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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个人所得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都需要填写哪些内容申报


哪些情况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答:


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2、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


3、预扣预缴时扣除了不该扣除的项目,需要或者扣除金额超过规定标准,年度合并计税时因调减扣除额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例如:2021年内容1月16日起至今,近期自然人对子女教育、赡养哪些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了修改或者作废导致扣除金额变少或者变成0扣除。也有不少自然人由于不会操作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错误的进行了修改或者作废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扣除项目,导致扣除金额变少或者变成0扣除,造成虚假补税信息。


4、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取得综合所得,因扣缴义务人未填写依法申报收入并预扣预缴税款,需补充申报收入等。


5、身份证号码被盗用,被其他单位虚假申报了2020年工资收入(劳务报酬等),造成虚假补税情况。纳税人可以对被任职被收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诉(对每一笔虚假收入申诉),申诉后,虚假被任人职的都工资收入数据将不会带入2020年度个申报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诉后纳税人进行汇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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