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庄艳建议建立健全“谁生产谁回收”的农业生产性废弃物回收制度。建议将农药、化肥和地膜等农业物资的生产者确定为生产性废弃物回收的责任主体。建议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商在产品出厂价格基础上,增加该包装物等需要回收物品的回收成本。即回收价格由生产商垫付,农户把地膜等回收物品送至回收点后,返还给农户支付的回收费用。
建议建立“谁销售谁回收”制度和生产性废弃物定点回收站。建立生产性废弃物定点回收站制度非常重要。即生产性废弃物定点回收单位不得拒绝农户,必须按政府定价回收相关生产性废弃物。考虑到回收物品的分类处理工作,以及回收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建议建立“谁销售谁回收”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生产性垃圾处理的奖惩机制。建议以金钱奖励的方式激励农民积极上交生产性垃圾,并为生产性垃圾回收效果最好的地区颁发奖励资金。除了奖励以外,基层政府必须严格管理当地的村民,一经发现有私自焚烧或丢弃生产垃圾行为要予以处罚。考虑到农户经济压力,建议可以对违反规定的农户采取“捡垃圾”的处罚方式。
健全生产性垃圾回收操作细则。建议从国家层面规定不同生产性废弃物,例如农药瓶或地膜的回收单价;明确规定按件或按重量回收物品的回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