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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作室税务筹划,建筑劳务公司的税务筹划



客户背景:马女士为某大学教授,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所在任教大学的工资和课外培税务训班的培训费。预计2021年工资收入为30万元,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5.6万元,课外培训费的收入为每月10万元。




由此马女士的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的得额为101.6万。




客户需求:为其做专业的税务筹划




宜久解决:建议马女士成立A公司(小劳务工型微利企业建筑),由A公司每月开出10万元的培训发票,A公司取得每月10万元的培训收入。




分析




税收筹划前:


个人所得税:101.6万*0.45-18.192万=27.5筹划28万




税收筹划后:


增值税及随征税:不需要缴纳(增值工作室税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100*0.25*0.2 20*0劳务.5*0.2=7万


个人所得税:5.6万*0.1-2520=0.308万


合计:7.308万




总结:



项目


个税


企业所得税


合计


税收筹划前


27.528万


0


27.528万


税收筹划后


0.308万


7万


7.308万


节税20.22万元




方案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通知》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公司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低于300万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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