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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律师代理人是什么意思(非律师辩护人能否阅卷)

●是什么民事诉讼中,一些没有律师资格的人是否可以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代理公司参加诉讼?


不少公司设有法律部(法务部)或者任命了专职非的法务工作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能否八条第非二款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意思职工,意思可以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规定,只要公司出具了委托代理手续,这些与代理人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自然人即可以以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成为诉讼代理人,代理该公司参加诉讼。


如果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对以公辩护人司法律顾问名义代理公司阅卷参加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提出异议,则根据《第八能否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法〔2016〕399号)第三十六条代理人规律师定,“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身份参加诉讼活动,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至少应当提交以下证据之一加以证明:(1)缴纳社保记录凭证;(2)领取工资凭证;律师(3)其他能够证明其为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的证据辩护人是什么”。作为被代理人的公司应当提供该法律顾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关系证明,以证实其属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


因此,与公司没有劳动关阅卷系的“法律顾问”,因不属于当事人的工作人员,仅持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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