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保反欺诈工作高质量推进,有效防范社保基金流失,自2019年底,崇州市社保局积极探索新工作方式,打通部门信息壁垒,强化与检察院的沟通衔接,初步搭建了关于服刑人员待遇追回的联合协作机制,通过几个月的试行现已初见成效。
打破部门信息滞后现状,信息互通“快”
由于当前大数据暂还不支持司法信息和社保个人信息的实时互通,社保部门未能及时获取参保人员涉及违法的相关司法信息,导致部分服刑人员、羁押人员多领取了社保待遇。此次联合协作机制的搭建,由检察院直接提取司法记录,定期和社保部门进行沟通,加快了社保部门对参保人员违法情况的掌握,解决了批捕时间与判刑时间存在差距、服刑人员信息获取滞后等多个难题,确保了社保基金不流失。
改变档案难以核实现状,档案确认“准”
在核定涉及违法退休人员应追回的待遇区间时,需要准确的核实该人员的服刑记录和服刑情况,但由于当事人保存不当、相关部门各自留存的信息不一致、部分纸质档案信息年久难以查找等问题,导致对部分人员的信息核实难以精确,联系机制的搭建,更加精准有效的获取了涉服刑的退休人员信息,在确保应追回待遇核实精确的同时,也保障了退休人员的合法利益。
硬化待遇追回的执行力,执行力度“狠”
待遇追回缺乏力度是社保部门的一直存在的难点,现在针对已判刑人员。崇州市社保局向检察院提供涉及人员多发待遇具体金额后,由检察院向市社保局提供《检察建议书》。使待遇追回工作的文书资料更具说服力和执行力,确保待遇追回工作在最短时间内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崇州市社保局已根据检察院出具的《检察建议书》,累计处理2批共9名涉违法服刑的退休人员,追回社保待遇3万余元。下一步崇州市社保局将继续加强和检察院的联合协作,完善联协机制,提升机制运行效率,加固社保基金安全。(崇州市社保局 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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