正的财富。人这一生能被称为财富的东西并不多,你走过的那些路,见过的那些人,做过的那些事,都是隐形的财富,在某一个时期影响着你的人生,甚至决定了你的高度。


在城市,我一无所有,低贱到了尘埃里,我不能像张爱玲那样低贱到尘埃里还能开出花,我只能死掉。在这里,我却成了人们眼中见过世面的大人物。是的,相比于这里的人们,我的确去了太多的地方,见了太多的人,做了太多疯狂的事。
我和那些小孩讲我和他们一样大的时候,是如何度过童年的,他们都没有我那样的童年。我教孩子们跳房子、玩过家家、爬树,让我的童年在他们身上重现。


除了带孩子们玩,在学习方面,我对他们还是很严格的,无论多调皮捣蛋的孩子,在我手下都会乖乖的。和我的童年相比,他们都是懂事的孩子,我用家人曾经对付我的一套来管理他们,的确很有效,他们都屈服在我的淫威之下。


我的确有做教员的天赋,在我的调教下,孩子们长进很快,村子里的人见了我都夸我是个能干的女孩。我很享受他们对我的夸奖,我也为自己能做出一点点的贡献骄傲。


再次期间,我遇上了一个男孩,一个本地土生土长的男孩,我承认我第一眼看到他,就喜欢上了他。在我的感觉中,这个男孩曾经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让我不得不靠近他,他就像拥有超大磁力的磁铁,而我是那可怜的大头针。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人和事,从不会轻易错过,尤其是在错过了车站那个男孩之后,我明白,这个世界最容易做到的,不用花费任何心思和努力就能做到的只有错过。而这一次,我不会错过了,我要追求自己的幸福,我确信遇见他就是遇见了幸福。


我拿出了看家本领,有意的讨好他,他是城里来慰问我们的志愿者。我生平第一次做了这么多菜,做菜一直都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没在新东方培训过,属于自学成才。


我第一次这么认真的为一个男人做菜,那是最幸福的事。幸福有时候就如同深渊,一旦陷进去,就很难全身而退。


我很委婉的表达了我的想法,那是个害羞的大男孩,红着脸不说一句话,只是把电话号码和他在城里的地址留给了我。


我想得了宝贝一样,把他的电话号码和地址写在墙上,每天都看一眼,便觉得看到了他。有时候也会幻想,和他在一起的种种浪漫情形,那是属于少女的情怀,我的这种情怀来的有点晚,但所幸我遇到了你,我相信,我用完了所有的幸运,只为遇见你。


爱情就这样的来了,势不可挡,我也不愿意去思考更多,对我来说,有爱情便有了一切,生活对我太遥远,而我相信真爱可以感动一切,包括生活中的苦难。


我趁着星期天去了城里,我没有告诉他我要来看他,我想给他一个惊喜。这些天我每天都给他发短信,山里的信号不好,打电话总是断断续续的,我们一直用短信联系。


我拿着他的地址看了一遍又一遍,确信没有任何问题后,我直奔他所在的小区。小区保安把我挡在了门外,要我打电话给主人,主人接我来,我才能进去。


我当然没有给他打电话,我知道此刻他还没有回家,他应该伏在办公桌上专心的工作。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我有这样一个男人,我被自己的想法羞红了脸。


这个世界不是给你惊喜就是给你惊吓,我怎么都想不到,在他身边会有一个美丽的女人陪伴,那是一个精致的连我都嫉妒的女人,还有一个可爱的孩子。


我的眼泪瞬间就下来了,我被香港巨大的欺骗包围了。


或许,他没有欺骗我,是我自己欺骗了自己,我一个人演绎一段原本不存在的爱情。对他来说,遇见我只是人生中的小插曲,而对我来说,他就是我爱情幻想的全部。


看到他越幸福,我就越伤心,因为这幸福和我无关。我想象着,陪在他身边的那个女人应该是我,谈笑风生,共抵风雨。


他看到了我,我无处可躲。他笑着和我打招呼,我们就像普通朋友那样,与爱情没有丝毫联系。


我强忍着泪水,面带微笑,和他说:“原来你也在这儿。”


是的,这一次我离爱情那么近,我以为我找到了停下来的理由。可一转眼,那些幻想的泡沫就破碎了,咫尺天涯原来说的就是我。


看着他走远,我的泪水就下来了,我不怨他欺骗了我,这段时间他让我无比快乐。
我在心里默默的说:“愿时光温柔待你”。


或许除了梅,我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了,我把我和他的事告诉了梅,梅说我被爱冲昏了头脑。我在电话里对着梅哭了一鼻子,心情好多了。


我对梅说,一个我不怪他,我爱他与他无关。



十一 放纵


这个世界上最能折磨人的就是爱情,我不明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甘愿伤痕累累也要勇往直前。我离爱情最近的一次就是爱上了那个已婚男人,看着他如此幸福,我只能退出,这个时候成全是最好的爱。


虽然决定不去打扰他的生活,但我还是难过,我就像被人抢走了心爱的玩具的小女孩,夺不回来,又忘不了。


我生平第一次去了酒吧,那个小城最奢靡的地方,那本不属于我这样的乖乖女,可今晚我要做个烂人,彻彻底底。


酒吧里的酒贵的惊人,我要了一杯白水,水是免费的。我不是来买醉的,我只想让酒吧的喧闹赶走内心的孤寂,在这个边陲小城,我不知道除了酒吧,还有什么更好的去处。


我最在吧台的转椅上,看着摇摇晃晃的人们,我猜想这里的很多人应该和我一样,他们是孤单的。越是喜欢热闹的人越是孤单,能独处的人往往都是有思想的人。
城市像是巨大的牢笼,把我们的思想和肉体全都锁在里面,我们在这个巨大的牢笼里自欺欺人的活着,然后嘲笑牢笼之外的人如何如何。生活就是这样,你笑笑我,我笑笑别人,短暂的一生才不至于太苍白。


总有些人来找我喝酒,我这才知道,一个单身女人不用愁在酒吧里没酒喝,你一进门,就有很多眼睛盯着你了,他们知道你是孤单的。孤单的女人最就如同有缝的蛋,男人都知道,这样的女人有机可趁。我如果是个男人,也会靠近这样的女人,这不怪男人风流,这本是雄性的特征。


对于那些找我喝酒的男人我来者不拒,但要想灌醉我,没那么容易,我虽然是女儿身,但长这么大,把我当女人的却没几个,我有男儿的胸怀和坦荡,也有男儿的气魄和酒量。


酒吧里的酒太贵,没几个人能招架的住,很多人都是一杯酒能喝一个晚上,而在这个小城,这个唯一的酒吧里,所谓的能一掷千金的富家少爷只是个传说。来酒吧的人,有两种,一种是真正孤独的,像我一样,一种是祈求发生艳遇的,像找我喝酒的那些男人,他们嘴上说的多好我都不信,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睡我。


我不是一个保守的女孩,更不是一个随意到饥不择食的女孩,如果我遇到我心仪的男孩,无论他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我都愿意陪他一晚,像情人一般,做一夜与爱情有关的同床异梦。


不是所有的酒都能醉人,如果是情人的酒,一杯就会酩酊大醉,如果是陌生男人的酒,我千杯不醉。


那些男人自讨没趣,但也不甘心,一个头发梳的光溜溜的男人用不甘心的眼神看着我,并发誓一定要把我灌醉,他当着全酒吧人的面起誓,而且还要和我打赌。我对他的挑衅不屑一顾,论单挑,我还没服过谁。我没有搭理他的要求,他喋喋不休,酒吧里的人跟着起哄,吧台里的调酒小哥给我使了个眼色,我知道这个和我打赌的男人有问题。我同样回应了调酒小哥一个眼神,让他放心。我答应了那个男人的挑衅后,调酒小哥的眼光就没离开过我,那个男人永远不知道,在我背后有一双眼睛盯着他,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果然不出调酒小哥所料,那个男人趁我不备给我下了药,当然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趁那个男人不备偷偷换了一杯酒,他以为我喝下去了。到这个份上了,我只能把戏演足了,我假装醉了,斜着身子往后倒去。


那个男人像猎人获得了一头狮子一样,把我扛在肩上往外走,这是我答应他的,如果我输了,我跟他走。我现在想知道他到底想干嘛,在这些是是非非面前,我从没有害怕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道理我从小就懂。我在出门的那一刻向调酒小哥投来了求救的信号,小哥放下调酒杯跟着出来了。


我怎么也想不到,外面有一大群男的等着我,看到那些身上满是纹身,嘴里叼着烟的男人,竟然也会害怕。我现在后悔和那个男的打赌,为了一时之快,惹上这样的麻烦。


我不确定调酒小哥是否愿意在这个时候为我两肋插刀,或许这样的阵势他也会害怕,在这么多人面前,我们太弱小。一群男人把我围了起来,我像一只被狼群包围的麋鹿,不知道怎么逃出他们的包围圈。


调酒小哥和那些人说着话,我听不懂他们说的什么,他们用我听不懂的方言交流,但我看的懂,他们不想轻易放了我,谁都不愿意花了大代价才赢来的奖品这么轻易就没了。调酒小哥显然比我想象的厉害,他打了一个电话,来了一个个头不高,黑黑瘦瘦的戴着眼睛的男生,那些猛灌我酒的男人见了那个男生,都点头哈腰的问候他。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其貌不扬的男人才是这个小城真正的扛把子。


调酒小哥显然说了今晚发生的一切,那个男生看了我一眼,对着那些男的说了些什么,我还是没听懂,但那些男的很快都散去了,不再为难我。


调酒小哥后来告诉我,我那晚运气好,有人愿意帮我,他还说,我是他见过第一个很有勇气的女孩,他自愧不如。


我和调酒小哥就这么成了朋友,再我离开这个小城的时候,我又去了那个让我伤心的小区。我在夜里看他陪着妻子在小区散步,我就放弃了所有的幻想,我是个烂人,但我不是个坏人,我做不出破坏人家家庭这样的事。


酒小哥让我找份工作好好生活,我说有一天我累了,我就找个简单的工作,在一个地方终老。


这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总有人问我后不后悔放弃原本安稳的生活,我当然不后悔,这一路上,我收获了太多,这些是安逸的生活带不来的。


不用质疑你选择错了,有时候即便错了,也要倔强的走下去。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唯一的,无可替代的。


这世上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路要走,有人走的舒畅,有人跌跌撞撞。我从不埋怨生活一开始就把我放在风口浪尖上,迎风搏击,才能让翅膀坚强。


渐渐的,一切都会安稳,心也是一样,有一天,心不再流浪,这才是真正的成熟。我不怕我一生都在路上,却害怕那颗孤寂的心无处安放。


我把仅剩的那点青春拿出来肆意挥霍,人生啊!到头来不就是换一点回忆吗?我用我还有放纵的勇气,换一个茶前饭后的谈资,也不枉在路上这一遭。



十二 择一城终老


这一路上遇见了那么多人,都在我生命里留下了足迹,虽然看似我们没有任何交集,但他们已经影响了我的生活。余下的每一步,我都走的不是我自己,有太多东西牵绊着我,让我很难放开脚步去走。是的,我终究是要停下来的,人不可能一直都在路上,无论是脚还是思想。


我一身疲惫的出现在西南的一个小城里,那是个我从未见过的地方,梦里也从未出现过。


小城四面环山,一条小河贯穿了整个小城,山上树木葱葱郁郁,花香扑鼻,鸟语灌耳。天总是蓝蓝的,偶尔有几朵白云飘过,河水清澈见底,河底的鹅暖石安静的躺着,像看破了尘世的僧侣。小城没有多少人,每个人都懒懒散散的,在街上踱着小步,不慌不忙,这和我到过的所有城市都不一样。在我去过的那些人人都趋之若鹜的大城市,每个人都脚步匆匆,慌里慌张,但在这里,这一切都看不到。
走在这个小城,我觉得我反倒是个另类,我以为我早已不再是那个只知道工作,只知道一路向前的城市的弃儿。看到他们的生活,我才知道,我那些年的努力就像个笑话,我用尽了所有的青春,走过了那么多的路,终究还是不明白什么是生活投资。


是的,生活不止眼前的一种方式,我相信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无关对错,只是追求不同。我选择努力,因为我想改变当前的生活过另一种生活,我选择恬静,因为我只想安安稳稳的过简简单单的生活,躺在阳光温暖的阳台上,看云卷云舒,看你慢慢变老。


在这个小城,我才知道,原来生活还可以这样过。我放慢脚步,看路人的微笑,听他们说生活中的闲言碎语。


我投宿在一户农人的家里,在这里,所有的房子都是木制的,我选择了一个阳光可以照进来的房间,那样我就可以懒懒的躺在床上一整个白天,我总认为,在阳光下酣睡,是件很奢侈的事。小时候在杨家坪我可以随时随地的躺在阳光下,杨家坪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阳光明媚,微风不燥。而我不同于世人的是,我习惯了白天酣睡,夜晚思绪却异常活跃,尤其在路上在一段时间,我每天晚上会花费很长的时间把今天走过的路写下来,这样一来,我的思想和脚都在路上了。


我喜欢上了夜的味道,也喜欢上了烟的味道,很多个夜晚,我一边写文字一边大口大口的抽烟。在烟雾缭绕中,我可以清楚的看到自己的过去,还有这段时间走过的所有路,唯独我无法看到自己的未来,未来不在烟雾里,未来本就是烟雾。


在农家小院,我遇上了我一生中很重要的一个人,也是我在路上遇到的最赏识我的人。他改变了我的一生,准确的说,没有他的出现,我走过的那些路,写过的那些文字都毫无意义。他一出现,我的人生才拐了弯,看到了光明。


有些人就是这样,你不知道他好在什么地方,但他一出现,就能看到你全部的优点。你能不能从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仅仅是你自己的事,有个赏识你的人,你才会与众不同。


我靠在木栏杆上,一手是浓浓的茶,一手是浓浓的烟。此刻,我像极了失宠的红尘女子,愁绪满腔,双眉紧锁,眼神空洞,不甘平庸,又无可奈何这个世界。如果把我手中的茶换成酒,我就是十足的被生活抛弃了的失宠女子。


我看着陌生的夜空,找不到家的方向,也想不起任何一个人,似乎我所有的过去都被格式化了,属于我的只有这无尽的夜,剩下的都与我无关。一个人走的太久了,就忘了她为什么出发,要去哪里,我就是这样的人。


在路上很多人羡慕我的自由,我也羡慕很多人的安稳,我们都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以为那才是最好的。我是个不知好歹的人,拥有安稳的时候想着流浪,流浪的时候又想有个家,世界只为我设计了一种生活,对每个人都设计了一种生活,我无法在安稳的日子里流浪,也无法在流浪的日子里安稳。


在我旁边住了一个摄影师,当我依靠在栏杆旁,看着夜空时,他拿着两罐啤酒出来了。在陌生的城市,任何一个外来人都可以成为朋友,因为你们都不属于这里,你们的心就会靠的很近。


我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没有拒绝的理由,任何事情都需要理由,拒绝需要一个义正言辞的借口,像我这样耿直的人最怕的是找借口。
我们说在路上的故事,一样的走在路上,可我们的故事却大不相同。原来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唯一的,都是无可替代的。


从我们的谈话中,我才知道,这个和我年纪相仿的男人是一家地理杂志社的编辑。他告诉我,一年中,他有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路上,他跑遍了中国所有的地方,那些名山大川也好,那些幽静深处的小佛寺也好,都留下了他的足迹。他说他的生活让他更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对他来说,能安安稳稳的吃顿饭,睡个好觉都是奢侈的。


“你喜欢现在的生活吗?”我问那个陷入沉思的男人。


“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只是早已离不开了。我可以停下脚步,但停下脚步,我的生命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有些人生来注定要过和别人不一样的生活。”那个男人点了一支烟,递给我一直,我狠狠地吸了一口。关于生活,我还没有评论的资格,或许现在拥有的生活就是最好的生活。


我把我的游记拿给他看,他说我对文字有过人的天赋,他可以把我的文字发表在地理杂志上。


正是他的帮助让我对未来充满了信心,至少在某一方面,我得到了别人的肯定。这个人我认识还不到一天,往往最初认识的人,对你是最真的人。


这个小城带给我未来,更重要的是让我重新审视了自己。每个人都有过人之处,看到自己的名字用铅体印刷出来,那是最大的鼓励。


我在这个小城租了一间小房子,在这里住了很长一段时间,在心里,我认定了这个小城,终有一天,我会选择在这里终老。




十三 一个怪梦


旅游是从自己厌倦了的地方到别人厌倦了的地方,而流浪是一直飘荡在别人厌倦了的地方。


有时候,我问自己,为什么心总不能栖息,是没有让心停留的地方,还是命中注定要漂泊。我从不认为流浪是一种逃避,不是所有人都有流浪的勇气,要知道,迈出这一步,我失去了多少。我从一个城市白领到了食不果腹,夜不能宿的城市弃儿。当然,失去的越多,得到的也就越多。


杨家坪成了我一直牵挂的地方,也成了我最不愿意去面对的地方。在杨家坪面前,我可以懦弱的像个孩子,也可以强大的像横亘在杨家坪的山。是的,在外面的每一天,我思念最多的地方就是杨家坪,它是除了你之外,我睡梦中无可替代的唯一。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我,每天都会有陌生的人加我为好友,他们向我诉说他们的故事,我把他们的故事或写成诗或写成凄美的文字。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故事,每个人的故事都无可替代,我愿意做一个写故事的人。


那个文质彬彬的地理编辑成全了我,他让我活的像我自己,我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也可以这么优秀,成为别人眼中的佼佼者。


我无法报答他的知遇之恩,我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和从未有过的优越感,但我终究还是个穷人,甚至连请他吃顿饭的钱都没有。我突然想起沦落在香港的萧红,想起她的文字,想起《呼兰河传》里的祖父和那个永远长不大的女孩。


每每看到去一个地方,我都会想起过世多年的祖母,想起祖母在我小时候对我说山那边的世界。在祖母的眼里,山后面还是山,这个世界是由众多的山组成的。


我对祖母的话一直深信不疑,现在依然如此,虽然山的那边可能不再是山,但人这一生,似乎都是在爬山,上山下山,一生就在跌宕起伏中走完了。祖母一生艰辛,她最能理解我的不幸。她说,让我在外面别那么拼,日子能过就行,人终归和所有的草木牲畜是一样的,也要归于尘土。祖母不信佛,但九十年的岁月早就把她磨练成了佛。


祖母是这个世界上教会我东西最多的人,也是杨家坪里见识最短浅的人。祖母是个安于现状、无欲无求的人,她所知道的一切都来源于杨家坪人的闲言碎语。


我在外面时常想念九泉之下的祖母,我不知道那个活人去不了的地方是阴冷潮湿还是阳光灿烂的。每每想到这里,就不由自主的掉下眼泪来,甚至有时候一个人走在街上,偶然看到裹着小脚的老人,都倍感亲切。


我和房东商量好了,把我现在住的房子以最低的价格租给了我,我可以长期住在这里了。房东是个可爱的老人,喜欢和我说一些老掉牙的事,我也愿意听这些没头没脑的事,这些事远比那些道貌岸然的君子的高谈阔论让人舒畅。


我们远比我们想象的幸运,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和你有剪不断的关系,即便现在他还没出现在你的世界里,总有一天他会出现,像紫霞仙子的梦中情人,踩着五彩祥云而来。


我把世界都颠倒了,别人的白天是我的黑夜,我的黑夜全是别人的梦。


听说有一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做梦,我很难想象他们的夜晚,是漫长的、苍白的、还是短促的?


梅总是不经意就闯进我的梦里,最近更是频繁。我换了电话号码,连梅都不知道。是的,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现在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没有几个人能理解我的选择,在她们的眼里,我就是不务正业,就是逃避现实。


按时间推算,梅研究生该毕业了,她也要和我一样,要在这个世俗的社会中拼搏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梅说,她肯定不会原谅我的杳无音信。那次在家乡的小城分开,我们就再也没有联系,梅说:“我是个烂人”。梅说的没错,我的确是个烂人,我怎么能这么长时间不联系梅了,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理解我的人。


梅一听到我的声音就泣不成声,她又说了句我是个烂人。


我听到梅的声音,眼泪就下来了,我一直坚强的让别人以为我从不知道什么是忧伤,但在梅的面前,我怎么都坚强不起来。


我问伟还好吗?梅一句话都不说了,我们相互沉默着,我知道梅和伟的感情出了问题。梅就是这样,一有心事就沉默不语,怎么问都不说话,我只能转移话题。


梅说想来我的城市,她说有我在的地方,她就什么都不怕,是的,我也一样,有梅的地方,我就觉得有家的感觉。


梅也爱上了这座城市,她也要留在这里。在这个边陲小城,梅可以选择从事任何一个行业,梅一夜之间成了这里的抢手货,无论去哪里面试,他们都想留下梅。梅说,她越来越喜欢这座小城了。


梅又回来了,刚来的时候,她一脸阴气,似乎大雨来临前的天空,现在终于拨的云开见日出了。


梅开始和我说伟的事,我才知道,伟喜欢上了更成熟,能带给他未来的女人。或许这不是伟的错,每个人来到世上,都想拥有的更多,有些东西我们给不了,也不能阻碍别人去追寻。


梅说她越来越理解伟了,可惜的是她却再也不能和伟在一起了。


梅说她想给伟生个孩子,她们的孩子一定聪慧漂亮,她想做个贤妻良母,相夫教子。


梅一边说一边流泪,我也跟着梅流泪,梅在用泪水祭奠爱情,我在祭奠什么呢?


我似乎一直和爱情没有关系,哪个在金城陪我一起坐车的男孩,还是我第一次萌动爱上的有妇之夫,似乎都是生命里的过客。我从来从来都没有死心塌地的爱过一个人。在爱情方面,我挺羡慕梅的,她无论什么时候身边都有爱慕者,而我始终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就更别说爱情了。


我和梅在这个小城大街小巷的走,所有的人都认识我们了,他们会喊我们的名字,和我们开玩笑。


我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了当地的杂志上,我也成了当地的名人,梅说,用不了多久,我们俩就可以在这个城市呼风唤雨了。


我哈哈大笑,我说我们已经家明户晓,走在街上,谁不认识我们。


梅说这还不够,我们要征服,征服这个小城,然后在这个城市最醒目的地方造个擂台,来一场比武招亲,选两个最厉害的把我俩娶了。


梅有时候像个疯子,比我都疯,有时候又安静的可怕。相对于疯子,我是正常的疯了,梅就是疯了的疯子。


我把梅抱在怀里,在她耳边说:“现在你和我一样,是个烂人。”


我又一次做梦了,是的,我的黑夜是别人的白天,在很多个白天做同一个梦,是一件很恐怖的事。


我梦中的祖母瑟瑟发抖,破旧棉袄抵挡不住来自地狱的寒冷。在我的老家,有托梦的传说,一定是祖母和我托梦了。


我把我的梦说给梅和房东听,房东一脸肃穆,梅本来不屑一顾,却被房东严肃的表情吓到了。老人总是把不能解释的东西称为命运,而我们却叫那些为迷信。


房东帮我找了些纸钱,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我不知道在人世间大字不识的祖母,在另一个世界是否能读懂我的思念,但我还是这么做了,不求祖母能懂,只希望她下一次出现在我的梦里时,能像小时候那样对我絮絮叨叨,说我不知道的故事。




十四 一路长诗


梅问我,远方是什么?梅有时候就像个孩子,问一些没有答案的问题。


在我的理解中,远方就是脚到不了的地方,或许这世上压根就没有脚到不了的地方,人类已经登月了,还有哪里不能到达了。
梅说她也想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风景,她从小到大都像生活在模子里,她活成了别人希望的模样,却丢失了最真的自己。
佛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自己,佛又说,这个世界上存在千千万万个自己,每个人似乎和别人没有相似之处,每个人和所有人又似乎是同一个人,只是换个一副皮囊。
梅一说起伟就流泪,梅说,遇到伟她才知道什么是爱情。
一生中总有一个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他给了你多少爱,就留给你多少疼。
我何尝不知道爱情的滋味,虽然没有像梅那样爱过,但我这一路上也遇到了好多人,爱上了好多人,可最终都只是生命中的过客。
哪个曾经和我一起早早的守候在车站的男孩,或许早已是别人的丈夫了吧!虽然从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但他是第一个让我产生爱情的男人。在准备离开金城的那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向他表明心迹,可他身边的女孩让我退避三舍,我只能选择默默地祝福他,虽然他永远不知道我的祝福,我还是希望他过的好。到今天,我还是会偶尔想起他,或许我再勇敢一点,结果就会不一样。
林,一个风一样的男人,勇敢善良,也是截至目前在我生命里逗留最久的男人。这个男人让我知道什么是远方,什么是理想,在路上我才真正了解了自己,也真正开始成长。甚至在最危难的关头,是林拯救了大家,而那次的馊主意是我提出来的,直接解散了林一手建立起来的团队。每每想起那些伙计离开时的情景,我就怪自己太任性,我想林也难过,也心疼,但林从未怪过我,甚至,我感觉的到,林是爱我的。如果没有岚,没有远方,或许陪在林身边的会是我,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如果。是的,一个把我带向远方的男人在向我靠近时,我却推开了他,如果非要找个理由,或许是因为岚吧!林在岚的眼中是个英雄,我不想我的男人在别的女人眼里如此辉煌。
还有那个结了婚的男人,成熟稳重,具备一切成功人士的条件,也是第一个占据了我整个心房的男人。我承认在他面前,我是个一无所知的小女孩,他不用甜言蜜语,不用坑蒙拐骗就可以得到我的整个心。但他终究是别人的丈夫,是一个孩子的父亲,在他身后有一个幸福的家,无论我有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终究也只是个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是的,小三,这就是现实,是用爱情都打不败的现实。我怎么都不会去做小三,那样我自己都会看不起我,我不怕千夫所指,但我害怕深夜的时候,突然问自己,为什么偏偏爱上你。
我在酒吧里为一个刚刚相识的男人和一群陌生的男人拼酒,我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但我就是不认输,我从未认过输,我可以错,但不可以输,错了还可以成长,输了就连灵魂都低贱了。
我像是黑夜的使者,尤其是灵魂,总在我稍不留神的瞬间,偷偷和黑夜窃窃私语,这肮脏的滥情的灵魂,我早就想丢弃了。
“黑夜给个我黑夜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是顾城的黑夜。“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翻白眼”,这是我的黑夜。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我是个烂人。
每个人生命里都有一个贵人,我的贵人,是哪个地理杂志社的编辑,他改变了我,成就了我。我如今还能坦然的说我的这些烂事,全是因为他,他给了我之前想都不敢想的勇怎样气,我用这份勇气让我活的像我自己。那个男人长什么样,我都记不清了,那晚是个阴天,我没看清他的样子,我只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声音。他的声音里透着倔强,透着看透一切的自信。我和他没有爱情,我对他也不敢奢想。像他这样的人,具备了一切好男人所具备的,却很难靠近。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是爱情最可怕的敌人,尤其对我这样除了爱没有附加条件的人。
生活就是这样得到、失去,再得到、再失去的重复,在时间面前,没有真正的赢家。
梅背着背包走了,我没有挽留,我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的。梅说这是她最后一次珍惜,她再给爱情一次机会,给伟一个机会,给自己一个死心的交代。
梅说,她忘不了,伟总是在她的梦里进进出出,那是比失去还痛的痛。
或许梅的故事早该结束了,我们习惯了做故事里的主人,突然有一天,换了主角,我们就不知所措,无处安放了。
此刻又是深夜了,梅在火车上说,她希望列车一直都不要停,一直这么走下去,她害怕面对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爱情里没有谁对谁错,爱了就是爱了,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我们想问个理由,只是给自己找了个理由,仅此而已。
我合上笔,整理一下凌乱的稿纸,看着东边已经发白的天空,我突然想起了杨家坪,这时候,父亲该是赶着牛去犁地吧!第一茬麦地要好好的犁,到了秋天才保墒。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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