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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电子税务局怎么登录)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盐税稽罚告〔2021〕33号


盐城***电气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9***19289):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1.开具非税务部门发售的发票销售货物,未申报纳税。


(1)以“盐城市城区***建材经营部”名义,开具非税务部门发售的发票给购货方,收入695150元(含税)未记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增值税税额26736.54元。


你单位2007年销售钢管、波纹管、电线管共计695150元(含税)给盐城市***电气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盐城市城区***建材经营部”名义开出7份总计金额695150元江苏省盐城市商业销售发票。经查,此7份发票不是你单位到税务部门购买的发票,是由公司法人温***从马路上散发名片的人处购买的。


(2)以本公司名义销售货物,开具非税务部门发售的发票给购货方,未记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增值税税额6怎么1530元。


你单位2008年销售电缆给盐城市***电气工程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开出江苏省盐城市商业销售发票16份总计金额1599780元(含税)。上述16份发票不是你单位到税务部门购买的发票,经查,是由公司法人温***从马路上散发名片的人处购买的。


2.销售货物开出发票,未记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


经查你单位2008年销售电缆2322921元(含税)给盐城市汇鸿电气工程设备安装有电子限公司,开出江苏省盐城市商业销售发票24份,你单位未记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增值税额89343.12元。


(二)税款追缴


1.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第第538号)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的规盐城定,查补增值税17760盐城9.66元,其中:2007年度增值税26736.54元,2008年度增值税150873.12元。


2.所得税


你单位2007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573.92元,本次检查核增应纳税所得额668413.464%=26736.53元,应纳税所得额合登录计为27310.45元。应纳企业所得税4915.88元(27310.4518%登录),已缴企业所得税103.31元,查补企业所得税4812.57元。


你单位2008年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070.68元,本次税务局检查核增3771827.884%=150873.11元,应纳税所得额合计为151943.79元,应纳企业所得税37985.95元(151943.7925%),已缴企业所得税267.67元,查补企业所得税37718.2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网上申报“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电子的余额为应该纳税所得额。”的规定,追缴你单位2007年企业所得税4812.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怎么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税务局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的规定,追缴你单位2008年企业所得税37718.28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网上申报纳金”。


上述违法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经你单位确认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2)相关账簿、凭证复印件;


(3)检查所属期间税务申报资料复印件;


(4)你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是偷税,偷税额220140.51元。现拟处所偷税额60%的罚款,拟罚款金额为132084.31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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