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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下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企业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改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与其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投资收益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


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金融资产。处置部分取得价款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视同销售买金融资产,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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