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无锡国税局唐芳(无锡税务局周伟根)


前言




2021年,中伦继续保持房地产与基础设施法律业务的领先地位,虽然市场有喜有忧,仍然取得领先于行业的成绩,获得了诸多荣誉,房地产领域获得第一级别推荐(钱伯斯亚太Chambers Asia Pacific,2021)、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获得第一级别推荐(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ia Pacific,2021)。




房地产行业在2020年8月三道红线、两集中等系列宏观政策收紧后一直经受行业“缩表”的剧痛,城市更新业务因上位政策的调整及固有的业务特点使其亦经受着行业整顿。尽管如此,中伦在城市更新、争议解决业务、债务重组、债务重整与破产、并购、融资、资产处置、建设工程等专业方面,均紧贴市场形势,完成了大量有市场影响力的重要项目。




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双碳目标背景下的EOD项目、存量PPP政府付费逾期成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热点。中伦前期参与REITs试点方案意见征询,在首批上市九个项目及后续申报的项目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很好的市场口碑。中伦参与生态环境部首批EOD试点项目评审,并受托为其中两单试点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有较高的市场认同度。




交通和物流行业,消费升级、新零售线上线下渠道的融合、电商渗透率提升、高端制造业的高速发展等因素成为行业增长的驱动因素,亚太地区的运输与物流业并购总量再次位居全球榜首,而中国占亚太地区交易的三分之一以上。




文旅和酒店行业,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仍在艰难复苏过程中。整个行业的新增投资等有所减缓,但项目转让较多。尽管行业处于相对低迷的时期,但中伦在具有标杆意义的交易中,展现了在这个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地位。




2022新篇章已开启,中伦将秉持初心,步履不停,感谢所有客户对中伦的信赖,感谢政府监管部门与合作机构的支持。




第一部分 房地产行业



1.1 重大交易


//1.1.1


代表高和资本联合首开股份及金茂资本、中化资本,投资北京中关村启迪大厦项目,本项目属于典型的房地产基金投资项目,涉及交易对方众多,并购交易的交易架构极其复杂且交易金额大、交易时间跨度长。




项目由合伙人郝瀚石易、非权益合伙人张瑞牵头,律师李欣、李豪承办。




//1.1.2


代表普洛斯(GLP)投资北京兆泰国际中心项目,收购了北京兆泰国际中心项目80%股权。兆泰国际中心位于北京市中心的核心地段,据守东二环央企大道与国贸CBD商圈交集的黄金区位,总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建筑高度82米,LEED金级预认证。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蒋小鸟牵头,律师曹艳铃、林绮华、饶泽龙承办,提供境内DD服务。




//1.1.3


代表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购上海七宝万科广场五成权益,该物业估值为人民币65.8亿元。2020年12月4日,香港证监会(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宣布《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Code on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修订生效。本次交易为修订后第7.7B条项下投资于“少数权益物业”的首批项目,为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进军内地开创了新模式。




项目由合伙人乔文骏周喆豪牵头,律师吴轶、程驰、单臻承办。同时,合伙人郑孜青为本次交易提供了反垄断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助力本次交易顺利完成经营者集中申报。




//1.1.4


代表领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收购位于广州的太阳新天地购物中心,成交后,领展(通过其特别目的投资工具)成为该物业的唯一拥有人,交易对价约32亿元。该物业本身历经拍卖、变卖、债权转让等情况,尽调及交易文件阶段难度较大,债权债务的梳理和解决极其复杂。




项目由合伙人乔文骏周喆豪、胡铁军、李启茂、非权益合伙人周拯牵头,律师吴轶、程驰、单臻、黄靖雯、钟伟媚、郭堃承办。




//1.1.5


代表诺亚控股(NYSE:NOAH),通过旗下子公司与新地集团签约达成关于项目收购的交易安排,交易完成后,诺亚将通过子公司持有位于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内的上海虹桥新地中心之全部权益,交易对价约人民币22亿元。本次交易涉及主体较多,各方商业诉求多样,风控条件和合规要求极高,且时间紧迫,需要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且高效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并兼顾各方的利益与诉求。中伦项目组凭借在房地产大宗交易等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经验,为诺亚提供了包括协助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文件准备和谈判等全程的法律服务,在历时仅一个月左右的密集沟通与高效谈判后,协助诺亚圆满完成签约,体现了对大宗房地产项目交易的深刻理解和专业技术。




项目由合伙人乔文骏周喆豪牵头,律师吴轶、程驰、单臻承办。




//1.1.6


代表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收购铁狮门上海项目,交易相对方为上海浦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铁狮门管理的基金);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交易金额超过50亿人民币,该项目包括从地产并购到工程建设管理的全流程服务,涉及多个地块、标的公司及不同性质交易对手(外企、国资)。




项目由合伙人马会军张炯、非权益合伙人贾勇张文靖牵头,律师周津、张丽娜、孙亦杉、何莉承办。




//1.1.7


代表龙湖物业,收购亿达物业股权暨物业管理和新世界发展旗下若干物业管理公司股权暨物业管理项目,交易金额分别为12.73亿元和4.03亿元,该项目涉及物业管理管理项目较多,物业项目类型多样,涉及跨境交易,交易架构较为复杂,项目分布地域较广。




项目由合伙人郝瀚石易牵头,律师于腾飞、李欣、谢逸飞、林庆龙、李豪、胡晶媚、冯士轩、黄家声、苏睿、张笑天、苗翔宇承办。




//1.1.8


代表滨江集团下属子公司收购阳光城集团下属某平台公司股权,间接持有标的项目公司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5亿余元。该项目涉及多方当事人,重整合作方均为知名上市公司,需协调的事项众多且难度高,交易结构复杂,项目资产情况复杂,时间要求紧迫,且对律师团队的法律、财务和税务综合能力要求极高。




项目由合伙人陈月棋牵头,律师应舒婷、杨朔等承办。




//1.1.9


代表远洋控股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为其收购红星地产集团70%股权投资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交易相对方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整体交易金额人民币40亿元,双方控股股东均为港交所上市公司,项目体量大,分布区域广,时间要求紧,协同要求高,本所承担的法律尽调工作涉及交易标的中位于西南区域的下属多家房地产子公司。




项目由合伙人马会军邓国林徐意恒、非权益合伙人贾勇黄靖然牵头,律师周津、王清瑕、刘志鹏、徐婧婕、廖乙、陈小娇、王举、刘勇、徐萍萍承办。




1.2 重要房地产困境企业债务重组及相关业务


//1.2.1


代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珠海国资)以及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投资体,联合投资体重整北大方正集团项目,重整资产规模3,600亿元,重整债务规模近2,000亿元,投资总额约700亿元。该项目涉及破产领域诸多前沿热点问题,为目前全国最复杂、影响最大的破产重整案件之一。




项目由合伙人张德才王冰牵头,律师蒲俊霖、张贝贝、王崇林、罗曦、曾育健、董智坚、赵一敬、陈思怡承办。




//1.2.2


为平安不动产向困境房企花样年集团主张债权提供法律服务,债权金额超过五十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邓福荣牵头,合伙人钟群新、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律师许加强、吴越、黄瑾雯、钟鸿、纪大柱、钟嘉瑶等承办。




//1.2.3


代表客户就处置北京天圆祥泰大厦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涉及数十亿元人民币。该项目为房企债务危机化解(不良资产处置)案例,较具有典型性,法律关系复杂,涉及诉讼及非诉,商业背景复杂,涉及主体众多,架构复杂,时间紧,各方面(如融资等)压力重,交易金额及市场影响力较大。




项目由合伙人郝瀚石易牵头主办。




//1.2.4


代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南京建工产业集团重整纾困投资项目,案涉金额3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是助力金融资管公司对民营企业纾困救助的典型案例。




项目由合伙人魏志强牵头,合伙人宋晓明、律师周道康、李亚培承办。




//1.2.5


代表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全球领先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华平投资宣布共同成立“文盛特殊机会资产管理平台”。该平台拟投资总额为6亿美元,并预期资产管理规模在5年内达到50亿美元,将通过多元化的投资方式收购单体地产特殊机会资产。该平台的业务将覆盖特殊机会、不良债务等及困境企业纾困多个细分领域。目前,该平台首期资产包括位于上海、浙江与海南的多个种子项目。




项目由合伙人乔文骏周喆豪,非权益合伙人王诗诣,律师吴轶、单臻、邢航等承办。




1.3 重大融资项目


//1.3.1


代表北京合生愉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金-合生-北京朝阳合生汇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融资金额8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是历史最大规模单体购物中心CMBS项目,是市场上CMBS产品到期续作的又一示范案例。




项目由合伙人马会军、非权益合伙人贾勇牵头,律师周洁娴、姜琪承办。




//1.3.2


代表北京金辉北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金辉大厦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融资金额38亿元人民币,该项目通过优质高效完成基础资产核查任务,抢占发行窗口期,项目融资成本创新低。




项目由合伙人马会军、非权益合伙人贾勇牵头,律师周津、孙亦杉、高明轩承办。




//1.3.3


代表金茂商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金茂华福-申万-金茂商业卓越1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融资金额11.18亿元人民币,该项目采用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架构,系证券化领域的创新,法律条款设计要求高。




项目由合伙人刘柏荣许苇牵头,律师陈河源、李敏承办。




//1.3.4


代表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投资广州北站TOD开发项目,项目总投资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平安不动产投资额约20亿元人民币,该交易涉及TOD“轨道交通”和“复合业态”的特殊要求,且对项目公司多个地块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合作,以及向原股东支付股权溢价等处理,交易方案相对复杂及具有挑战。




项目由合伙人邓福荣、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牵头,律师陈仕壕、胡传娥、纪大柱承办。




//1.3.5


代表中国信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支持中建四局下属企业低效债权资产盘活项目,项目采用债权重组以及债权委托催收相结合的交易结构,为债权重组项目的创新案件,涉及金额16.8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李星牵头,律师丘佳蕊、朱文昱承办。




1.4 重大城市更新项目


//1.4.1


代表平安不动产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某工改商住城市更新项目、深圳盐田某旧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龙华项目拆除用地面积超过12万㎡,规划建面超过60万㎡,预计总投资额约96亿元;盐田项目拆除用地面积超过5万㎡,规划建面超过25万㎡,预计总投资额约40亿元。中伦为客户提供法律尽调、交易方案咨询、谈判、起草和修改交易文件等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邓福荣、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牵头,律师陈仕壕、黄瑾雯、佟昕泽、胡传娥、钟嘉瑶等承办。




//1.4.2


代表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宝安雪花啤酒厂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总占地超过18万㎡,规划建面超过87万㎡,包括雪花啤酒自行改造地块、与华润置地合作开发两部分。中伦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和修改交易文件、出具法律意见等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穆耸钟群新牵头,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律师崔汐淘、许加强、盛于兰等承办。




//1.4.3


代表力劲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力劲高新科技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交易相对方为深圳市万劲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交易规模约人民币16亿元,中伦为客户与合作方的谈判提供咨询、协助谈判、起草和审核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最终促成了力劲机械与万科集团的合作。




项目由合伙人郭维刘永牵头,律师刘鹏礼、周媛承办。




//1.4.4


代表东莞某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深圳某项目公司100%股权获得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某大楼进而推进该城市更新项目。项目交易总金额约人民币4亿元,中伦为客户提供尽职调查、咨询、协助谈判、起草和审核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刘永郭维牵头,律师王子嫣、吴伟、周媛承办。




//1.4.5


代表旭辉地产,收购深圳龙岗某城市更新项目的部分地块权益。中伦为客户提供法律尽调、交易方案分析、起草和修改交易文件等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邓福荣、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牵头,律师黄瑾雯、吴建桢、钟嘉瑶承办。




//1.4.6


代表香港亿利达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位于深圳南山的某工业大厦及宿舍、综合楼等进行城市更新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项目总占地面积超过3.5万㎡、现状建筑面积超过10万㎡,客户拟与某港资开发商合作,由该港资开发商对地块实施拆除重建城市更新,客户获取的货币补偿及返迁物业价值合计超过60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邓福荣牵头,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律师钟嘉瑶承办。




//1.4.7


代表苏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苏州某运河小镇城市更新专项研究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981亩、拆迁面积约32万平方米,系当地第一批拟采取城市更新模式实施改造的项目,中伦为客户提供法律调研、路径分析、日常咨询及交易文件草拟等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邓福荣、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牵头,律师陈仕壕、吴建桢、钟嘉瑶承办。




//1.4.8


代表深圳地铁万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龙岗某旧村城市更新项目。项目拆除用地范围面积约10万㎡,规划总建面约34㎡,项目涉及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且存在股权合作纠纷、融资纠纷等。中伦为客户提交尽职调查、谈判、起草交易文件及日常咨询等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邓福荣、非权益合伙人胡雪婷牵头,律师佟昕泽、钟嘉瑶承办。




//1.4.9


为广州智能装备科技创意园有限公司实施广州市越秀区南洋电器厂及周边片区更新改造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项目是广州市首宗旧城及旧厂混合改造项目,本项目的成功改造将为旧城及旧厂混合改造相关问题的解决起到良好的示范效用。




项目由合伙人丁剑清胡铁军、非权益合伙人周拯牵头,律师张梓湘、胡珅和张楚天、卢芊彤承办。




//1.4.10


为广州旺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广州市黄埔区旺村旧村改造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投资额约40亿元,为项目从改造意见征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拆迁补偿协议签订、招商方案制定、招商主体入股等环节,提供了全流程的法律服务。项目具有选定区属国企与民企组成的联合体、实施以“人员”数量为标准的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前瞻性设置村全资子公司实施改造等亮点。




项目由合伙人丁剑清胡铁军、非权益合伙人周拯牵头,律师张梓湘、胡珅和张楚天、卢芊彤承办。




//1.4.11


代表港龙集团参与广州市黄埔区旺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涉及房地产并购交易及城市更新等特殊要求,涉及项目旧改合作主体取得问题。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牵头,非权益合伙人李星、律师丘佳蕊承办。




//1.4.12


代表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参与广州黄埔将军山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面积1329亩,涉及前期与当地区属国企成立产业基金参与前期土地整理,清退原承租人,后续设立项目公司推动旧改工作,并与原产权人协商签订物业还建协议等多个复杂流程,下一步还将继续推进旧城改造子项目。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李星牵头,非权益合伙人李星、律师丘佳蕊承办。




1.5 重大案件


//1.5.1


代表成都万华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涉金额超过8,000万元,本案件帮助客户扭转不利局面,获得远超房屋原本销售所得利益,针对预抵押权转抵押权的“通道”进行深度尝试,对银行业与房地产开发行业之间的合作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




案件由合伙人邓国林牵头,律师车泓志、蔡娇承办。




//1.5.2


代表四川长寿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长寿坊公司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案涉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该案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方法上的指导经验,即绕过合同履行本身的要素,而直接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寻找有利的抗辩角度和空间,从而达到理想的诉讼代理效果。




案件由合伙人邓国林牵头,非权益合伙人黄靖然、律师廖乙承办。




//1.5.3


代表新加坡丰树集团,丰树集团物流园税收承诺免除仲裁案件,该案件涉及境外法律问题研究,该案件通过协助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谈判,最终在仲裁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客户通过和解成功免除了违约金以及客户原《投资协议》约定的每年巨额税收考核要求。




案件由合伙人邓福荣钟群新牵头,律师许加强、吴越承办。




//1.5.4


代表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业主方厦门市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厦门市某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本案背景复杂,涉及当地政府全资公司作为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以及业主方众多居民的切身利益。




案件由合伙人刘永郭维牵头,律师谢婉霖、尹阳承办。




//1.5.5


义乌绿城交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群体性纠纷案件(14件)




案件由合伙人吴方荣牵头,律师屠沈樑承办。




//1.5.6


浙江康誉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群体性索赔纠纷二审案件(23件)




案件由合伙人吴方荣牵头,律师张培锋承办。




//1.5.7


代表杭州某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法律服务。本案作为抵押权人参与施工单位与开发公司的施工合同纠纷,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配合默契,律师通过向城建档案馆、税务局等机关大量取证,最终证明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已经达成一致的结算款及已付款金额均不符合实际,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由合伙人陈月棋牵头,非权益合伙人郭恒、律师罗平、尹鸿宇等承办。




//1.5.8


代表番禺有荣船舶工业有限公司,提供其与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南沙区坦头经济联合社就撤销集体土地所有证一案法律服务,该案案件对方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影响有荣公司签订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权益问题,自2017年原审一审败诉后由中伦自原审二审接手,历经原审二审、重审一审、二审,于2021年最终取得胜诉结果的生效判决。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李星牵头,非权益合伙人李星宋强承办。




//1.5.9


代表广东合生帝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其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就帝景山庄增容补地价案件行政复议一案法律服务,涉及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及利息3.3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李星牵头,非权益合伙人李星、律师丘佳蕊、徐伟男承办。




//1.5.10


代表湛江市兰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湛江市兴教木制品有限公司、湛江市兰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李景丹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该案涉及破产重整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及合同处理问题,较为复杂及有代表性,最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兰花公司胜诉。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牵头,非权益合伙人李星、合伙人黄鑫、律师蔡园承办。




1.6 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1.6.1


代表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康明斯东亚研发新技术中心项目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项目,投资超15亿元人民币,是其全球第二大研发中心,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发动机行业的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发包模式较为复杂,涉及境内禁止肢解发包、指定分包的政策限制,需要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动态发展。




项目由张炯牵头,律师张丽娜、颜佳欣、何莉等承办。




//1.6.2


代表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华人寿保险合肥后援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一期总投资额超3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是新华保险与合肥市重点金融合作项目,项目通过划分阶段风险,实现了将风险控制落实在项目每一阶段的目标。




项目由合伙人张炯牵头,非权益合伙人张文靖郑永鑫、律师张丽娜、颜佳欣、游千里、何莉等承办。




//1.6.3


代表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金大厦项目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项目,交易金额11.38亿元人民币,该项目采取代建模式,涉及代建方和业务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利益平衡问题,各承包方之间及承包方与代建方之间的合作界面复杂,对律师团队综合性、专业性要求程度高。




项目由合伙人张炯马会军邓福荣钟群新牵头,律师张丽娜、颜佳欣、游千里、何莉、杜照康等承办。




//1.6.4


代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对广交会四期展馆扩建项目建设工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预估项目投资金额超过60亿元人民币,该项目由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牵头进行代建,项目建设涵盖广交会展馆、办公楼、酒店等多种物业类型。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孙智威牵头,非权益合伙人孙智威承办。




//1.6.5


代表佛山市顺德嘉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中海云麓公馆配建龙江外国语学校项目涉及的配套协议履行、项目建设、移交、工程结算、争议协商解决等相关事项提供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孙智威牵头,非权益合伙人孙智威承办。




//1.6.6


代表香港科技大学为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校区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计占地面积约为120万平方米,预计建筑面积约为110万平方米,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点项目。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宋强牵头,非权益合伙人宋强孙智威承办。




//1.6.7


代表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为其建设总部大楼项目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预估项目投资金额数亿元,项目采取代建制,需完成对代建制模式的基建项目全流程关键节点相关实施和法律风险进行归集和梳理等相关工作,对律师团队综合性、专业性要求程度高。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黄鑫牵头,合伙人黄鑫、非权益合伙人孙智威承办。




//1.6.8


代表广州广船船业有限公司为广船项目自改地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总用地54万㎡,该项目系广州西部的三大旧改巨无霸项目之一,占据老城区珍贵的一线江景资源,旨在打造成125万㎡TOD城市综合体“湾区未来港”。




项目由合伙人朱玉明、非权益合伙人宋强牵头,非权益合伙人宋强承办。




//1.6.9


代表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为北京通州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及度假区项目提供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北京环球影城是全球的第六个、亚洲第三个环球影城主题公园,投资超人民币500亿元,占地400公顷,是全国乃至世界性的文化旅游标志性项目,建成后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环球影城,于2021年9月正式开业。本所提供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范围全面覆盖了工程管理制度建设、合约规划、招投标、合同履行、竣工交付至工程结算的各个阶段。




项目由合伙人朱茂元张炯,非权益合伙人张文靖郑永鑫牵头,律师张丽娜、颜佳欣承办。




第二部分 城市基础设施行业



2.1 重大交易


//2.1.1


代表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位于四会市的热电冷联产机组项目为底层资产,以项目公司股权和对项目公司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设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发行资产支持票据,案涉金额为人民币25亿元。本项目是首单银行间类REITs产品,也是首单绿色兼能源行业类REITs产品,涉及国有资产、绿色能源资产、证券化等多个法律与监管领域,交易安排复杂、操作难度高,对律师的专业技能要求极高。




项目由合伙人许苇牵头,律师陈河源、陈泓成承办。




//2.1.2


代表广东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将所持的武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与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置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涉及置换股权价值约80亿元。本项目是国铁集团合资铁路公司“路省股权置换”改革在广东省的具体实践,通过股权置换,实现地方铁路公司控股路省合资铁路公司的重组改革,推动路省合资铁路的进一步发展。




项目由合伙人丁剑清章小炎、非权益合伙人孙巧芬牵头,律师张梓湘、林壁、曾思承办。




2.2 重大城市交通设施项目


//2.2.1


代表越秀交通基建有限公司,为华夏越秀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成功获批提供法律服务,本项目发行规模人民币21.3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刘柏荣路竞祎许苇牵头,非权益合伙人胡继东、律师郭玉璇、李乐辰承办。




//2.2.2


代表老中铁路有限公司,为中老铁路及周边相关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该项目是“一带一路”框架下实施的第一个以中方为主投资建设并运营、与中国铁路网直接连通的跨境铁路特许经营BOT项目,总投资400多亿元人民币。




项目由合伙人王霁虹牵头,非权益合伙人刘瑛、律师徐一白、汤宏伟、赵蕙骐承办。




//2.2.3


代表黄冈市交通运输局、湖北通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黄冈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纠纷提供仲裁代理服务项目,案涉金额54.34亿元人民币,该案件是湖北省内首例烂尾高速公路特许权协议纠纷仲裁案,该案件的代理要求具备交通类基础设施项目的专业知识和处理复杂争议解决项目和重组交易项目的实践经验,最终裁决实现了仲裁代理的多重期待目标。




项目由合伙人张粒孙才华牵头,非权益合伙人胡永攀、律师潘童、徐晨曦承办。




2.3 重大生态环保设施项目


//2.3.1


为长江环保集团、三峡绿色基金与太和水股份设立合资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本项目中各方主体的合作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在水环境生态保护领域有着良好的带动效应。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贾琛牵头,律师叶华军、孟奕、胡佩琳承办。




//2.3.2


为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战略改制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贾琛牵头,律师叶华军、袁梦艺、顾雨昕承办。




//2.3.3


为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上林县城乡一体化供水网工程PPP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供本项目PPP项目合同等确认谈判及项目系统风险识别等服务,本项目投资规模约人民币7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牵头,律师张留雨承办。




//2.3.4


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越南垃圾发电设施EPC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程军承办。




//2.3.5


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与重庆水务集团成立城东城西两个管网合资公司股权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项目投资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牵头,律师张留雨承办。




//2.3.6


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富源县纳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牵头,律师叶华军、孟奕承办。




2.4 重大公用基础设施项目


//2.4.1


代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之博时招蛇公募REITs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法律服务,系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试点项目之一,募集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0.79亿元。




案件由合伙人郝瀚魏轶东、非权益合伙人张瑞、合伙人赖继红刘洪蛟郭晓丹、非权益合伙人李婷牵头,律师黄伟凤、谢茜、廖理琳、宋淑一、吴佳宝、李欣、胡晶媚、杨艺芯、李豪、陈星霓、唐芳、杨康、石毅、谢谕莹等承办。




//2.4.2


代表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市首单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成功设立提供法律服务,本项目筛选了符合相关要求的优质基础设施资产,发行规模人民币28.8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刘柏荣许苇牵头,律师陈河源、李敏承办。




//2.4.3


为首单银行间类REITs产品“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绿色定向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提供法律服务,代表本项目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发行规模25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刘柏荣许苇牵头,律师陈河源、陈泓成承办。




//2.4.4


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保定市莲池区1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项目采用了创新性的“ABO 企企合作”投融资模式,投资规模高达231亿元、合作期10年。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牵头,律师叶华军、孟奕承办。




// 2.4.5


为无锡普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参与的惠山经济开发区静态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营服务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项目创新性地采用EPC F O(设计采购施工 融资 运营)模式实施,是客户围绕着施工主业进行产业链延伸拓展的积极尝试与探索。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牵头,律师叶华军承办。




// 2.4.6


为中钢设备有限公司柬埔寨2X350MW燃煤电站的运维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程军承办。




//2.4.7


为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南京龙潭产业新城延续与发展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项目投资规模约人民币678.48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牵头,律师叶华军承办。




//2.4.8


为天长市应急物资管理中心的天长市地方国有粮食物资储备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提供建设期常年顾问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周兰萍牵头,律师袁梦艺承办。




//2.4.9


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包的广东四会2X400MW级燃气热电冷联产项目EPC工程项目多方结算提供专项法律服务,EPC工程承包金额约23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丁剑清、非权益合伙人吴丽云牵头,律师张梓湘、林壁承办。




2.5 重大新基建项目


//2.5.1


为基汇资本(Gaw Capital)投资上海嘉定云诚数据中心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蒋小鸟承办。




//2.5.2


为基汇资本(Gaw Capital)投资苏州中侒信智慧互联数据产业园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蒋小鸟承办。




//2.5.3


代表万国数据(GDS)收购廊坊中鼎云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拟议建造数据中心机房区域面积及总装设备机柜是万国数据及中鼎云展示其行业领跑者特点的又一力作。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蒋小鸟牵头,律师林绮华、饶泽龙承办。




//2.5.4


代表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深圳市宝安区数据中心项目,本次交易的双方均为云计算服务及高性能数据中心的成熟运营商和服务商。本项目系中伦代表企业级云计算运营商投资布局中国境内新基建的典型案例。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蒋小鸟牵头,律师饶泽龙承办。




//2.5.5


代表上海有孚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通联金融科技数据中心资产包,主要资产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多个高品质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以亚太第二,国内第一的高分成绩通过了 M&O运维水平与国际接轨,数据中心的运营水平已同国际接轨,可以满足国内外客户严苛的高可用性要求。本项目系中伦代表企业级云计算运营商投资布局中国境内新基建的典型案例。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蒋小鸟牵头,律师饶泽龙承办。




//2.5.6


为广东蔚海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向亚洲管理规模最大的数据中心REITs——新加坡吉宝DC REIT(Keppel DC REIT)出售位于广东省江门市的一处优质的数据中心资产(地处大湾区腹地,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按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国家A级标准建造)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交易标的额7亿元。




项目由合伙人丁剑清牵头,律师冯立文承办。




2.6 重大案件


//2.6.1


代表南京协鑫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金额3亿元人民币,该案件是中国协鑫集团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的第一个工程结算诉讼案件,对两集团的其他工程项目结算具有示范效应。




项目由合伙人魏志强牵头,律师周心瑜承办。




//2.6.2


代表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金额1亿元人民币,该案件对新旧法律适用衔接问题的处理案例具有典型意义。




项目由合伙人魏志强牵头,律师周心瑜承办。




//2.6.3


代表海盐浦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金额1.4亿元人民币,我方委托人完胜。该案件对工程企业联合体参与投资PPP项目的同类纠纷案例处理具有典型意义。




项目由合伙人周月萍周兰萍牵头,非权益合伙人樊晓丽承办。




第三部分 交通和物流行业



3.1 重大交易


//3.1.1


代表湖北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江陵石化物流码头项目,交易金额58,694,758.90元人民币,该项目涉及收购业务的全程法律服务,是促进客户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整合提升能源、物流板块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之一,项目时间紧迫,考验团队专业能力、沟通技巧与协调能力。




项目由合伙人张粒牵头,律师陈雄峰、杨涛、夏熙承办。




//3.1.2


代表凯德中国信托收购境内仓储物流资产包项目,交易金额为16.83亿元。本次交易系CLCT首次进军中国物流市场,此次收购的四个项目均位于国内的主要物流枢纽城市,其现代化的建设标准能够满足业内领先的供应链解决方案提供商、大型电商平台及物流运营商的运营需求。本项目系中伦代表境外REITs投资中国境内新经济资产(现代物流)的又一典型案例。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纪超蒋小鸟朱轶辰牵头,合伙人张粒邓国林余昕刚姚平平分别在各自专业领域及所在法域提供了支持,律师曹艳铃、崔灏、沈冠宇、王清瑕、马依娜、岑瑞怡等承办。




//3.1.3


代表CBREGI(CBRE Global Investors),为CBREGI与第一产业集团合作物流仓储项目提供法律服务项目,交易相对方为第一产业集团(First Priority Group),本项目涉及第一产业集团开发和运营的高品质成熟物流仓储设施。在复杂的交易结构下,中伦法律服务团队通过将法律事务的详细知识与业务视角相结合,在交易全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起草交易文件、谈判和一般咨询。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纪超蒋小鸟朱轶辰牵头,律师曹艳铃、林绮华、王骋嘉、饶泽龙、吴昊承办。




//3.1.4


代表招商蛇口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蛇口与维京集团组建合资邮轮公司国外船旗到五星旗邮轮的船籍变更以及所有权变更项目,交易相对方为维京集团(Viking Group),中伦作为招商蛇口的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了本次交易,包括协助招商蛇口与维京达成合资协议并设计本次交易的交易架构,以及协助招商蛇口谈判并达成各项法律文件,协助处理后续的政府审批。




项目由合伙人程博蒋蕙匡牵头,律师边亚立、肖志军、闫逸玮、袁斯宇承办。




//3.1.5


代表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海航集团机场板块项目,交易相对方为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20家重整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实质合并重整主体,本所接受客户委托,协助客户制作《海航集团机场板块重整投资方案》并协助客户成功被管理人确定为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2021年10月23日,《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三百二十一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海南高院另于2021年10月31日,裁定批准了上述两份重整计划。2021年12月24日,海航集团机场板块完成交割。




项目由合伙人王冰牵头,律师蒲俊霖、张贝贝、王崇林、董智坚、曾育健、范明毅、陈思怡、曾紫钰承办。




//3.1.6


代表伦敦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英联投资(Actis),与东久新宜集团(DNE)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投资位于惠州的保税物流仓储项目。本项目为英联投资与东久新宜集团多次合作后的又一力作。英联投资与东久新宜专注于投资、开发及运营位于中国主要枢纽节点城市的智慧物流项目,目前已成为行业领先且增速最快的物流基础设施平台之一。




项目由合伙人陈瑶蒋小鸟牵头,律师林绮华承办。




第四部分 文旅和酒店行业



4.1 重大交易


//4.1.1


代表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包括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3个认购对象定向发行134,348,410股首旅酒店股份,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亿元,本项目体量大、涉及主体多,募资金额巨大,对于首旅酒店具有标志性意义。




项目由合伙人李静孙瑜、非权益合伙人王艳牵头,律师吴美珍、朱文骎、孙钰钢承办。




//4.1.2


代表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绿发-中金公司-上海鲁能JW万豪侯爵酒店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碳中和)项目,融资金额4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是市场“首单”酒店资产“碳中和”类REITs产品,创新交易结构,法律条款设计要求高。




项目由合伙人刘柏荣许苇牵头,非权益合伙人胡继东、律师陈泓成承办。




//4.1.3


代表恒隆地产,为恒隆地产与凯悦、文华东方、希尔顿等酒店集团合作打造奢华酒店提供法律服务,全程协助恒隆地产与酒店集团进行交易文件的审阅和谈判,就相关法律事项提供咨询意见,助力双方顺利签约,并且还为恒隆地产在国内其他主要城市开发的高端及奢华酒店和服务式公寓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纪超、非权益合伙人朱超群牵头,律师吴昊、岑瑞怡承办。




//4.1.4


代表丽笙酒店集团,为“丽笙精选”品牌在中国市场的落地和项目拓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中伦不仅协助丽笙酒店集团为“丽笙精选”品牌量身定制了法律文件,并且全程参与了与上海兴国宾馆丽笙精选、南京丽笙精选度假酒店、上海丽笙精选海仑宾馆等项目业主的谈判,在短时间内助力“丽笙精选”品牌的签约和开业。




项目由合伙人纪超、非权益合伙人朱超群牵头,律师吴昊承办。




//4.1.5


代表华住集团,与融创文旅集团达成战略合作成立合资公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作为华住集团在该合资项目中的专项法律顾问,中伦协助华住设计和协商合资方案,起草、谈判和修改合资协议、章程、品牌授权、酒店管理协议标准版本等全部交易相关法律文件,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为双方达成合作提供助力。




项目由合伙人纪超、非权益合伙人朱超群、合伙人朱轶辰牵头,律师王骋嘉承办。




//4.1.6


代表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酒店管理分公司提供北京通州环球影城及度假区两家五星级园区酒店(北京环球大酒店和诺金度假酒店)的常年法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开业筹备阶段相关合同模板的制定、相关采购合同、字体授权协议、洗涤合同、餐厅和宴会厅服务协议等合同的审阅和修改,以及后期运营过程中有关运营服务协议、用工安排和劳动法相关合同的审阅和修改,为环球影城酒店项目的筹备、开业以及后期运营保驾护航。




项目由合伙人孟宪石牵头,律师周浏、万静、李晓萱、袁丽承办。




//4.1.7


代表广州雅乐轩(Aloft)酒店,同万豪酒店集团解约谈判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作为业主方顾问,中伦全程参与了业主就解约事宜的可行性研究、解约思路和策略的制定、以及同万豪集团就解约问题以及解约赔偿金谈判的全过程,最终协助业主同万豪集团顺利签署终止协议,避免了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项目由合伙人孟宪石承办。




//4.1.8


为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地标项目的酒店品牌引进及酒店管理合同谈判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作为业主选聘的酒店管理合同谈判团队,中伦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酒店品牌(包括但不限于万豪、希尔顿、凯悦、洲际)比选全过程,从20多个维度协助业主对于潜在管理公司和管理品牌进行了甄别,期间代表业主对管理公司进行多轮访谈和谈判,协助业主最终确定并选定管理公司和管理品牌,并且之后全程参与同万豪集团就“JW万豪”品牌的管理合同谈判工作,最终完成签约。




项目由合伙人孟宪石牵头,律师周浏、王子嫣承办。




//4.1.9


为位于长沙的五矿西南地区总部基地项目的酒店品牌引进及酒店管理合同谈判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作为业主选聘的酒店管理合同谈判团队,中伦全程参与了该项目的酒店管理品牌比选全过程,协助业主最终确定并选定管理公司和管理品牌,并全程参与同凯悦集团就“凯悦尚萃”品牌的管理合同的谈判工作,最终完成签约。




项目由合伙人孟宪石牵头,律师周浏、李晓萱、袁丽承办。




//4.1.10


为重庆第一高塔引进瑰丽(Rosewood)品牌的酒店管理合同谈判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作为业主方律师,中伦代表业主提供了同瑰丽酒店管理集团就整套酒店管理合同谈判的全程法律服务。




项目由合伙人孟宪石承办。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