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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哪些公司有财务共享(有哪些公司有财务共享中心)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2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2年2月1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财务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统筹管理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哪些开应付票据,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业务期限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循环使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2022年2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2年2月19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0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2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在良信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同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50,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向共享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程秋高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而定(最终以各家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子公司和国内资信较好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监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1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集团授信额度50,000万元;


(二)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三)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00万元;


(四)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20,000万元;


(五)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


(六)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0万元;


(七)公司全资子公司良信电器(海盐)有限公司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0,000万元;


以上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均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综合授信项下的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


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在银行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5,000万元整。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程秋高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2


上海良中心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2年2月18日,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统筹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业务期限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循环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持有的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共享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务能够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资信较好、管理模式先进的兴业银行财务、宁波银行及工商银行。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具体每笔发生额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及工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票据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多种担保方式。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需要频繁的收取和开具汇票进行结算,为了有效的管理业务结算中的票据、提高票据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兴业银行、宁波银行及工商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上海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占用及管理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的回款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的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设置专人管理并定期跟踪,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可能要求公司上海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票据池业务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金额等。


2、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管理层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及子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对各类商业汇票的管理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有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706 证券简称:良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3月7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3月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有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3月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2月19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均将公司有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江南路2000号良信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01206


联系人:方燕


电话:021-68586632


传真:021-58073019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06; 投票简称:良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3月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中心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信股份”)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良信股份20哪些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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