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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国税局官网(福建省南安市税务局官网)

紧急扩散!


刚刚发布!


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防止疫情传播


南安多个部门发布通知、公告


涉及行政服务、交通、税务


信访举报等各类民生事务




重要变化!


请大家互扩周知!


具体事项清单赶紧收藏起来!




南安市纪委监委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控工作要求,即日起,南安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另行通知。




  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欢迎群众通过来信、来电和网络反映信访举报问题。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制造、散布、传播谣言等干扰防控工作大局行为,漏报、瞒报、谎报疫情信息等弄虚作假行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贪污、截留、私分、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其他紧急信访举报事项,可第一时间拨打12388检举举报电话反映。




  1.举报电话:0595-12388;




  2.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quanzhou/nanan/;




  3.来信地址:南安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南安市溪美街道柳新路1号市政府大院),邮编:362300。




  感谢各位来访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中共南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安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根据上级通知,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将于2月3日(星期一,正月初十)起开始对外开展服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在做好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充分保障服务好群众,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不急办的,建议延迟办理。暂时的停歇,是为了更好的出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属公共密集场所,请广大企业和群众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尽可能避开疫情防控期间到中心窗口办事。如无急需办理的,建议您待疫情解除后再到中心大厅办理。




二、尽量通过“不见面”渠道申报。如确需急办,建议您以全网办、邮政办、自助办为主,预约现场办为辅,通过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的方式来办理事项,减少您往来大厅次数和外出时间。为此,市行政服务中心精心为您整理了“不见面”申报渠道,让您在家或就近便能进行行政审批服务的申报。具体操作指南附后。




三、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务必提前预约。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现场办事全预约服务,如您确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办理,请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未提前预约的均不予受理),我们将合理安排群众办事时间,减少您在大厅内滞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您关注公众号“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号:FJNASC),点击 【微办事】里的【预约服务】,选择部门相应事项进行预约。




四、请配合做好防护措施。鉴于服务大厅人流量大,为有效防控疫情传播,我们将加强对来访办事人疫情检测和防控工作。自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对大厅布局进行临时调整,关闭东、西、北面门厅,仅保留一楼南大门一个进出通道,设立安检区,并加大通风、消毒工作力度。工作人员实行轮岗上班并佩戴口罩服务,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办事群众到大厅办理业务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提供预约短信,方可按规定入口进入。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或不规范佩戴口罩,暂不允许进入服务大厅。请大家予以理解和配合,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健康,主动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众志成城,共抗疫情,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祝全市人民幸福安康!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20年2月1日




关于南安市交通管理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和福建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要求,现就全市交通管理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延长全市交通管理服务窗口(车管、驾管、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暂停业务办理时间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




  二、2月3日起,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疫情传染风险,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交通管理业务,可登录福建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fj.122.gov.cn)或下载“福建交通罚没”手机APP、“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网上办理,以减少现场办理业务人数,降低疫情传染风险。




  三、近期急需到公安交管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的市民可通过网上或电话预约(预约电话附后)。到交通管理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市民请佩戴口罩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无关人员请勿进入办公场所,以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四、全市驾驶人各科目考试及满分学习暂时停止受理,恢复受理时间另行通告。




  下一步,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如需对交通管理业务办理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届时将提前另行通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月31日






南安市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业务办理预约电话


南安市车管所及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86351969(车管业务)


86351968(驾管业务)


86351258(违法处理窗口)




交警中队及各派出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1、城区交警中队 86360002


2、水头交警中队 86985609


3、石井交警中队 26529122


4、梅山所 86587110


5、码头所 86468503


6、洪梅所 86611515


7、罗东所 86565110


8、东田所 86216114


9、九都所 86501597


10、洪濑所 86698110


11、官桥所 86880668


12、英都所 86168114


13、康美所 68902896


14、省新所 86258103


15、眉山所 86428732


16、向阳所 86522722


17、金淘所 86415110


18、霞美所 68901815


19、诗山所 86481110


20、仑苍所 86181110


21、乐峰所 86564110


22、丰州所 86008110


23、蓬华所 86401267




关于调整出入境窗口服务相关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接上级通知,现将调整办理出入境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月3日(正月初十)起出入境办证大厅正常对外接待,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取消现场号,办理业务请提前预约。




  二、原预约1月31日(正月初七)、2月1日(正月初八)、2月2日(正月初九)办理的请重新预约。




  三、《国家移民管理局暂停办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旅游签注》公告: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0年1月28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审批、签发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恢复时间将另行发布。我市所有出入境办证窗口以及出入境自助办证一体机相应暂停以上业务申请。




  四、鉴于目前港澳地区实施的内地居民入境管理措施,持有有效往来港澳旅游签注的内地居民建议不再安排出行,其他人员如无特殊紧急需要,也请合理安排出境时间。




  五、为减少人员跨境流动,助力疫情防控,温馨提醒广大申请人合理安排出国出境计划。如无特殊需要,建议推迟办理出入境证件及出行时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国出境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当前对人员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无法入境造成损失。




  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2月3日(正月初十)起,所有进入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员需进行体温检测。请广大申请人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体温检测。




  特此公告。


  南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2020年2月1日




关于暂时关闭部分办税点办理涉税(贵)业务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办税服务厅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启动办税厅预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应急机制的通知》要求,为有效減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确保办税服务厅安全稳定,决定暂时关闭仑苍办税点、诗山办税点、梅山办税点、丰州办税点、官桥办税点对外办理涉税(费)业务,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




  二、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点)现场办理,建议您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进行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确需到现场办税的,请就近到普莲路办税厅、水头办税点、洪濑办税点办理业务,如果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较多,请您自觉到室外进行等待,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在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办理涉税事项时,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办理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0年2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重要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4日,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为此,2月份征期(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同时,如能延后办理的尽量延后,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12366纳税服务咨询,以及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进行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




  如果您要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国家税务总局南安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日




  市民朋友们,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建议您,不急的咱日后办;着急办的尽量网上办;实在必须来现场办的,请提前预约。




  让我们众志成城,共抗疫情。待到春暖花开,我们繁花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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