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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工涉密资质咨询公司(国家涉密资质的分类)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89.7723万份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9年5月9日至2019年5月18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19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19-051),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2、2020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咨询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18元/股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112,235份。鉴于1名激励对象20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01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119,249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9名调整为35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87.5304万份调整为275.6055万份。


2、2021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8元/股调整为12.03元/股。


3、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03元/股调整为11.88元/股。


4、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9名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483,807份。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5名调整为26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8.1530万份调整为89.7723万份。


(四)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1、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9.87%,3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7.4525万份,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2、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1.92%,2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期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9.7723万份,自2022年5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可进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


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满足,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行权数量:89.7723万份


(二)行权人数:26人


(三)行权价格:11.88元/股


(四)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2023年5月2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质的(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 2)日上市交易。


(七)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关于上述可行权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再升科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2018年增长85.09%,已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公司业绩层面的考核要求;鉴于9名激励对象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6名激励对象2021年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为A,满足全额行权条件。且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核后,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其作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行权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等各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


综上,我们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七、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军工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9年5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19年5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19-053)。


4、2019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7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为1976.90万份,激励对象170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6.78元/份。


6、2020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国家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注销上述人员股票期权合计406,702份;鉴于12名激励对象因2019年度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B,决定注销上述人员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2,595份期权。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170名调整为166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6.90万份调整为1928.9703万份。


7、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34,300份。鉴于1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军工20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公司拟注销1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3,824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08,124份。


8、2021年6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4月29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前三季度利润分派方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公司已于 2021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8元/股调整为6.63元/股。


9、2021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21年5月1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依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3元/股调整为6.48元/股。


10、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共计438,048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11、2022年3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9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81,807份。鉴于3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1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级为C,公司拟注销上述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030份。综上,本次拟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43,837份。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9人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281,807份。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达到绩效考核目标”的以下规定:“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A、B、C三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销。”


鉴于3名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级为B,1名激励对象2021年业绩考核等级为C,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2,030份。


综上,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43,837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则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咨询公司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4、《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为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审计师商定年度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58人,注册会计师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50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天职国际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3)天职国际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申军: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黄路尧: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李明: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天职国际涉密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含内控)为人民币77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相比2020年度增加7万元,主要增长原因系公司业务量增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如2022年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独立地实施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证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可以满足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和经验;出具的2021年相关审计报告公正、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5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下午14: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涉密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②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保证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与公司2021年度实际日常关联交易相符,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1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该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是真实、北京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报告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满足;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分类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属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质的理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北京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19、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4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


●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经有表决权的董事全体表决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25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郭茂先生、郭思含女士、陶伟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融资成本,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办理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以自有金融资产提供质押担保办理融资业务,质押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含票据池)、信用证等,单笔融资业务质押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银行机构提交的业务申请书或者与银行机构签署的最终协议为准。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刘晓彤先生、刘秀琴女士、陶伟先生、易伟先生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管理制度》;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9、《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1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1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2、《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3、《关于修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14、《关于修订公司现金管理产品管理制度》;


1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16、《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对外信息报送登记管理制度》;


17、《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


该议案第1项至第8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1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3、《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1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5)《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管理制度》;


(7)《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 临2022-020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升科技”或“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302.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根据计划,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亿元


2、以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性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6)。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资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情况


本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2020年7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部分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及原因


(一)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项概述


鉴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已于 2021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项,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截至2022年2月28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分类结余。


2、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累计理财及利息收益等711.04万元,结余资金为理财及利息收益。


四、本次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已于 2021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理财收益、利息净收入)302.6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办理本次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项目已建成并投产的实际情况下,而做出的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该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已建成并投产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并未实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该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资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董 事 会


2022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9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8日、 2021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2年4月28日到期。


为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均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国家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28日。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A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4月28日。我们认为本次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有效期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有效期延期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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