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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受益计划 谁支付退休金(设定受益计划按照什么步骤处理)

最近半年,从中央到地方,几乎都在为我们未来可能面临的养老危机制造舆论风向。






很多朋友可能还是不理解,为什么都已经有社保了,国家还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让我们自己存退休金呢?今天,我们从几个视角出发,系统地拆解这个问题。




01


按主导者划分:三大支柱




第一种拆解方式,就是我们现在最常听说的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


其中的第一支柱,就是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是最基础的一种养老保障,特点是广覆盖、低待遇。


第二支柱,就是企业主导的企业年金和机关事业单位主导的职业年金,个人也出一部分钱。两者都属于补充性养老保障,前者为自愿参保,后者则有强制性。


而第三支柱,毫无疑问就是完全由个人主导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包括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


为什么会存在这三大支柱的划分呢?


从世界各国的养老实践来看,一开始,大家都怀揣着只要国家统筹就能解决养老问题的美好梦想。


但后来发现,这种国家统筹的方式最终都会成为财政的转移支付手段,甚至现在很多国家的社保都被纳入了税负之中。


因为国家要想有钱支付养老金,就需要收取社保费用,而且是强制的,这就相当于收税了。既然是强制性的,就必须广覆盖。


问题来了,社会养老保险的费用,只能向在职人员收取,而真正要花这笔钱的却是退休人士。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老年退休人士越来越多,社保的这种收支体系会越来越难以维系。


比如,美国在二战后的1946年-1964年,迎来了婴儿潮,这段时间出生的人口占美国人口的将近三分之一。之后几十年,美国拥有大量的在职工作人员,社保的积存基金大幅上升。


可是,当一代人,甚至连续两代人都是低出生率,甚至人口开始负增长的时候,会出现什么问题呢?


做个极端的假设,假定原来市场上有90%的人在职,那么国家向这90%的人收钱,只需要养10%的人;随着人口老龄化,可能会过渡到只有10%的人工作,却要靠他们的钱养90%的人,这时候仅靠第一支柱怎么可能撑下去呢?



所以,第一支柱必须有,但一定不可能成为我们这一代,或者80后、90后未来的主要养老供给。如果指望只靠第一支柱养老,有可能一退休就陷入“赤贫”。


正因如此,我们国家在十几年前也从国外引入了第二支柱的策略。


大概在上世纪60-70年代,也有很多国家经历了和我们国家类似的人口结构变化。当时,很多企业推出了留才计划,而这种留才计划往往容易获得政府的免税福利。


什么意思呢?


企业按照一定比例,将原先的某一部分可能是要发给员工的当期工资,变成了储备在员工长期养老金计划中的一部分钱,个人也可以往里面补充,再把这部分钱交给有资质的机构管理。


这部分钱不是现在用的,而是以后养老的时候再拿出来,所以不用纳税,这就形成了企业年金制度。


而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到现在已经推行了十几年,但覆盖面极窄,原因就在于这些问题没有理清楚:


企业这一部分费用能不能免企业所得税?




个人缴费部分能不能免个人所得税?




税局会有多大损失,会不会面临逃税风险?




有没有可能滋生腐败?


……


这些复杂问题需要多个部委参与讨论,就容易导致长期的议而不决。即便最终决定下来,可能也仅有少量国企,或是机关事业单位能够实行。


而大量的民营企业员工,很难享受到企业年金的相关优惠政策,即便能享受也需要提前经过层层审批,所以企业年金推行力度非常有限,覆盖面极窄。


即便是在推行得较好的国家,依然可以发现:随着经济周期波动,很多企业本身也会被市场淘汰,难以长期负担这部分支出。


除此之外,每个人的职业生涯都可能面临变动,未必能长期在同一家公司就职 ,而且也不是所有公司都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一旦个人职位出现变动,比如换了一家公司,原来的年金个人账户如何处置?如果新公司恰好没有企业年金,原来的权益如何转移到自己身上?


这一系列问题,都会导致第二支柱也有先天不足。


所以,就需要建立起第三支柱。或者说,由个人来规划养老金才是终极的解决办法。




02


按给付方式划分:DB与DC



目前,在各国养老金的类型中,就给付方式来看,可以基本划分为DB型和DC型(或者两者的混合模式)。


DB型即确定收益型(Defined Benefits),DC型即确定供款型(Defined Contribution)。理论上,三大支柱养老金都可以做成确定收益型或确定供款型。


其中,确定收益型是由养老金计划发起人(如保险公司)作出承诺,保证按照事先约定的收益,给参与者发放养老金。


它最好的一点,是可以活到老,给到老,能够很好地匹配我们的生命周期。


但也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尤其是通货膨胀、投资市场波动,DB型计划很难跟上经济形势,帮助我们战胜通胀。


可通货膨胀又是客观存在的,DB型计划要想持续战胜通货膨胀,就会导致原来的定价基础年年都要调整,从而加重保险公司或是国家的负担,甚至导致破产。


这就导致很多人转向了DC型计划。


如果采用DC型来规划养老金,参与者可以基于自己的预期目标,也就是退休后想要的生活品质,推算出每个月需要固定缴纳的额度。


这部分供款不保证收益了,而是因应每个人各自的需求,匹配到自己的资产配置上,这样可以战胜通胀,但是风险自担。


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美国的401k计划,属于第二支柱;当然,美国的第三支柱,个人退休账户(IRAs),也可以用DC型计划来慢慢储备。


目前,国外的大趋势是DC型占主流,但DB型不会消失。


因为DB型虽然不能战胜通货膨胀,但可以防范“人老没钱”的长寿风险。毕竟谁也不知道未来人类的平均寿命会延长到什么程度。



从这个角度,DC型和DB型共存是一定有其必要的。




03


按税制划分:是否免税?


一般而言,第一支柱养老保险金一定是税前列支的。


其中企业缴纳的这部分社保费,企业可以把它作为用工成本,抵扣一定的企业所得税;而个人缴纳部分一定是免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到了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呢,就不一定了。


前面提过这个问题,企业年金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规避企业所得税?


如果免税额度太高,企业容易非法逃税,比如把钱发给高管,这就相当于税源流失;免税额度太低,又没有什么吸引力。


所以,现在企业年金制度只是一个不完善的政策,难以推广。


那么关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现在讨论的重点是,如何让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政策?


养老金有很多种税收模式,而这个税收会在三个阶段产生。


第一阶段:缴费阶段。我们每期固定缴纳的费用可能要先扣税,再存入个人账户,也可能直接免税。


第二阶段:投资阶段。我们积累的养老金所取得的投资收益也有收税和免税之分。


第三阶段:领取阶段,同上。


我们用E(Exemption/Exempting)表示免税,T(Taxation/Taxing)表示收税。


大家可以算算,2的3次方是8,因此养老金根据税收模式划分,理论上也可以有8种类型:EET、EEE、 ETE、 ETT、TEE、TET、TTE、TTT。


比如,EEE就是三个阶段全免税;TEE就是第一阶段纳税,后面全免。


那么,我们未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到底会用什么方式呢?


如果是EET,就相当于延迟交税,就是当期账户收入不纳税,收益也不纳税,但将来领养老金的时候要交税。晚交税也是一种优惠,这是鼓励我们个人储备退休金、提高储蓄效率的一种策略。




04


岁月不饶人,养老规划不能等


各种理论知识搞清楚之后,我们再回到这个问题:我们是不是非要等到含税优政策的个人养老金制出台,再去筹备个人养老金?


这其实是一个很大的误区。我最担心的是,现在热炒要出台政策,要通过税优方式鼓励个人筹备养老金,大家看到消息就去等,最后耽误了做养老金规划的时间。


要知道,企业年金制度从2007、2008年推行到现在,都还没有覆盖到大部分人。如果个人养老金制度也拖个十几年还出台不了咋办?


又或者,如果个人税优养老保险业务的经营许可范围,仅限于几间国营保险公司,其他公司都不允许进场,会不会引发争议?


会不会有其他公司根据政策,设计出更好、更有吸引力的产品?这也是很正常的。


但上述所有问题都不应该成为我们是否决定做养老金规划的核心逻辑要点。


其实,就算搞清楚什么是三大支柱,什么是DB和DC,什么是税优政策,我们也还只停留在理论派的水平。


要想成为真正的实践派,我们应该:



学习固然可以让我们制定方案的过程更为透明、理性,但这一定取代不了我们的积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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