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税务筹划 >

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法律规定支付工资的最晚时间)


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不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企业复工复产后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要按照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应根据《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弹性、灵活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工资,共同应对资金周转压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同时倡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中国吉林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